政府创新,就是公共权力部门为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政府创新首先是一种改革,包括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机构和行政程序的改革,它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政府创新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为了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没有创造性,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那些政府改革,不属于政府创新的范畴。政府创新不仅直接关系到行政效率和执政能力,也从根本上关系到经济发展、政治民主和社会稳定,因此为各国政府所重视,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不久前结束的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还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适应,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放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整体性的社会变迁过程,从政府改革的角度来看,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过程。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可以看到,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在决策机制、机构设置、政府职能、行政审批、绩效管理、责任追究、政务公开、权力监督、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和公民参与等许多方面,做了大量的改革创新,取得了重大成就。总的说来,政府的决策正在变得更加科学与民主,机构设置和政府职能变得更加合理,行政行为正在变得更有效率,公共服务的质量正在得到不断改善,行政责任正在得到不断强化,政府事务越来越透明,依法行政的程度日益提高,政府对社会经济事务的行政管制日益减少。 从我国以及世界各国的政府创新实践来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九个主要目标:1.民主,即提高决策和管理过程的民主性;2.法治,即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3.责任,即主动尽责,积极回应公民诉求;4.服务,即强调服务意识,突出公共服务职能;5.优质,即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6.效益,即提高行政效率,低管理成本,建设低成本政府;7.专业,即政府管理职业化,技术官员和职业政治家队伍开始形成;8.透明,即政务信息公开性,保证公民的知情权;9.廉洁,即官员奉公守法,清正廉洁。在上述九个目标中,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益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已经明确地写进了党和政府文件,成为我国各级政府的施政要求。 从更加长远的角度看,所有这些目标,都体现了政府改革创新的以下五个必然趋势: 第一,从管制政府走向服务政府。服务政府的基本意义是,增进和维护公民的公共利益成为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政府主要通过对公民的服务而不是管制来维护自己的执政地位。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执政水平的提高,政府管理中管制的成分正在日益减少,而服务的比重则日益增多,建立服务政府已经成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从某种意义上,政治现代化和民主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从管制政府不断走向服务政府的过程。 第二,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渐壮大,它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界限就会日益明显,这就为政府权力设定了一个基本的边界和范围。政府将日益被严格要求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边限内行动,而不能越过这一边界。政府如果管了不应该管的事,是对公民权利的侵夺,是严重失职;如果政府没有管应该管的事,造成公民利益的损失,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也是一种严重失职。 第三,从人治走向法治。摆脱人治,建设法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的基本意义是,法律是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直接目标是规范公民的行为,管理社会事务,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但其最终目标在于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与人治相对立,它既规范公民的行为,但更制约政府的行为。 第四,从集权走向分权。不断地还政与民,让公民享有更多的政治权力,更多地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管理,是政府改革的正确方向。从集权走向分权,是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将国家权力还给社会的基本途径。从集权走向分权,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从政府向民间分流;二是从中央向地方分流;三是从政府向市场分流,即政府向企业放权。 第五,从统治走向治理。治理的实质,是政府与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合作管理。政府管理活动中统治的成分日益减少,而治理的成分日益增多,这既是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也是执政水平提高的反映。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多一些治理的成分,少一些统治的成分,意味着公民与政府有更多的合作,意味着有更多的公民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管理活动中来,从而也就意味着民主程度的提高。不仅如此,政府从更多的管理领域中撤出来,让民间组织或公民自己去管理,这也会减少许多行政管理的环节,实质性地降低政府管理的成本,从根本上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益。因此,不断地从统治走向治理,努力促使政府从统治型向治理型转变,这是政府管理创新的根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