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研究中,某些学者简单地只以国家为单位进行对比分析,而没有考虑各国人口数量悬殊的差异、社会进步差异、民族多寡差异。目前,有几种认识:一种认为社会保障制度的确定,主要是政府钱多钱少的问题;一种认为,土地是农民的最大保障,农民不应该参加社会保障;一种认为,中国永远赶不上具有某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形式的国家,或者无法实行全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以来,这种情况对我国理论界正确认识社会保障问题带来干扰,造成认识不清,方向不明,这对确定我国选择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制度形式问题十分不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分析中就要不局限于各国制度本身的优劣比较,而是要找出制度后面的国情情况。以下我们主要通过统计科学方法,用典型的统计指标,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评价,挖掘出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抉择问题上与各国国情的内在联系。 能够直接或间接印证社会保障问题的统计数据是很多的,限于篇幅,我们这里主要采用三个主要统计指标来分析研究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的重要性和归类问题。 一、典型西方国家不同社会保障制度形式下人均GNP增长率的比较 (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政治的稳定器,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从表1可以看到,西方七国社会保障制度形式与人均GNP增长率关系中:人均GNP增长率一栏中显示,三种不同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自1960年到2000年都取得了较高的人均GNP增长率,这一点普遍地比发展中国家稳定,是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标志。按社会保障类型分: 第一是中央社会基金型的国家综合平均值新加坡最高,达到6.9;第二是自保公助型的国家综合平均值:日本达到4、美国2.5、德国2.4;第三是福利国家型的国家综合平均值:英国、瑞典、丹麦分别是2.4、1.9、2.6。实际上,英国、瑞典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国家,有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什么此项指标并不高呢?根据最新资料,原因是过高的社会保障形式,限制了其国民的创造力!这一点在以后分析中会有明显的体现。 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肯定,就是这些国家由于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对于本国连续稳定的经济增长起到了强大的支撑作用。 (二)按人口数量聚类分析,大国多采用自保公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表2是增加按千万人口为权重数各国加权综合平均值的排序,典型西方七国社会保障制度形式与人口、人均GNP增长率的关系选取指标和按千万人口为1个权重数排序的道理:选取各国人口数量进行再对比,是进一步确定社会保障制度选择什么模式的一种合理方法。原理在于:国家有大有小,大国的事务复杂性,要多于小国;国家大小的主要区别当然是人口的区别,尤其在社会保障问题上,主要是关于人的问题,首先要涉及的问题就是人口多寡。新加坡只有400万人口,与我国一般大城市差不多,如果说,在中国沈阳市的社会保障与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具有同等水平,估计没有人认为有什么不容易;因为在中国,如果要搞好沈阳市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什么太大难处,因为沈阳市只有800万人口;但是,却不能说沈阳市社会保障工作搞得好,其经验就有在全中国推广的意义;同样,也不能说新加坡的社会保障经验就是中国可以借鉴的经验。——因为两者的人口数量相差实在太大。为此,我们研究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问题,就离不开各国人口问题。表2就是按这个思路,加进人口数量因素,并以千万人口数量为一个权重,重新对以上七国人均GNP进行聚类排序,由此得出各国选择某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原因。
在表2中,排名在前1-3位的都归属于自保公助型制度。加权综合平均值分别为75(美国)、50(日本)、19.7(德国);排在4-7位的是14.5(英国)、2.7(新加坡)、1.7(瑞典)、1.4(丹麦)。可以看到一个基本特征:凡是人口众多的国家,都采用了自保公助型社会保障制度;只有人口较少的国家采用了福利国家型和中央社会基金型。后两种社会保障形式,是福利待遇很高的形式,但只适合于人口少于8000万以下的国家实行。这样,就基本弄清了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福利国家型和中央社会基金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原因。 中央社会基金型人均GNP增长率最高,但是仅有新加坡一个国家实行;福利国家型的人均GNP增长率与自保公助型国家的人均GNP增长率基本相当,但是福利国家型多为人口数量不超过1亿的国家;新加坡又是单一城市型国家。——从这一点看得很清楚:福利国家型适合人口数量少的国家实行,内在原因是便于管理,完全由国家统筹就可以实现;自保公助型多在人口多的国家实行,内在原因是人口众多,收入差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