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话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目前,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认同,成为政府改革中的热门话题。 什么是大部门体制 大部门体制,简称大部门制,一般是指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整合为一个大部门,或者使相同相近职能由一个部门管理为主。大部门制主要有两个特征:一个是“宽职能”,即大部门的管理职能较宽,业务管理范围较广,可覆盖一项或几项相近事务的管理,如大部门制下的运输部,通常是海陆空都管,管理范围包括公路、海运、河道、铁路、航空等领域的交通运输事务,有的还包括旅游、国土、气象等事务;另一个是“少部门”,即政府组成部门或内阁部门数量较少、比较精干,如发达国家无论大小,内阁部门设置一般在15个~20个之间,日本仅12个,并保持相对稳定。从实践经验看,大部门体制的优势,在于可减少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弊端,便于政府集体决策,使政府更加精干高效;缺陷在于有的部门权力过大,监督控制困难,内部关系复杂等。 大部门体制以政府组成部门为基本骨干框架,同时也可设置其他机构,并不是所有政府机构都要整合为大部门。综观现代各国,实行大部门制的国家往往设有各种形式的其他行政机构,如独立机构、直属机构、执行机构、办事机构、法人机构等,来行使某项相对独立的职能,或管理某方面的事务,数量和组成取决于政府管理的需要,其中有些被纳入大部门制的框架之内,如英国内阁部门所属的咨询机构、执行机构;有些则是相对独立的,直接对政府首脑负责。如美国联邦政府设有56个独立机构,韩国中央政府设有13个直属机构,都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限,不属于任何内阁部门。说明这一点,是因为在国际比较中,如果统计口径不同,得出结论也会有出入,如常常有人将国外内阁部门数字与中国政府机构总数进行对比,显然口径不同。 大部门制改革是为了建立精干高效的政府 大部门制改革是在我国以往政府改革基础上提出的新思路、新任务。这就需要分析把握这项改革的背景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发展方向是什么。 从直接动因看,大部门制改革着眼于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过5次大的政府机构改革,国务院工作部门(包括部委、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等)由1982年的100个减少到现在的61个,政府组织趋于精简高效,但政府改革并没有到位,仍然存在着职能配置不合理,业务分工过细,机构数量偏多等问题,成为部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影响政府效能的体制因素。比如说,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建设、发展改革、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存在着职责交叉、多头管理;在食品药品管理方面,卫生、农业、商务、药检、质检、工商等部门存在着职责交叉、多头管理;有的综合理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综合部门与行业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责交叉。类似的问题,在能源、交通、农业、文化、信息、社会保障等领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按照大部门制改革的思路,进一步整合职能和机构,有助于从体制上减少职责交叉、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问题,提高政府效能,减低行政成本。 从深层次看,大部门制改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全能政府”,管理范围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此需要设立大量的行政机构,乃至一个行业、一种产品就要设立一个行政部门管理,这必然导致机构林立、部门分割、叠床架屋。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机构设置庞大臃肿,多时部委机构上百个,仅机械工业部就分为7个。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有限政府”,政府的职能和规模都是有限的,政府的作用主要限定在“市场失灵”的公共事务领域,如宏观经济调控、建立法律框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等,较少干预微观经济运行,实行“宽职能少部门”的大部门体制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5次大的政府改革,精简了许多按计划经济需要设立的机构,如1988年机构改革精简了7个专业经济管理部门,1998年机构改革撤销了9个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使政府机构设置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在以往政府改革的基础上,在新的起点上,按照大部门制的思路推进政府改革,有利于加强政府宏观管理职能,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减少部门分割、条条管理和行政管制,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管理体制。 从发展方向看,大部门制改革将使政府更加精干高效。经验表明,政府职能与机构设置有着内在联系。为了履行职能政府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发生了变化,机构设置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在传统社会,政府管理职能比较简单,机构设置也较少,如古代中国仅设有吏部、刑部、兵部、礼部、工部等几个部门。进入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管理的事务越来越多,新的机构也逐渐增加,例如现代各国大都先后设立了能源、环保、社保、医疗卫生等新的政府管理部门。另一方面,也不能增加一项职能就设立一个机构,使机构数量无限扩张。为了保证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同时又不至于造成机构林立,许多国家通常采取的做法,就是将职能相近的部门重组为一个宽职能的大部门,将内阁部门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通过国际比较可发现,发达国家的内阁机构,大多数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基本相同或大同小异,一般包括国防、外交、财政、农业、教育、卫生、商务、运输、内政、司法、安全、环保等机构;另外还有一部分是根据本国国情而设置的机构。我国的大部门制改革,同样是为了使政府向“宽职能少部门”的方向发展,建立更加精干高效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