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产电视剧制播模式的衍变,与我国电视事业前进的步伐相伴相随。由于电视剧自成一体的内在运作规律和不可替代的观众号召力,注定了电视剧制播模式的变化既是我国广播电视政策调整和体制改革的生动缩影,又同时对每一个阶段电视业的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综合政府主管部门、电视媒体和学界的几方观点,笔者以为可将“制播合一”、“制播分离”和“制播携手”称为我国电视剧的三大制播模式。 1.制播合一。“制播合一”是指无论电视剧的制作还是播出都是在国内广电系统内完成,而并非局限于指某一家电视台自制自播。“实际上从中央电视台独家天下的时代过去之后,电视台之间的节目交流早已出现,制作和播出就已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分离。只是中央台和各地方台在机制上并无根本区别,因此这种节目交流在本质上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品交流”。① 随着中国电视剧产业的日臻成熟,这个打着明显时代印记的观点也许会受到挑战,但至少在中国电视剧步入产业化、市场化运作之前的长达几十年内,“制播合一”模式的概括是恰如其分的。 2.制播分离。对“制播分离”模式的阐释远非字面意思这么简单,结合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我国电视剧制播的实际状况,笔者将“制播分离”阐释为:相对于计划经济时代的节目交流,制播分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制作和播出关系,其表现为节目的制作不再由电视台垄断,系统外的制作机构也同样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更为关键的是无论电视台系统内还是系统外的制作机构与电视台之间也都按市场规则进行节目交易。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电视体系内是实施彻底的制播分离,我国在探索电视剧制播分离的过程中,也没有出现电视台彻底放弃制作电视剧而只做播出机构的格局。而且,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电视制作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沿革来看,没有必要将制播分离窄化为“制作权和播出权”的分离,毕竟在2003年以前,我国民营机构都没有获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但不能因此就否认他们与有证的电视台和国有企事文化单位合作制作电视剧的实践,并客观上使我国电视剧“制”与“播”实现分离的格局。 从“制播合一”到“制播分离”,电视台发生的最大变化是,无论是自制自播,还是自制后卖给其他兄弟电视台播出,都迥异于计划经济时代的节目交流,而是规范的市场交易。如2007年湖南电视台自制的红色青春偶像剧《恰同学少年》就是按市场价格卖给央视播出,这与80年代各台争先恐后送剧给央视展播的区别是泾渭分明的。目前,包括央视在内的绝大多数电视台内部都已经实行了电视剧制作与播出的相对独立运作,不少电视台自拍的部分电视剧没有自播而是卖给了其他电视台。 3.制播携手。“制播携手”是21世纪中国电视剧人自发的创造,被称为“2007年中国电视剧业界最热的关键词”。② 导演尤小刚在2007年年初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举办的“新形势下的电视剧市场合作”研讨会上提出“制播携手就是制播双方展开先期合作,注重创作,项目先行”③ 这一概念与解释,迅速得到了业内制播双方的认同。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表达了对这一概念的肯定,“就像面对一片桃园,以前传统的购销模式,是等它成熟之后去摘桃子,看哪个好摘哪个。好桃子少,大家的竞争也就非常激烈。大量不好的桃子,烂桃子,没有谁愿意要,这就形成巨大的浪费。而制播携手就相当于,从一开始的时候,电视台就参与改良,施肥,种植,浇水,剪枝,培育,打虫……这样桃子才可能成熟得比较好,甚至成为你所预期的桃子。”江苏广电总台副台长陈辉的观点也许可以使这一概念的背景更加明晰化,他认为:实际上,制播合作一直就存在着,但由于诸如频道数量的扩张等因素导致近两年精品资源的稀缺化越来越严重,各大播出机构对精品资源的抢夺愈演愈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制播携手”才被重新提至新的高度。④ 制播携手的提出,与2005年开始兴起的“独播剧”大战有着深刻的关联。由于“独播剧”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三高”特征,这对制作水平和选剧眼光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电视台提前介入制作前端,为自己度身定制独播剧也是理所当然。 制播携手是对制播分离模式的一种反拨,是我国电视剧制播体制新一轮改革的开始。其他如近年出现的“委托定制”、“以投代购”、“边制边播”等新模式都可以纳入制播携手的范畴。 二 在廓清了三种制播模式的内涵之后,下面将国产电视剧制播模式的衍变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剖析。 第一阶段:制播合一(1958~1983) 国产电视剧在今年迎来了其50岁的华诞。1958年6月15日,北京电视台播出了第一部国产电视剧《一口菜饼子》,从1958年到1966年,全国几家电视台共播出了100多部“直播电视剧”。
制播合一阶段,电视台在制作方面具有权威地位。图为1983年~1985年间,获“飞天奖”长篇电视剧一等奖的部分作品。 这一阶段电视剧的制播都完全由电视台独立承担,是纯粹的“制播合一”。可惜的是,从1966年到1976年,我国电视剧的制作完全处于停滞状态,这个状态直到1976年“文革”结束后才得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