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必不是第一个指出,拜电视所赐,电影被一些粗制滥造的东西取代;这些粗糙的东西迅速地、以鲸吞之势僭越了电影……如果我说的没错,那么就产生了一个疑问:高清视频——新一代的“电子电影”——能否拨乱反正,纠正对传统影像文化造成的不公,抑或它仅仅会影响电子影像,而录像语言本身并不会改变。 ——维姆·文德斯 电影影像在当代影视文化中占据什么地位——这个问题可以衍生出一系列纠结不清的、各式各样的说法。而另一个火上浇油的情况是——数字视频能创造出高质量的、本质上接近电影的影像,因而关于电影和电视根本性区别的一切讨论渐渐自行偃旗息鼓,取而代之的是尴尬的沉默。现实是,站在银幕一边的是摸不着头脑的理论家和观众,一般来说,他们与电影创作的技术过程毫不相干;站在另一边的则是有时候同样迷惑的实践者,而在工作中,他们必须有所依据,而且需要理性的依据。 的确,两种类型的影像之间因为制作技术不同而形成的界限已经极其模糊。电影早前一度被一致理解为借助电影胶片技术制作的(宽)银幕艺术作品,而现在,电影变成了一个极度不确定的概念,对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涵义。对于观众来说,电影宽泛地指影视产品:宽银幕影片(不论制作技术如何)、电视电影及完全电视化的产品,譬如连续剧。理论家们则越来越理不清头绪,如何把握“电影”这个概念。再加上又出了一个要命的High Definition——高清视频,它令当代影视文化的无序领域更加混沌……或许,将目光转向实践工作领域颇具意义,以便从中找到对“电影”概念的精确界定,同时确定电影影像的独特地位,直观地将它与“非电影”区分开。 “电影影像失色”(或者说“电影的死亡”——这是就这一主题展开的讨论中常用的说法)是维姆·文德斯在1982年戛纳电影节期间摄制的访谈纪录片《666号房间》中受访的诸位导演共同关注的中心问题。如果说以前最令评论家感兴趣的是访谈中讨论新技术的片段,那么今天,电视导致“电影的死亡”已经变成了现实问题。在文德斯的问卷上列出了一些问题,提示电影的“死亡”。其中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电影看起来越来越像是为电视而拍,包括灯光、镜头结构和节奏等。是否可以断言,电视美学已经取代了电影美学?”① 如此一来,电影影像贬值的问题就归入了电影美学与电视美学的区别层面。这意味着,摄像机作为一项技术,曾经似乎是毁灭电影影像的罪魁祸首,现在,它碰到了一个有力的竞争对手——具有独特美学的电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60年代,无论电视专业人士还是观众都有一个切实的概念,即电视的特点是即兴创作性、现时性,好像“……就是随机的、过程不可预测的现实本身……通过电视与观众的想象展开对话”。② 电视扮演的角色看似是事件与观众之间中立的媒介,然而很快它就脱去了法衣。1979年,美国教授戴维·阿什德在著作《媒介逻辑》中引入了“范式”的概念。范式看不见,但正是得益于范式,我们才看见了所看见的——非“原始的”,而是以一定的方式呈现和阐释出来的事件。但是,要将事件以一定的方式呈现和阐释出来(即范式化),其范式必须事先就印在头脑中。因此,范式似乎从一开始就出现在电视影像制作者和观众的意识中。在这种情况下,重要的是要弄明白,电视以其自身的独特性把观众(包括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卷入了一个什么样的把戏,为此,我们有必要追溯更远一些的历史。 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时间取决于对象移动的速度,柏格森的绵延论认为绵延是意识状态的不断变化,这些理论彻底改变了对于时间的机械认识。对以秒、分、时、日等为单位量化计算的客观时间与作为精神实体的绵延加以区别,这为描绘影视文化(电影和电视)的语言创造了前提,因为时间正是影视文化的“原材料”,决定着它的内容和形式。 视觉上看到的电视镜头和电影镜头之间的区别——前者是平面的二维影像拼接,细节匮乏,信息量少,后者细节充实,影像富立体感,而且信息量大——正是建构时间的方式不同在视觉上的表现。或者可以这么说,整个影视文化是如下的事实在视觉上的体现,即时间是可以操纵的,我们可以与它“互动”;时间可以“停止”,“撤销”,可以“从旁观察”,可以二度“进入”……此外,不存在对所有客体而言一致的时刻。 电视构建时间(流)的方式是什么?电视将大量的绵延——构成电视观众的人群的个体意识——集中起来,目的是将它们安排在观众共有的一段天文时间里。在这方面最鲜明的例子是所谓的“战略性电视商品”——诸如新闻这类严格固定在某个时间播放的节目档。在事先确定的时间点,人群分散的意识涓流通过同一个电视事件的画面汇集起来。每一位观众对自身的个体意识绵延感觉不同,但通过看电视的行动,他加入到人数不确定的其他人群中。所有众多的电视观众,无论个人的意识绵延如何,构成同一个电视活动的集体见证者。重点是,这个电视活动存在于严格固定的天文时间段之内——即本次转播花费的时间,既不多也不少。鉴于电视的这一特点,让-吕克·戈达尔在1990年11月与维姆·文德斯交流时对“加工”时间的方式和所得影视产品的特点之间的联系做出了以下具有代表性的评论:“战前时期的导演尚具备讲述一个可能长达两小时的故事所必需的潜能,而现代导演们已经失去了这种潜能……电影的一切都已经变了,就像电视一样:在电视里,一切都存在一定的范式。新闻转播的时间长短不会因为战争爆发或和平得存而改变。我们当中已经没有哪个人还能够拍摄出一部片长一个半小时的优秀、生动的影片。”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