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深刻变革,中国影视文化产业中传统的产业模式、管理机制、传播与发行方式也进行着根本性转变。面对全球化的文化格局以及加入WTO后传播媒介迅猛发展的态势,中国影视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在这一进程中,新中国第一家大型综合性电影制片厂——长春电影制片厂面临着同样的危机与困惑。于是,在当代影视文化生态的背景下对长春电影制片厂的大电影产业化转型进行客观评判,并对其影视艺术资源进行系统性整合研究成为当代中国电影研究的一个切入点。 一、危机与突破——长影大电影产业转型的必要性与改革措施 20世纪90年代,面对激烈的文化市场竞争,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长春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长影)虽然力图跟上电影市场的发展步伐和发展态势,也一直在尝试各种类型影片的创作,但创作生产情况已经出现隐忧。长影从1991年开始每年平均亏损500万元,到1997年之前累积亏损达3000万元的极限而濒临破产。“长影陷入了困境。一是养不起。不用说生产资金,就是工资、医疗、取暖也难以保证。二是养不住。大批艺术人员走向社会,走向市场,自谋生路。三是活不了。有限的一些资金用于养人,维持日常开支,无力投入到生产领域。长影陷入苟延残喘的状态。”① 到20世纪90年代初,长影共有员工4000多人,在岗2000人,离退休1000人,大集体人员1000人。其中真正从事第一线创作的人员不到600人,而其他各部门的人员却高达1400多人。影片数量逐年下滑,最严重的时期平均750多人才创造一件产品。而数量庞大的人员给长影的企业化发展、电影市场化进程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曾经的辉煌封存在历史中,现实的困境使得长影的改革与转型势在必行。1998年4月,长影改革进程开始启动并确定了长影必须走集团化、公司化、产业化道路的基本思路。1999年7月,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在改造长春电影制片厂的基础上组建了长影集团公司,到2000年长影完全由事业转制为企业,组建了十多个子公司,建立了企业制度。2002年,长影组建长影电影院线,实现了由制片业向放映业的拓展。新世纪初,长影的改革受到中央的关注,2003年长影被确定为国家级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同时被吉林省列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点扶持单位。2004年10月,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进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2005年初,1000多名离退休人员进入社会保险,1300名长影职工开始分流——418人解除了与长影的劳动关系,成为自由职业者;580名工龄满3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实行内部退养;隶属于洗印、录音、美工置景、动画、期刊、翻译片、乐团、剧团等11个子公司和集团机关的302名员工重新签署了聘用制的劳动合同,集团管理人员(含特殊政策人员)100名按相关政策竞争上岗。 此后,长影体制、机制改革、管理模式改革、创作模式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陆续出台,长影大电影理念指导下的产业化转型开始实施。 (一)体制改革:出资人制度、准制片人制度、准自由职业者制度 出资人制度在1999年长影改制为集团有限公司后就开始实行,长影对旗下各部门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吸纳职工和社会法人入股。实施出资人制度后,长影集团成为国有资本的营运机构和投资中心,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对投资人负责、下属子公司对长影集团负责,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进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准独立制片人制度是一种创作机制的改革。从2000年起开始推行,主要是利用长影多年的无形资产,以长影名义出品影视作品,由自然人担任制片人独立策划或与长影在剧本策划、资金筹集、演职人员选拔等生产过程以及制作发行等各个环节合作完成。这种准独立制片人制度的设立主要是改变原有国有电影企业在制片、生产上独立承担全部风险的局面,将电影制片的风险与利益同制作人的个人利益结合,实现利益与风险的合理分担。同时也使长影逐步由组织生产的行政单位向提供影视制作的社会服务基地转化,从而科学、合理地规避投资风险,实现长影的功能转型。 准自由职业者制度是一种用人制度的改革。原长影人员国有企业员工的身份被买断,重新以长影演艺人员的身份进入大的市场竞争体制中,让他们不再局限于长影而是汇入全国影视创作市场中,寻求自己的机遇和定位,带给他们更沉重的竞争压力,同时也给予他们更自由的发展空间,从而迫使他们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以尽快适应影视传媒界快速发展的需要。其实在西方的影视制作行业中为了适应现代影视业的发展,“已经从纽约戏院模式的手工业,通过垂直整合走向了大工业生产方式,即福特主义,然后又走向了灵活的专业主义(specialism),即后福特主义。聘任人员也从固定合同,走向了按照每部影片签订合同”。② 人员聘任制和合同制已经成为影视行业的基本用人体制。而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国有文化体制改革中人员的利用和重新安置都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任何改革措施涉及到人员调整时都会遇到复杂的情况甚至强大的阻力,而解决好人员的调整和安置往往是国有文化企业改革能否推进和成功的关键。在用人制度的改革中,长影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不同方式的安置办法。此后,长影成立了艺术创作中心,将影视创作各方面的人才集中起来统一管理。长影多年培养的影视专业人才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进行双向选择成为自由职业者,长影集团在进行影片生产时也会面向全社会招聘,从而形成了人才选用的灵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