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莎士比亚?所有写到他们名字的地方都是好的,我们绞尽脑汁地在愚蠢、失败和平庸口味中发现美的东西,所有这些伟大的天才,歌德们、莎士比亚们、贝多芬们、米开朗基罗们,在优秀的作品之外也创作过不只是平庸,甚至是丑陋的东西。 ——托尔斯泰《日记》(1895-1899) 一个细微的差别 我看到一些缘我而起的危险,即《电影手册》杂志践行的“作者论”。即便不是杂志上的所有文章都能印证这种批评主张,至少近两年来已成为多数文章的基调。利用一些相反的例证来证明我们的杂志倡导的是一种温和中立的批评,这是空泛且虚伪的,阿芒加尔①那封婉转狡黠的来信(发表于杂志第63期)亦未脱离这个话题。 无论如何,我们的读者显然会意识到,这种(作者论)批评的公设(postulat critique)——暗含的或公开的——并未全部被那些经常与《电影手册》合作的批评家持久地接受,而且在个人爱好方面,或者更确切地说在问题的不同层面,他们甚至存在着严肃的分歧。事实上,正是我们之间最热衷于这个话题的批评家才会经常提出异议,这一点,埃里克·罗麦尔在给阿芒加尔的回信中已经表达出来(载《电影手册》第64期):总体来说,当对一部重要影片存在观点分歧时,我们喜欢让最喜爱这部影片的人发表意见,因为“作者论”最严肃的支持者拥有最大的批评优势,(或对或错地)只有这些人最能在其钟爱的作者身上充分发现他们特殊的美。因此,希区柯克(Albert Hitchcock)、雷诺阿(Jean Renoir)、罗西里尼(Roberto Rossellini)、弗立茨·朗(Fritz Lang)、霍华德·霍克斯(Howard Hawks)或尼古拉斯·雷(Nicholas Ray)才能通过《电影手册》杂志呈现他们可信的作者身份,这种情况几乎没有例外。 因此,我马上要避免一种误解,即我要与我的同事——那些阐扬作者论的最优秀的同事们探讨的话题,不会影响《电影手册》的指导方向。尽管我们对某些影片和某些导演存在观点分歧,但我们之间共同的偏爱和反感非常之多而且非常强烈,即使我不认同弗朗索瓦·特吕弗或埃里克·罗麦尔拥护的电影作者角色(我有自己的尺度,也有自己的原则),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团队从“作者”的现实的角度分享他们的评价,或者追随他们的激情。我认同他们,真的,我对他们的认同总是大于否定,也就是说我认同他们对待这些我也认为值得捍卫的影片的严格。但更多情况下,我更认为“作品大于作者”(这正是他们质疑并发现矛盾的地方)。换言之,我与他们的区别在于如何评价作品与作者的关系。但我遗憾的是,总体来说,当一些我认为并不适用于这个声誉的影片时,被《电影手册》捍卫的“作者”并非其所说的“作者”。 我要补充的是,如果最终“作者论”已将其支持者引导到更多特别的错误时,对于这个繁殖力极强的总体结果,我要捍卫他们而反对那些诋毁者。以下情况非常鲜见,即那些人们经常用来谴责他们的理由没有使我忽略他们的全部真诚。 因此,在如下这个限定下,即有点颇似家庭内部纠纷的前提下,我要抨击那些至少有价值、却不仅曲解甚至“错解”(faux sens)的批评。我的好友多玛尔什②关于明奈里③的影片《梵高》(VanGogh,1956)的文章为我提供了这个机会。对他的这种睿智而有节制的赞扬,我感觉这样的文章似乎不可能被允许发表在上一期还在发表罗麦尔批评休斯顿④文章的杂志上。一边是无情的苛责而另一边是钦羡的宽容,这并不能说明明奈里是多玛尔什的新宠而休斯顿不是《电影手册》认同的作者。在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次幸运的偏袒,因为这是一部让我们因其带有某些美国文化事实、而非明奈里的个人才华才捍卫的影片。我也是矛盾的,因为是我提示多玛尔什,这一次是明奈里为雷诺阿做出了牺牲,因为他的《梵高》让《法国康康舞》(French Cancan,1954)的作者放弃了这个计划。他是在依据“作者论”支持一部本应由雷诺阿执导、最终却被明奈里导演的影片吗?这部影片本应由一个画家的儿子,一个拍摄芭蕾的导演来完成! 无论如何,这个例子不过是个契机,过去我多次因他们在论证上的机敏而无法让我反对这个批评公设之幼稚而感到不安,比如一些在二流电影(second plan)的小成本影片中体现出的深思熟虑的意图和严密。 诚然,从我们在总体上认定导演是其作品的孩子时起,这就不再是二流影片了,因为其最小的部分都意涵其创作者的形象。但是,如您同意,请让我们考察其是否如此,并重新返回问题的滥觞之处。 一句箴言与一个证明 显然,“作者论”在这里应用于电影的是一个在个体艺术中被普遍接受的概念。特吕弗喜欢引用季洛杜⑤的一句话:“没有作品,只有作者!”在我看来,这最终不过是一种其指范围非常有限的诙谐的论战(boutade Polémique)。我们毫无疑问地可以向高考生和会考生们提出完全相反的建议。这两种体式,正如拉罗什福科⑥和德尚福尔⑦的箴言警句一样,简单地颠倒了一下真理与谬误的比例。罗麦尔觉察(或曰确认)到,艺术中留下来的并非作品,而是作者,而且只有电影俱乐部(Ciné-Clubs)才最终没有违背这条批评的真理。 但是,我们首先要指出,罗麦尔论证的范围比季洛杜的那句箴言更有限,因为,一些作者能留存下来,不正是得益于他们的作品总体吗?有太多的反面例证。伏尔泰这个名字更多地来自他的生平,退一步说,与《哲学词典》相比,他的声誉更得益于一种伏尔泰精神和某种思想风格和写作风格。但是,今天我们在哪里还能找到这个原则及其适用的例子呢?在那些大量而可恶的戏剧中,还是在轻薄的“故事集”(Contes)中?至于博马舍⑧,不是需要到《有罪的母亲》中才能找到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