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伦理诉求:故事之于人心的主要价值 从交往的经验层面上讲,面对各种人际关系和交往困境,几乎每个人的心底都曾有过类似的追问,“怎么办?怎样做才对?怎么做才能既得到认可又能把伤害或过失减到最小?”。人们希望对自己行为的正确与否有一个明确的判断。这种对交往行为合理性的追问,则是我们所讲的“伦理诉求”。 伦理诉求的人文价值在于,它是对既有益于生命自身、又能被社会认可的行为标准和价值尺度的内心期待;是人们在交往活动中渴望减少伤害,正确支配自身行为的深层愿望;是对“和谐”的群体性生存环境的一种本能需求。因此,可以说,伦理诉求是构成人文精神的社会基础。不同历史阶段之所以在伦理内涵上具有一定的差异性,是因为不同时代的生活方式,会遭遇不同的伦理问题。面对日常生活中的交往困境,不论处在文明史的哪一个阶段,人们均渴望有一个参照摹本和富有启发性的人生经验,能够给出有效的可资借鉴的答案或解决途径。如果这种内心追问及期待长期得不到满足,则极易转化为由交往实践引起的内在焦虑。 为解决这种深层焦虑,人类在漫长的生活实践中替自己选择了一个永不餍足的参照摹本——故事。正如培养了十七个奥斯卡奖得主、十九个埃米奖得主的美国学者罗伯特·麦基所言:“我们对故事的嗜好反映了人类对捕捉人生模式的深层需要。”[1]历史上,几乎所有的故事的意义和魅力均在于此。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对早期神话故事的研究,证实了故事对社会人生的这种凝聚力,“社会凝聚首先依赖于一种共同的神话力量”。[2]早期的神话故事,不但传播和组织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并且,成为人们藉以思想的手段。① 历史上,各种宗教均以故事的形式,平抚人们的内在焦虑,给教徒的交往行为提供神圣的答案和明确的参考。但从生命本身的自然选择这一角度看,故事比宗教在满足人们伦理诉求方面,更具本源性。人们可以没有宗教,可以让其变成一个空洞的符号,更可以喊出“上帝死了”,但是,人们却从未拒绝过故事。西方文艺复兴之后,宗教故事的神圣性因不断受到置疑而逐渐丧失其人生指南的地位。然而,人们对故事的兴趣并没有随着宗教的没落而减弱。新的故事形式“小说”在市民社会中逐渐兴起便是一个有力的实证。各种手抄故事和传说在沙龙及民间迅速流行,以小说为主的故事形式随之成熟。并且,作家在某种程度上代替了牧师,成为此后岁月中人们情感和精神活动的主要导师。以世俗“故事”为主的小说代替了彼岸的神圣“故事”,继续在民间肩负着人们对伦理问题的心灵需求。比宗教故事更加切近生活的世俗故事中的主人公,成为无数读者崇拜模仿的对象。这些虚构世界里的主角继续为在黑暗中摸索的人们提供各种可资借鉴的人生参照。人们仍然在故事中寻找精神的寄托,渴望在故事中得到人生模式和情感模式的深层启迪。小说成为人们心灵的家园。这是电子传媒时代之前、现代文明史上一个不争的事实。 知识分子对小说意义不知疲倦的探讨:读者对故事内容和价值取向的各种争论;观众对电视连续剧的不知餍足的收视要求:甚至有些学者把故事看成传播某种社会理想的工具等;不但表现出人们对“怎么做才对”这一伦理问题的持续关注及伦理诉求在人们潜意识中的位置;同时,也显示着故事之于人心的魅力之源和价值所在。汉语本土的文化现实有异于植根基督教传统的西方文化,亦有异于伊斯兰民族。中国民间没有专司精神事务的宗教机构,缺少传承伦理之道的宗教故事。但是,在汉文化传统中,对伦理问题的探讨表现得比西方任何一个民族都充沛。中国文明不同于希腊文明的突出标志,就是中国古代没有宗教也没有形而上学,却有发达的实践哲学和道德伦理之学。正如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在对中西方哲学进行比较之后指出的那样,“在思考的缜密和理性的思辨方面,显然我们要略胜一筹”,但“在实践哲学方面,即在生活与人类实际方面的伦理以及治国学说方面,我们实在是相形见绌了”。[3]孔孟老庄之学,关心的是面对各种生存境况时人们应该采取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思考的问题直接就是“怎样做才对”。被中国传统文化奉为思想资源的“六经”,讲述的就是人生在世的各种行为方式和事理:“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庄于·天下篇》)而中国的史书,无论正史野史,均以叙事和刻画人物而见长,可以说是非常生动和具体的故事。它们与宗教故事的区别在于,中国各种史书中的故事没有超验的维度,这些故事主人公均为现实世界有迹可寻的人物,他们的成败得失,不是上帝的意志使然,而是与君子之道的伦理纲常相关。以儒家学说为代表所推崇的君子之道实则是伦理之道、和谐之道。正如新儒家代表人物余英时所讲,“是自我求取在人伦秩序和宇宙秩序中的和谐”。[4]因此,这些承载伦理之道的诗书易礼和史书中的真实故事,成为早期满足人们内在需求的文化经典。所以,中国人虽然没有宗教故事指点迷津,但其伦理价值通过诗书易礼等各种正统的文化经典和世俗人物传奇得以传授。这是中西方文化在源头上的不同,并且形成了中国文化与西方宗教文化的显著差别,但实质均与伦理问题相关,即,为人们的交往行为和交往实践提供价值标准。人们通过故事满足各种人生在世的伦理需求。故事是人生的储备,人们从牙牙学语时就渴望故事。西文的宗教和我国的经典都是对各种生存之道或者说行为方式的规范和修整。 伦理问题或交往行为中的善恶问题,在西方传统社会中属于精神领域里的事务,由宗教负责管理,一般与世俗政治无关。而在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关乎善恶的伦理问题和世俗政治不但是相关的,而且还是一体的。个人的道德修养与国家治理相关联,“修己和治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德厚生、内圣外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儒学用于推行的治国理念与人们日常交往遵守的伦理观念是一致的。并且,这些理念的传播方式,均以诗文、史传等文学形式在各阶层人们中间反复吟诵传唱而得以实现。孔子的教育思想以及汉唐以后确立起来的科举制等,保证了汉文化所推崇的行为标准和交往方式。学子们通过对四书五经及各种诗文的学习研读和写作,普遍接受与传播有关伦理之道的君子之言。这些经典及传记故事中所包含的伦理内容成为社会整合与道德自律的重要部分。所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虽然没有宗教组织的传播途径来推行和满足人们的伦理需求,但是,对四书五经的阅读和写作,对各种掌故的熟悉和了解,既是一种关乎伦理价值的道德行为,同时又是一种登堂入“仕”的政统行为。饱读诗书的文人,既是精神领域里的放牧者,又是世俗社会中的管理者。这双重价值,共同奠定了诗文踞于“庙堂一民间”的重要地位和对此的传播方式。因此,诗文、史记等文学作品,在中国的功能范围,远远超过了宗教经典所致力的纯粹精神领域,而延伸到治国训民等世俗社会层面,其功能正如作为一国之君的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言:“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生命有时而尽,荣辱止乎其身,未若文章之无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