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课题主持人:王明伦。(课题编号:DJB030355)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12-0012-02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错位属政策性错位,主要表现在:经费投入错位、学费标准错位、贷款规模错位。要真正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错位的求解,需要树立社会主义的公平观。教育公平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它期待政府、社会各界秉承公平原则,合理配置高等职业教育机会、经费和资源。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高等职业教育平等享受教育经费和资源的权利目前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一、错位现象分析 1.政府投入不足。据发展中国家对教育成本的研究结果表明,高等职业教育的成本是普通高等教育成本的2.64倍,即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政府更大的投入。而数据显示,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从1996年的1654.2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4465.9亿元,增长1.7倍,年均递增13.2%;预算内教育经费从1996年的1211.9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4027.8亿元,增长2.3倍,年均递增16.2%,均超过了同期GDP年均递增9.1%的水平。但是教育经费的大幅度提高并不代表教育经费投向的公平、合理。1996年,我国财政预算内职业教育经费占职教总经费的52.92%,2000年这一比例下降到43.12%;1996年财政预算内职业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11.53%,2002年这一比例下降到6.35%;2005年,普通高等教育预算内财政拨款为1046.37亿元,其中,普通本科预算内财政拨款为936.05亿元,占89.46%,高职高专预算内财政拨款为110.32亿元,仅占10.54%。同时,以重庆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学院每年总经费1400多万元,其中,700万元来自政府拨款,剩余经费是通过收取学费获得,也就是说政府拨款在其经费来源中的比例不足50%。由此可见政府投入的不足。由于除了不足的政府拨款和有限的学生学费以外,没有其他经费来源,许多高职院校难以维持经常性开支,在达到国家办学要求和年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方面也有困难。因此,不少高职院校都选择开设投入少的文科专业,从而导致专业设置严重错位,且重复设置。 2.学费标准不合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诞生之日起,始终处于“弱势”,办学成本高,政府投入少。在这种情况下,高等职业院校采取了“高成本、高学费”的办法,以解决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从而形成高职院校学费收取标准明显高于普通本科院校学费收取标准的格局(见下表)。 2005年本科、高职收费标准比较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本科高校名称 高职院校名称 年/(元)年/(元) 北京大学4900~5300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6000 中国人民大学 5000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000 清华大学 5000 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北京)5000 北京师范大学4800~5400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 6500~6800 西北工业大学 4950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5500 西安交通大学4950~5200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500 陕西理工学院(汉中) 4500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汉中)520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4500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5500 浙江大学 4800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6000 浙江工商大学 4400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6000 宁波大学 4400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宁波)6000 哈尔滨工业大学 4000~5500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6000 哈尔滨理工大学 4000~5500 哈尔滨建筑职业技术学院6000 黑龙江工程学院 4500 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6000 说明:资料来源于2005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专刊)。根据公布数据整理。 笔者通过对北京、陕西、浙江、黑龙江四个省、市的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2005年的收费标准进行比较得出,高职院校的学费最高达到6800元/年,最低的达到5000元/年,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明显高于本科院校。政府采取高等职业教育收费高于普通高校的收费政策,目的是让高等职业教育按市场规则运作,使学生收费标准与学生培养成本大体相当。这种做法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成本、收益规律,但它在一定程度上给许多城乡的贫困家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据调查显示,2005年全国高职院校学费平均在5000元左右。我国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按三口之家计算,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为31479元,学费大约占其家庭收入的16.2%;农村居民家庭年收入约为9765元,仅学费一项就占其家庭年收入的52.2%。由此可见,高等职业院校的学费收取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不甚合理。 3.贷款数额较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为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许多高职院校在政府投入有限,办学经费紧缺的情况下,采取了一些“铤而走险”的发展方式,实行“高额负债”办学,通过银行贷款来实现数量的扩张、校园的扩建。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发布的蓝皮书显示,中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大致为1500亿~2000亿元,有的高校贷款高达10亿~20亿元。其中,全国高职院校贷款数额估计在900亿元以上。同时,据初步调查显示,江苏71所高职院校共向银行贷款130亿~140亿元。我国高职院校拥有自主贷款的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是在这种政策鼓励下,许多高职院校负债经营,突破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严重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从外部运作看,高职院校发展对银行资金依赖性过大,导致高职院校的经营风险已经开始向金融机构积聚。从教育机构内部看,“高额负债”办学不仅会制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的提升,而且也会给教职工心理带来较大的创伤,影响教师的收入,影响教师队伍中优秀人才的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