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学科体系的批判与重构”研究,是目前成人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华东师范大学高志敏教授主持的这项课题已经被立项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后现代主义大师米歇尔·福柯指出:“学科构成了话语生产的一个控制体系,它通过同一性的作用来设置其边界,而在这种同一性中,规则被永久性地恢复了活动。”[1] 开展成人教育学科体系的批判与重构必然会遵循一些科学意识以增强成人教育学科体系的批判与重构的自觉性,保证成人教育学科体系的批判与重构的方向性,从而提高成人教育学科体系的批判与重构的档次和水平。笔者认为,成人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者要树立以下几个成人教育学科体系批判与重构建的科学意识。 一、成人研究维度 一些学者研究成人教育时自觉不自觉地套用普教研究的观点、体系、方法甚至结论,教育学中的分支学科有教育社会学、教育经济学、教育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教学论等,成人教育学的分支学科也就有了成人教育社会学、成人教育经济学、成人教育哲学、成人教育心理学、成人教育管理学和成人教学论等。似乎只要教育学中有的分支学科,成人教育学都应该有,只不过需要在前面加上“成人”二字。用教育学的理论、概念或方法取代成人教育基础理论的研究,最终导致成人教育研究主体性失落,使成人教育研究成为实质意义上的非成人教育研究,“一些研究看起来充满了成人字眼,但却对成人缺乏深刻的理解,没有深入了解成人的身心规律、学习特征、内在发展需要,未能注重成人教育独特性的研究。”[2] 追本溯源,这种研究范式的缺失归咎于研究活动严重缺乏“成人”意识,更是远离了充满生机的“成人世界”。脱开“成人”与“成人世界”而空谈“教育”,往往失却了研究活动的逻辑起点以及进行深入演绎的逻辑空间。 特色是成人教育学这门学科永葆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是成人教育学得以独立的法宝。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指出:“一门科学只有在真正建立起自己的个性并真正独立于其他学科时,才能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一门科学之所以能成为特别的学科,是因为它研究的现象是其他学科所不研究的。”[3] 一门科学的产生与否,不仅决定于外界有无客观需要,而且还取决于其内部有无特殊的研究对象,即研究对象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学科的对象。由此可以推论,成人教育科学研究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就必须有自己相对稳定、独特的研究边界。中国成人教育研究者的大脑不应该成为中国普教思想、理论的“跑马场”。相对于普通(基础)教育学而言,成人教育学理论研究,只有真正摆脱依附、从属于研究儿童养护、陶冶、训练、管理的(普通)教育学的地位,建立起以研究“现实中的成人特点和成人学习特点”为对象,而不是以研究者“想象中的成人特点和成人学习特点”的自主研究,才有可能适应以至推动成人教育实践的发展。面对社会和专家对成人教育学的种种误解和曲解,我们只有加强对成人教育学的“元”研究,才有可能争取到成人教育学的学科独立地位。美国著名成人教育专家诺尔斯将成人学生与一般未成年学生作了比较,提出两者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他认为: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成人学生是指能够独立地指导和控制自己行为和活动的人;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成人学生是具有生活经验和工作经验的人;从教育学的角度看,成人学生是学习目的明确、凭借经验能够主动学习的人。也就是说,成人教育学与传统的普通教育学之间有着完全不同的研究对象,成人教育学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为逻辑起点和建立起自己的学科理论体系。只有回归丰富的成人生活世界,走进缤纷的成人精神家园,才能捕捉到成人生存境遇中的发展需求与发展困境,去思考教育可能提供的支持。“成人教育涉及多种学科,成人教育研究的开展离不开汲取、借鉴其它学科的有关概念、理论和方法论体系。但是,必须强调的是,成人教育研究不能过分依赖于其它学科的理论研究,各种理论都有其特殊适应的对象和背后的基本假设,不当的移植可能会误用其建立的知识体系和方法和适切性。”[4] 二、弱势群体的研究维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人教育得到快速的发展,但全体受教的权利并没有很好的落实,教育不均衡明显。如关注城镇教育多、农村教育少,关注从业者多、无业人员少,关注定居人口多、流动人员少,关注有偿教育多、义务教育少等。表现在我国成人教育招生规模受限;实行考试选拔录取,开放力度受限;重视脱产、轻视业余;重学历教育,忽视非学历教育及在职培训。于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还是难有享受成人教育服务,拉大了我国贫富悬殊、地区差距,公民的受教育权、发展权得不到普遍而平等的尊重与保护。这种集中社会有限资源,培育社会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对推动科技发展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它是以牺牲大多数成人的利益和教育需求而换取少数成人的成功来实施的。 2002年“弱势群体”一词首次见诸官方文件,随后有关“弱势群体”的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所谓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导致其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在传统意义上,弱势群体主要是指老弱病残者和无劳动能力的依赖人群。但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那些并非由于主观方面的低下或缺陷而是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权利和权力方面、发展的机遇方面、生活的物质方面不具有优势的人们便成了这一群体的新成员。具体而言,主要包括生理性弱势群体(老年人、残疾人)、贫困农民群体、城市边缘群体(城市农民工是自发流动人口)及失业下岗工人群体。我们可以从一些数据认识当前弱势群体的现状。截止到2003年中国老年人口统计显示,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34亿,占总人口的10%以上;65岁以上的人口超过9400万,占总人口的7%以上;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00万。预计到2025年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0%,每5个人中就有1位老年人。2001年,国有企业登记失业人员为680万,下岗人员为500多万,总计为1200万人左右,到2002年底上升到1400万人左右。另外,截止2002年11月,全国有1985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口。从以上分析可知,目前中国弱势群体规模在1.4亿~1.8亿人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5]。弱势群体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不和谐音。只有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社会才能稳定发展。“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这个观念就是要按平等的方式补偿由偶然因素造成的倾斜。遵循这一原则,较大的资源可能要花费在智力较差而非较高的人们身上。”[6] 关注农民工教育、下岗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妇女教育、残疾人教育、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社区教育是今后成人教育学科体系的批判与重构的重点课题。给每一个人平等的机会,并不是指名义上的平等,即对每一个人一视同仁,如目前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