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C0023(2007)04—008—0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切实贯彻这一原则,对于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坚持深化改革,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体制保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现这个总目标、总要求,不但需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而且需要有完善的体制作保证。改革就是要理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重大关系以及人民内部的各种重大利益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局面。因此,改革既是发展的动力,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我们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新特点、新要求,继续推进体制的改革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改革,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扫除体制性障碍。我们既要在基本制度上,又要在体制机制上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这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富裕幸福、社会稳定和谐的根本保证。当前,在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的基础上,针对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突出的体制性障碍,要切实加大相关领域体制改革的力度。 1.要切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既要重视解决初次分配中的某些不公平、不合理现象,又要重视解决二次分配中由于税收制度不够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政府公共投入不足等导致的某些分配不公现象。要通过改革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分配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2.要切实加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实现社会公平中的主导作用。这包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其依法履行公共职责的能力;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通过这些制度建设,使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丰硕成果;加快改革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清理针对农民在城镇就业、上学、医疗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让农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等。 3.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要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要努力形成社会服务网络化的新格局,积极开展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基层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 二、坚持科学发展,为巩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主义的一条重要经验。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只有坚持科学的发展,即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经济社会基础。 1.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深厚的群众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又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的社会。没有全体人民的共同建设,建不成和谐社会;没有全体人民的共同享有,也不成其为和谐社会。我们考虑一切发展问题,都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最终目的和评价标准。要把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把首先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在当前,尤其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如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理顺分配关系问题、加快社会事业发展问题,以及解决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从发展与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形成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共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 2.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发展首先是经济发展,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就不能提高,社会就难以保持稳定;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国家就没有足够的财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没有足够的财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和弱质产业的发展,从而也就难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经济不但要快速发展,还要协调、持续发展。在协调发展中,城乡发展的协调以及东中西部发展的协调是两个重要的方面。这两方面的协调发展,关系中国发展的全局,关系农民这一中国最大群体的利益,关系各族人民的团结。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