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率形成机制及与资金供求之间的关系 利率是货币资产的价格,合理的利率结构与水平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利率政策已成为各国政府的一项重要宏观经济调节工具。一般来说,利率政策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利率的生成机制,即利率由市场决定还是由政府决定;二是利率水平的调整,即中央银行根据经济的发展状况调整利率水平,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 利率传导机制表现为:货币供给增加以后,实际利率下降。对于企业来说,由于资金成本的下降,导致投资上升;对于消费者来说,利率下降使得他们在房产和耐用消费品上的投资支出增加,最终投资支出的增加引起产出上升。 在货币需求方面,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承认利率对货币需求具有影响作用,即利率与货币需求之间存在反向关系,他们之间的区别仅在于对利率的影响程度的认可不同。在货币供给方面,直到20世纪50年代为止,多数经济学家一直将货币供给视为外生变量,因此在货币供应与利率的关系中,货币供应是自变量,利率是因变量,利率对货币供应不具有影响。从50年代起,一些经济学家才开始逐渐改变这一观点,将货币供应视为内生变量。 二、我国利率政策现状 在我国,管制性低利率的存在已成为比较明显的特征,它给我国经济金融带来了许多的问题。利率管制虽然在一些地区的经济起飞和增长中可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却无法改变资源配置扭曲的事实。我国长期实行低利率政策是有一定原因的,主要是为了稳定物价、稳定市场、促进扶植工农业发展,尤其是在对经济发展的投资支撑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利率管制从资金供给价格等方面影响到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首先现行的利率管理是国家高度集中控制的,利率调整总是呈现滞后性和不准确性。其次政府对利率的管制没有影响到居民的储蓄,却以抑制资本市场为代价,金融市场利率管制与市场分割、政府限定证券价格等综合在一起扭曲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总之,对利率加以约束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呆滞的经济又限制了资金的积累和对金融业发展的需求,制约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发展。 三、推行利率市场化存在的几个问题 利率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它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利率由市场决定,即由金融机构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情况、头寸状况、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进行自行调节和控制,中央银行不再统一规定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水平,而是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直接调控货币市场利率,进而间接影响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虽然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导致各国政府纷纷加强对利率的管制,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兴起,尤其是70年代美国经济出现滞涨之后,利率自由化趋势又开始重新蔓延。目前,发达国家以及一些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已基本实现了利率的市场化。放开利率,使其能适应市场上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浮动,这对当前我国资源仍然短缺、经济处于振兴阶段来说,显得十分必要。而且利率市场化对我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积极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一)制约因素问题 尽管理论上的论证和实践层面的操作都已经证明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效,但是,利率改革成效的实现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至少包括:(1)稳定的宏观经济、金融环境;(2)健全的微观基础,即银行和企业制度是完善的;(3)发达完善的金融市场;(4)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与此相比,当前我国在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上虽然已具备了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但毋庸讳言,我国的利率改革仍面临许多的制约因素,这都限制了我国利率的市场化。 1、利率市场化缺乏微观基础。从银行方面来看,我国银行并没有成为金融市场上的真正主体,与其相关的金融交易机制尚未充分实现市场化,银行仍然要被迫进行政府指定的政策性融资,并为因国有企业效益低下而形成大量的呆账和坏账背上沉重的包袱,这严重影响其商业化经营。同时银行本身的经营理念也没有彻底转变,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离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有相当距离。再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还未取得更大进展,现代企业制度尚没有完全建立,企业管理机制不规范,行为未完全市场化,仍存在严重的预算软约束,信用观念淡薄,从而使利率发挥不出应有的调控作用。由此,市场微观机制的不健全,市场主体尚未完全复位,不仅使利率市场化的功效难以发挥,而且增大了利率市场化的风险。 2、近几年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并具有一定规模,但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各种市场之间还处于相互分割状态,市场之间的利率关联程度各不相同。货币市场与股票市场分割且发展不平衡。目前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造成了货币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分割,致使金融中介不能同时直接参与两个市场,两个市场不能通过金融中介的资金定价来合理确定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利率变动不能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内部的供求情况,资产组合的变动也相对缓慢和不彻底,这必然影响到货币政策尤其是利率变动的传递速度。货币市场远远落后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债券市场的规模也远远小于股票市场,而且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国债市场发育不很完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虽已建立,但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基准利率,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国债发行市场化程度也不高,期限结构缺乏均匀合理分布,长、短期国债发行规模很小。这些都将阻碍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 3、我国金融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监管手段单一,尚无一套完整的能约束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管机制,对一些逃避金融监管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部分金融机构违规操作严重,进行高风险投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导致全社会金融风险不断加大。金融监管跟不上金融发展新情况的变化,不但造成利率市场化所需的金融机构微观经营机制无法培育与形成,而且还导致了恶性和无序竞争,这必然给利率市场化进程带来更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