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是全国最具典型的多民族地区之一,全区有35个民族,一个自治县,77个民族乡,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28%。推进这些地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建设毕节试验区、构建“和谐毕节”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毕节民族聚居地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状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建设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是建设本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有了一定的提高,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满足,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一定的物质条件。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与其他先进民族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逐步缩小这种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奔向小康,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党领导各族人民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建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执行党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方针。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民族地区的党委政府,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来指导自己的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区域、统筹城乡的原则,着力开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近年来,国家在发展上已对民族地区给予很大的政策扶持和倾斜,当地政府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要从民族地区的客观实际出发,摒弃一切不利于民族地区发展的思维和行为,进一步克服等、靠、要的单纯依赖思想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多想多做,敢干敢闯,多在宏观指导和服务引导上下功夫,树立开拓创新、以大开放促大发展的意识,积极推动当地群众发展致富。要引领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发展新兴特色产业,培植民族地区增收的新亮点;积极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农村农业支持和投入力度。金融系统要向民族地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加强对民族地区的财力支持,建立一套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支付制度,争取增加贷款额度、扩大贷款面、放宽贷款规模、延长贷款期限、减少贷款利率等。当地政府要在注册、税收、贸易、资源开发、人才流动、土地流转、引进资金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当地的经济发展当中。农科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指导群众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以提高土地出产率。水利部门要认真抓好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地区山高坡陡、穷山恶水,很多村寨的农业水利化还欠发达,个别地区还几乎等于零,我们毕节的民族地区也是如此。他们在旱地里栽种的玉米以及其他作物,好坏和收获程度,除肥料以外,在很多情况下是靠天的赐给,雨水好就好,相反则歉收。所以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重要。各级党委政府还要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培植发展特色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在这当中,党委政府要真正起到宏观调控和服务引导的作用,加强内外的联系,多方协调,在民族地区实现产、供、销、贸、工、农的一体化服务,只有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彻底改善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才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的民主政治建设 民族地区的民主政治建设关系到民族的团结稳定和发展繁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政治建设抓得好,就会促进社会的团结稳定和发展繁荣,相反,就会出现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从而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繁荣。因此,加强民族地区的民主政治建设,也显得非常重要。党和政府历来都非常重视民族地区的民主政治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实际,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我国这个多民族的国家逐步走向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道路。但是,由于少数民族的整体文化素质相对较低。长期以来,对一些民主法制方面的政策或条款的理解不够深,有时,自己的一些思想或行为已经与政策或法律法规相冲突了还不知道。如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等等,有些少数民族群众还不够理解,导致一些少数民族群众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这直接影响试验区“三大主题”的工作展开,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地去宣传、去做好工作。当然,由于受当今社会上各种思潮和观念的影响,我们的一些政府干部在民主政治建设上,出现了一些让少数民族群众不满意的行为,也影响了民族地区的民主法制建设,这是需要当地党委政府加以重视的。 现代民主政治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又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动力。各民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与社会管理,对国家重大事务享有知情权,就各项重大决策和立法建议进行充分表达和交流,就能更好地反映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因此,在当今时代,没有民主,就不能解决社会矛盾;有了矛盾,就会影响经济发展建设。民族地区只有认真抓紧、抓好民主政治建设,抓紧、抓好法制建设,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政治基础和保证。就目前全国的民族地区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因素来看,经济腐败、权力腐败、官僚主义是最主要的因素。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决定,我国下一步的改革,将从推进政府改革和制度建设入手,严惩腐败行为,并把行政权力的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将有助于民主政治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也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其次,要抓好民族地区的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虽然党在民族地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政治组织基础,但是,实施起来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自治地方的行政长官第一把手的任命中存在的问题;地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民族人才总量和结构问题等。民族干部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民族地区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决不能忽视。干部队伍建设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在民族地区,要坚决按照干部“四化”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多渠道、多方式、多措施,抓紧做好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真正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能够担当历史重任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推进民族地区民主政治建设,加快经济全面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都将具有决定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