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发展很快,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又进一步强调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为了深化这个问题的研究,本文对近年来学术界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学术界对这方面的认识比较统一:在当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迫切需要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来支撑。(1)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王国刚从解开中国出现的居民储蓄投资渠道狭窄导致“资金供给相对过剩”与企业“资本性资金相对不足”的死结的角度指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可以满足中国众多企业所需要的资本性资金的需求和居民的投资需求。(2)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利用效率。王松奇指出,实践证明现行宏观经济政策并不具备结构调整功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能有效地解决总量矛盾,但无法保证资源从低效产业流向高效产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构建有利于资本向高效配置方向流动的市场平台,这个平台只能是发达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3)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王国刚认为,市场机制是防范金融风险机制之一,而运用市场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运用各层次资本市场、各种金融工具彼此间的替代、互补、对冲和组合机制,一方面通过将金融风险分散为各个微观主体分别承担而避免由其集中发生给经济社会生活所带来的动荡;另一方面,通过各个微观主体分别的市场选择和市场运作而化解这些金融风险。从这个意义上看,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就是要推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市场机制系统的形成,改变继续运用行政机制来抑制金融风险的倾向和行为。 二、关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虽然很快,但毕竟才建立十几年,与投资者、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市场规则和监管这些内容相关的问题还不少,主要有:(1)法律问题。巴曙松、唐青生认为,现行的《证券法》存在很多缺陷,如现行《证券法》规定股票、公司债券和其他证券只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其调整范围仅限于以沪深交易所为基础的集中交易市场,因而仅仅是针对主板市场,而缺乏对层次较低的场外交易市场等的约束,这需要根据新的市场发展需要进行调整。(2)信息披露问题。吴晓求认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板中的各类相关利益主体,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上市、交易上具有更加突出的直接利益动机,现有法律监管体系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其履行诚信义务的可信性比较弱,需要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以及责任约束机制来保证其履行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市场透明度。(3)资本市场结构问题。曹凤歧认为,我国资本市场结构长期以来很不合理,表现为“重股市,轻债市;重国债,轻企债”。王开国认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品种非常单一,缺乏必要的风险对冲机制和工具,难以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证券市场投资品种也十分有限,不仅使投资者的投资渠道狭窄,而且还使我国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受到扭曲,特别是由于缺乏风险对冲机制,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不能有效得到释放,导致市场风险不断积累。(4)上市公司质量问题。刘鸿儒认为,中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从国有企业转化过来的,挂了“股份公司”的牌子,却仍然延续了国有企业的机制。民营企业的上市公司也延续了家族式的管理方式,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没有落到实处。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近几年逐步在转变,但存在的问题仍很多,有待解决。 三、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二板市场建立 学术界关于二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的研究很多,对其设立的必要性的认识比较统一,就是为了给高成长和高技术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以及发展壮大国内的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给它们提供资金的退出渠道。在设立模式方面,我国学术界研究了国际上有关独立的(如美国的NASDAQ)和附属式的(如日本)两种模式后,多数学者偏向于我国建立独立于主板市场的二板市场。 关于我国大陆如何创建二板市场,理论界和业界有很多争论和设想,归纳起来有4种模式:(1)将B股市场改制为二板市场的“B转二模式”;(2)将深交所直接改造为二板市场的“深改二模式”,(3)在深沪主板市场下,附设二板市场的“附属二板市场模式”;(3)脱开深沪主板市场,另设二板市场的“独立二板市场模式”。目前大多数学者比较倾向于创建第二种模式,即“深改二模式”。 关于推进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学术界主要提出两种思路:(1)成思危提出设立二板市场采取“三步走”的策略:第一步,不降低上市条件而设立中小企业板;第二步,逐步扩大中小板规模,相应逐步降低上市条件;第三步,达到一定规模如400家左右后设立创业板。(2)周乃敏、杜雨辰主张采取以三板促二板的途径,认为抓两头(主板、三板)、带中间(二板)是培育并完善我国多层次风险资本体系的必由之路。 四、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三板市场建设 三板市场也称代办股权转让系统,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在发展进程中的一项探索。它于2001年6月29日正式开办。它的设立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公司的股份流通,之后它也成为主板业绩不佳的退市企业的股权交易场所。2006年1月,证监会为了拓展该市场,提出了北京中关村业绩不错的企业也可在此交易。 学术界对三板市场建设主要讨论了以下三个问题:(1)影响三板市场建设的因素。贾炜认为,影响三板市场有三个变数:一是市场的定位问题。由于承接退市公司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三板不可避免地有很多绩差公司、问题公司,甚至有人称之为“垃圾市场”。二是转主板问题。三板公司转到主板是市场应有的功能之一,也是支撑三板公司重组的生命力所在。但即使是质量最好的三板公司,至今在转板问题上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全流通问题。他提出,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筛选挂牌企业,进一步改革交易制度与竞价方式、引入做市商制度、允许企业融资,打通连接主板或二板的通道等举措将有效激活该市场,提高市场的流动性。(2)以三板市场为基础建立场外交易市场问题。庄喆认为,我国现有的三板市场的交易系统正逐步完善;资本市场筹资要求增加,对场外市场的需求增大,这些都为以三板市场为基础建立场外交易市场提供了现实条件。(3)吸纳新公司进三板市场问题。凌廷友认为,证监会规定凡从主板退市的公司“强制平移”到三板,进一步加强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该市场可再吸纳一些小型高成长公司、高科技公司,淡化其“垃圾”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