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2007年7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同步进行。之后,全国、省、市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将进行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实施后第一次全国、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五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摆在全党和我们全体人大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我们深入各辖市区、部分乡镇,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调查,认为本次五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在几个重要环节上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值得认真研究探讨,并应在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才能确保本次换届选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关于选举工作机构的问题 选举工作机构,是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的组织保障。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的设立同以前相比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一是涉及几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各级选举工作机构的名称、工作职责、人员的任命程序都有所不同。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一些镇先后改为街道后,在工作上很多做法仍然习惯于过去的做法。由于街道和镇,其机构和职责在法律上不同,选举工作机构名称和职责也不同。三是从各地以往设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的情况看,一些以机关、企事业系统为单位组织选举的工作机构的设立不规范,各地选举工作机构的人员配备也不尽相同。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的设立,应按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到设立规范,职责明确。一是辖市区、镇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由辖市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受辖市(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分别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镇选举委员会还必须在辖市(区)选举委员会指导下抓好辖市(区)人大代表的选举;辖市(区)、镇两级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选区设选举工作小组。选举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选区的选举工作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辖市(区)、镇两级选举委员会任命。二是选举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由党委、人大的领导人员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辖市区的选举委员会的委员一般由党委的组织、宣传、统战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司法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担任;镇的选举委员会的委员一般由党委的组织、宣传和各人民团体以及民政、派出所等负责人担任。同时,尽可能地挑选熟悉有关法律和选举业务的人员担任选举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以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区工作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三是选举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的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及有关文件的贯彻执行;制定选举工作计划;规定选举日;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进行选民登记核对,印发选民证,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组织推荐代表候选人,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组织选民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有关具体工作事宜。四是按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系统组织辖市、区人大代表选举的,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系统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市、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由县级选举委员会任命。 二、关于选区的划分问题 选区是组织选举、开展选举活动的基本单位。选区的划分,对于选民参加选举、代表当选后开展活动等有着直接的影响。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这次辖市区、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选区的划分,较往届又增加了难度。一是选区的划分,如何便于辖市(区)、镇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进行,即在同一个辖市(区)范围内,既能做到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和协商确定辖市(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又能在同一个选举日同时分别进行投票选举。二是如何适应修改后的选举法“关于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要求,划分的选区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了解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三是如何适应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四是辖市(区)部分镇改为街道、一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一大批农民住进了新村,农民变市民,也给选区划分带来新的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一是在划分选区的做法上,农村还是按居住状况划分与行政单位划分相结合的方法划分选区比较合适,城市仍按照居住状况划分与工作单位划分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合适。一般情况下,农村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的比较多,城镇按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比较多。随着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城镇可以适当考虑增加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二是选区的大小,必须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即“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现在有的村在村组合并后人数大大增加,这样的村在划分镇人大代表选区时,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的要求,可以划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区,以确保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每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当。三是要注意统筹划分大选区与小选区。即在划分选区时,应尽量做到在一个辖市(区)级人大代表选区内套若干个镇级人大代表选区。这样选民登记信息可以共享,同步投票和统一计票,方便选举的组织工作,降低选举的成本。 总之,选区是按居住状况划分,还是按工作单位划分,一要考虑选民与选区的联系程度,以及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联系程度;二要有利于选民在自己工作或生活的地区了解代表候选人,调动其参选积极性,更好地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利;三要考虑组织工作是否有力和便利;四要考虑代表当选后联系选民、开展活动、反映选民意见和建议的需要。 三、关于选民的登记核对问题 选民登记核对是保障每一个有选举权利的公民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必经法律程序。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这次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的登记核对工作较往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难度。一是部分选民对人大代表选举的意识淡薄,主动登记的不多。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对人大代表的选举热情不很高。特别是农村的选民,对选举村委会领导要比选举人大代表更为关注。因为村委会换届,选谁当村领导,对村的发展、每个家庭的利益都有直接影响。而人大换届,选谁当代表,他们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二是流动人员多和人户分离现象相当突出。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大幅度上升,特别是我市近几年大规模的城市拆迁改造和小区开发,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严重,“空挂户”、“暂住户”、“多主户”和“口袋户”等,市区、城郊、农村集镇比比皆是。三是“单位人”和“社会人”很难分清,绝大部分企业已改制为股份制、私营和民营企业,大量职工下岗或退养,还有些企业停产放假,职工大都流入社会,加之原企业与社区没有很好衔接,难以分清哪些是“单位人”,哪些是“社会人”。四是外来打工人员越来越多,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本地且已在本地买了房子,但户口又没迁移。据调查,有的地方外来人口已经超过当地户籍人口;五是企业注册地与工作所在地分离现象越来越多;六是外资合资企业增多,企业主对组织选举积极性不高;七是明年辖市(区)、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绝大部分镇距离上一次镇人大换届选举将有七年,干部退休、离岗调动,熟悉换届选举的基层骨干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