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我国农村仍有2365万左右的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 根据2005年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标准测算,2005年末,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2365万人比上年减少245万人,减少9.4%;贫困发生率为3.7%,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低收入人口数量为4067万人,比上年减少910万人,减少18.3%;低收入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4.3%,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在现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中(见表1),东部地区有 142万人,占我国贫困人口比重的6%,其分布特征以零星插花为主;中西部地区有2089万贫困人口,占我国贫困人口比重的88.3%,其分布特征是连片集中为主,大多分布在自然资源条件较为恶劣的山区和一些老、少、边、穷地区。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在生活水平上的差距是明显的。2005年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为552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860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6.4%;而非贫困人口人均纯收收入是贫困人口的5.89倍,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是贫困线的3.9倍。此外,贫困人口的人均粮食拥有量只有非贫困人口的1/2左右;人均住房面积仅只有非贫困人口相应指标的2/3左右;彩色电视机拥有量只有非贫困人口的1/3(见表2)。 (二)基础公益设施依然薄弱是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在我国长期的反贫困工作实践中,修筑公路、广播电视、水利、电力设施一直是扶贫项目选择的重点。所以,如果以行政村“所有村通公路比重”、“所有村通电话比重”、“农户通电的比重”、“农户接收的电视比重”四项指标衡量计算,贫困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非贫困地区已经相差不大。但是,从自然村水平看,“四通”与全国的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通电、通路、通电话和接受电视的比例分别为95.9%、79%、74%和87.8%。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落后不仅反映在几个指标的对比上,从绝对数量上看,差距则更大。以电力设施为例,到 2005年底,我国有16个县、11.6万个自然村、650万户、3783万人口没有通电(见表3)。 此外,贫困农户的电话、卫生所拥有率分别落后非贫困农户15-20个百分点。贫困县农村饮水困难的范围和人数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反映,在医疗卫生方面,扶贫重点县与全国相差近20年的距离;扶贫重点县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和每万人口拥有医生数仅是全国县域平均水平的60%左右,相当于全国1980年以前的水平。至2005年底,尚有26.5%的村没有医疗室,有25.2%的村没有乡村医生或卫生员。 表1 2005年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分布和绝对贫困发生率
注: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贵阳、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重庆、四川12个省区市;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共3个省。 表2 2005年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在就业和经济方面的比较
(三)自然资源缺乏,自然灾害频繁,生存条件恶劣 贫困地区之所以贫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大都地处边远的山区,这里生产和生活环境恶劣,自然资源贫乏,不但人均拥有量低,而且资源质量差,自然灾害频繁。根据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数据,2005年绝对贫困人口居住在山区的占50%,而连续贫困的群体有76%居住在资源匮乏、环境恶劣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地区,46%人均耕地不足1亩。2005年重点县有53.1%的行政村因灾害减产3成以上。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大学生扶贫社会调查的455个贫困村中(以下简称“455个贫困村”)2004年有300个村遭受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占65.9%。 (四)产业结构单一,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不足 在贫困地区,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劳动力高达89.4%,在这部分劳动力中,有96%从事种植业。贫困地区劳动力中从事工业、建筑业的比重为3.1%,从事商业、服务业的比重为7.5%。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贫困地区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比重高出19.1%,从事工业、建筑业的劳动力比重低10.6%,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比重低8.5%。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单一也反映在农户的收入构成上。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36.1%,而在重点县农民人均收入中只占32.5%,低3.6个百分点。重点县70.5%的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外出打工的只占16.6%。根据国际经验,如果一国或一个地区产业结构越复杂,非农业产出比重愈大,其经济发展实力就愈强。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