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在阐述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任务时明确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是什么?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何重大意义?应通过什么途径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本文综合各位专家学者的观点,对这些问题加以阐述。 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关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大多数学者认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也就是说,在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应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尽可能地使人们享有同样的权利。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共设施、公共医疗、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等。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研究员认为,成熟的公共服务均等状态,表现为不同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居民个人之间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一致。然而,从起始到成熟,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经历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的具体重点、目标及表现是不同的。初级阶段的目标可能更侧重于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区域内、区域间的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比如,基本社会保障实现地区统筹并积极缩小各地标准的差距);中级阶段的目标会更多地侧重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不仅在区域内,而且在各区域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水平的接近(比如,把城镇“低保”扩展到各地农村);高级阶段的目标则为实现全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居民个人之间的公共服务基本形成均等状态(比如,基本社会保障不分区域、城乡、身份而实现全社会统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教授常修泽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分析,他认为,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应该均等。我国有13亿人口,尽管每个人的天赋能力不同,所占有的资源也不尽相同,但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方面应该是均等的。第二,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大体相等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大体均等或相对均等。当然,这里讲的不是所有公共服务,而是基本公共服务。第三,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应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他还认为,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在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方面实现均等化;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方面实现均等化;在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基础性服务”方面实现均等化;在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方面实现均等化。 有些学者特别指出,在理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时需防止出现认识偏差。孙晓文认为,第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应该是有限的和具体的,应以经济发展为基础,是经济发展支持一个社会走向完善,也是社会问题的经济解决。基于我们现在的国情和财力,以及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这样一些基本公共服务恐怕是带有阶段性的,也就是说当前急需的一些具体领域是可以具体量化和操作的,今后可能水平会很高,但是不能重蹈过去政府的大包大揽。第二,这个均等化应该是统一的、基本一致的,不是分区域、分阶层,应该是面向全国公民的、基本一致的。第三,这样一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主导、中央主导的,这样一种服务是非私人性、非盈利的,是对市场的补充,并不排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邱霈恩则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基本公共服务平均化。均等化是基于公平原则和社会平均水平,把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使不同社会阶层均衡受益,由此确保全体人民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消除不和谐因素,有效解决我国转型期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而平均化则是对公共资源进行单纯的份额等同的分配,既不公平也无效率,有碍于全体人民共享水平不断提高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意义 学者们都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平衡问题,如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确保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等的必然选择,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首先,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常修泽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要既满足个体人民的物质生活需要,也满足其精神生活需要、生命健康需要、安全需要以及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改革开放的经验都说明,在提供私人物品和私人服务方面,市场机制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市场机制却存在失灵或局限性,需要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机制来弥补。贾康也认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公共性”的重要体现。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的现阶段,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为公共财政配合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大政方针而树立的协调目标,可以据此更为积极地发挥财政的导向作用,配套构建更为合理的利益均衡机制来引导社会中各利益群体、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适当优化社会分配关系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改进社会总体的生存状态与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