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致力于推进现代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其目的是要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如何顺利实现这一目的,并走出一条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之路,是我们一直以来关注的重大问题。迄今为止,28年来的辉煌成就证明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自我完善是我们强国富民、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前进的方向。近14年来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我们积极探索并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之路。 既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史无前例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不断探索和实践,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对于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关的目标、政策、措施、理论等方方面面的争鸣的出现就顺理成章且必不可少,所谓的“真理愈辩愈明”,尤其是在改革的深度、广度、难度都在增加的当今。概括说来,争鸣的意义就在于能使我们及时发现问题、深入解决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在更高的层面上继续前进。2004年至2006年这场被人们普遍称作“第三次改革争论”的争鸣,不但印证了这一点,而且使我们得到了相关启示,即在今后继续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要注重解决好以下三个层面的问题,第一是效率和公平的协调问题,第二是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定位问题,第三是实践和理论的辩证关系问题。 一、效率和公平的协调问题 效率和公平方面的问题是与普通大众的生活紧密联系、是他们最感同身受的问题,也常常是最先引起关注、最易引发争议和广泛探讨的问题。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如果能顺势将由此产生的争鸣视为一种警示,重视分析和寻求解决相关问题,往往可以事半功倍地发现改革中的盲点、把握改革中的重点、突破改革中的难点。除此之外,2004年至2006年的体制改革争鸣进一步启示我们,在未来的深化改革中,要注重协调好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要理解效率和公平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们不但相互影响,而且相互转化;处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待经济社会的不同领域,协调二者关系时既要有所侧重,又要依据形势变化及时权衡调整,以保持好效率和公平间的动态平衡,推进改革、促进发展。 (一)争鸣中有关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近年来的体制改革争鸣发端于对国有资产改革的质疑。有学者指出,在国企产权改革中,国企被贱价出卖、转让给私人,从而损害了作为国有资产真正主人的全体国民的利益。此后争论涉及到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住房改革等方面的问题,人们困惑和不满的是,伴随着体制改革,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供给在不断增长,表面上可供选择的范围和机会也在不断扩大,但实际上由于无力支付等原因,人们却面临着“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的状况。在随后的争论中,有学者进一步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指出《物权法》草案“违背宪法”,譬如其中仅表明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而没有提出对公有财产的保护,至于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中,也没有明确是对合法财产的保护等。 回顾这些争论中的焦点问题,可以看出,人们集中质疑的是在国企、医疗、教育等一系列体制改革中,一些人通过某种途径牟取私利,损害大众权益、乃至国家利益的现象;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在继续深化改革中,能否处理好有关的公开、公平、公正等问题。如果以这些人们质疑和关注的问题为出发点,从更广的角度和更高的层面来看就会发现,在改革中有这样一些现象逐渐显著化,一面是国家的宏观经济整体持续快速增长,一面却是社会事业发展迟缓、生态环境逐步恶化;一面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不断提升,一面却是人们的幸福感、安全感的普遍下滑;而发展不均衡,也使贫富分化、城乡差距、地区差异广泛存在、问题突出。这些问题昭示出,虽然我国改革发展的业绩突出、成果丰硕,但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却没有被全体国民公平合理地共同享有,也表明是该重新思考和全面衡量改革发展中有关效率和公平的问题了。 (二)改革需要协调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对于争鸣中涉及到的效率和公平方面的具体问题,国家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出了积极的回应,如国资委以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进股份制改革方向不符为由,停止实施了国企改革中的管理层收购;卫生部、教育部针对广大群众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以及各自领域中存在的其他诸种不合理现象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解决的意向;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调节和整顿房地产市场中的开发建设和购销行为;全国人大则推迟颁布《物权法》,在经过多次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其进一步加以修改和完善后,在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才予以通过。在解决以上各方面问题时,有关部门能充分结合各方意见,在坚持深化改革的原则下,对本领域的改革方向进行了调整、改革速度适当放慢、改革的方式方法加以改善。而党中央本着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来化解矛盾,并在更广泛的领域里全面考量各类问题,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方略。 未来我们能否遵循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有关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改革发展目标,其中协调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至关重要,对此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其一,要认识到效率和公平二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在没有效率的基础上谈公平,是没有真正的公平可言的,这好比又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而只讲效率而忽略了公平,不仅与我们社会主义的本质相违背,且效率也是不会持久的。 其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待效率与公平要有所侧重。党中央指出我国将在较长时期内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表明提高效率、追求发展依然是我们当前的工作重点,因为只有高效发展,把蛋糕做大,增加社会总财富,才能为实现多方共赢、全民共享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才是消灭贫困和缩小差距的硬道理;现阶段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初步建立,但是改革正处在“爬陡坡”阶段,因此需要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切实加大改革力度,争取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发展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