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一些全国政协委员对于垄断行业内的“福利腐败”现象进行了抨击和追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系统地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如今和谐之歌唱响神州大地。“和谐社会”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全民共识。因此,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重新审视“福利腐败”及其危害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福利腐败”面面观 近年来,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城乡、地区、行业收入差别呈拉大趋势。行业间收入差距尤其引人注目。某些垄断行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和优势,以福利的名义将掌握的行业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向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提供,以获取畸高的收入以及各种福利待遇。垄断行业利用掌握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优先为自己谋取利益,而把成本转嫁于公众,实质是对垄断权力的滥用。因此有人把它称之为“福利腐败”。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五花八门的“免费午餐”。例如,医院职工免收挂号费;电力系统职工每月可享受几十到几百度不等的优惠用电;工交地铁职工免费乘车;铁路职工出门坐火车不用买票;电信职工装电话、打电话、上网享有免费待遇;燃气行业职工每年有8-10瓶液化气或几十到几百立方的燃气白用;供水公司职工每月仅交几块钱或有的干脆不交钱,自来水使用不计算;民航职工可以搭乘航班或全家不掏钱买票;广电系统内职工安装有线电视不交开户费和收视费;教育系统的教职工子弟可以享受低分录取的照顾,不交高昂的“择校费”;卫生防疫站部门职工能不花钱体检;烟草公司职工除了搬进几乎免费的商品房和拿到紧张的烟草许可证外,每年还享受几条到几十条免费品尝香烟的待遇;城建部门自己建房买房少花钱……这些都是公开的秘密[1]。二是形形色色的“畸高工资”。免费用气、用水等“腐败”,折合成现金也值不了几个钱。真正扎眼的,是这些垄断性公益行业超高的收入水平。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披露: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到3倍,再加各种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到10倍之间。例如,中国移动11.2万人(2004年度数据)花掉了136.7亿元的人工成本,人均12.36万。据媒体披露,某市一位电厂抄表工,每月工资6500元,一年发16个月的工资,外加年终奖金年薪10万元。据建行行长郭树清介绍,去年建行人均收入只有8.8万元,而交通银行人均是9.8万元,中国银行人均达10.3万元。该年度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东部省份是2.24万元,中部地区1.5万元不到。[2]三是名目繁多的“福利待遇”。除了高额工资,某些垄断企业还享有各种“福利”。据媒体报道,北方某市电管局普通正式职工的月薪大约在2000~5000元之间,而月奖金有的高达两万元。电管局职工不论在职还是退休的,每月每人发1000余元食品券,在指定的超市购买商品。[3]另外,逢年过节巧立名目发钱发物。例如去年9月29日河北省某市电力局一高级工程师一次领取7200元的过节费。[4]一个只有20人的北京一家央企子公司,缴纳的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的补充养老保险)达到400万之多。 “福利腐败”滋生的根源在于行业的垄断,产生“福利腐败”的重要原因是市场还没有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有效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现实的情况是在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的环境和机制下,公共部门在配置资源上自然就会拥有垄断行业的特殊地位。 二、“福利腐败”对构建和谐社会不利的影响 一是从经济角度看,“福利腐败”不利于企业的自主创新,扰乱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从而削弱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经济的和谐、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无从谈起。“福利腐败”最大的危害是破坏经济的和谐发展。一是“福利腐败”扼杀企业的创新动力。正如厉以宁教授指出:“自主创新和行业垄断是矛盾的,行业垄断获取高额利润,没有创新动力”。“福利腐败”产生的根源是行政垄断。在行政垄断的保护下,这些企业无偿获得了国家拥有的特殊资源乃至国家信用,并且垄断市场、制定价格,由此获得了垄断高额利润。垄断企业不必为自己的亏损埋单,也不必为这些福利埋单,更没有通过节约资源、改善管理来提升利润的动力。因此,这种“福利腐败”,从经济学上看是很不经济的。它没有起到节约资源与成本的目的,也没有起到提高效率的目的。二是“福利腐败”冲击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垄断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上升的幅度大大快于社会平均价格指数,大大增加了国民经济中其他部门的运营成本,降低了其他部门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由于垄断福利低于市场价甚至是无偿的,使部分剩余福利进入市场流通后,势必会冲击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例如,福利房被炒卖和火车免票证、学位名额被倒卖便是常见于报端的投机倒把事件。三是“福利腐败”最大、最明显的危害在于把国有资产、税收等全民财富以福利的名义转为个人财富,造成国有资产的巨大流失。最后,被称为“分利联盟”的“福利腐败”利益群体会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效率,影响整体社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资源重组的能力,使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显然,垄断行业“福利腐败”是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对国民经济危害甚大,削弱了和谐社会的基础。 二是从社会角度看,“福利腐败”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破坏社会公正,放大社会群体冲突与对立情绪,进而影响社会稳定。稳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和谐社会。“福利腐败”扩大收入分配差距,导致社会的两极分化,激发社会的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不少外国专家对此作了分析:Bourguingonon and Morrissond对全球趋势作了研究,表明分配不公与暴力水平显著相关,暴力程度在不平等的地区远远高于相对平等的地区。Alesina and Perotti认为不平等导致政治不稳定,增加政治体系中对外部冲击作出反应的成本,降低对外部冲击反应的有效性。例如,拉美国家对20世纪80年代债务危机迟迟无法作出反应,拉美国家机会不平等程度相当高被认为是重要原因之一。[5]目前,我国垄断性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与其他行业职工实际收入差距有扩大的趋势。“福利腐败”及其背后的高收入使得该类企业的员工与社会上其他行业同类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巨大反差,其直接表现就是他的消费水平、他的生活方式、乃至于娱乐休闲方式都与自己本来的群体发生巨大差别,这极易引发普通民众的心理不平衡。社会学理论研究表明,很多直接的社会冲突与对立发生在同一群体内部收入差距的不适当变化上。也就是说,个体对于自己所在群体的其他个体的变化比对其他群体中的个体的变化更为敏感,也更为激进。在改革的大背景下,昔日大家都是国家职工,都是国家的主人,事变时移,就仅仅因为你在垄断行业,我在一般竞争行业,你轻松悠闲,旱涝保收,收入丰厚,我们下岗分流,艰难度日。天壤之别,这公平吗?这直接引发不平衡心态所导致的冲突与对立会比不同阶层之间的冲突与对立还要大得多,甚至更容易爆发。因此,“福利腐败”将会进一步加大社会的贫富分化,造成社会对立,引发社会矛盾。目前我国社会“仇富”心理相当浓,而且这种对立情绪随着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不断累积,对社会稳定造成相当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