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基本是沿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三高一低”)的粗放型道路走过来的,可以说,我们的增长是以自然资源的大量投入和环境负担加重为前提的。有数据为证:2003年我国的GDP占全球的4%,但消耗了全球55%的水泥,36%的钢铁,30%的煤炭,25%的铝。据测算,中国每万元GDP消耗的铜、铝、锌、镍合计为70.5公斤,是日本的7.1倍,美国的5.7倍,印度的2.8倍。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不但浪费了大量资源,加剧了资源短缺的矛盾,使经济增长缺乏后劲,环境污染和损害严重,而且使经济运行成本增高,运行质量下降,市场竞争力下滑。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几乎同时出现,使中国的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鉴于此,必须进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我国的实际情况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贫乏、生态环境脆弱、在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力两个方面的确经不起传统经济模式下的高强度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如果继续走传统经济发展之路,沿用三高的粗放型模式,以末端处理为环境保护的主要手段,那么只能延缓我国进入真正现代化的历程,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重大的战略选择。循环经济是在资源与环境约束下追求有效经济增长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型,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正确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及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在西方主流经济狭隘的崇尚市场机制的视野之内,无法看到自然资源与环境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随着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人类谋求生存与发展的空间逐渐缩小,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20世纪60年代,出现循环经济思想萌芽。循环经济是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它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生产、产品销售及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经济,转变为依赖生态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吴季松,2003)。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3R)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三低一高”)为基本特征。在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规律下,重构经济系统,把经济活动高效有序地组织成一个“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近似封闭型物质能量循环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再利用”的良性循环,以最大限度地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大幅度减少和杜绝废弃物排放,从而将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 目前,我国对于资源的利用并没有从整体上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体系,经济增长方式依然以粗放型为主,经济活动的总体是一种“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流动模式,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即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就越多,产生的废弃物也越多。例如2000年,冶金、有色、电力、化工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40%以上;中国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55%左右,低于发达国家80%的水平;中国矿产资源回收率只有30%左右,而国外先进水平一般在50%以上。2000年,世界一些国家的废钢回收率,德国为80%,荷兰为78%,奥地利为75%,美国为67%,而中国仅为20%。我国再生铜产量93万吨,占铜产量的22%,而世界平均水平为37%;再生铝产量145万吨,占铝产量的21%,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0%。如何解决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瓶颈约束之间、经济发展与经济利用效率之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恶化之间的矛盾,我国的循环经济任重道远。 但我们欣喜地看到,这些年来在发展我国循环经济方面,政府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如围绕提高资源效率做了大量的工作,像产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废旧物质的回收利用、生产和消费中的资源再利用、环保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推进循环经济的力度,增强全民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并在一些企业和省市进行了试点,推进生态工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也制定了一些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总的说来,我国循环经济才刚刚起步,还有许多因素阻碍循环经济的发展,因此,分析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障碍,并探讨加快发展我国循环经济的路径,显得尤为重要。 二、阻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法律、经济制度的缺陷 西方经济学家关注到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诺思等人以经济史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提出制度创新能推动经济增长,制度的变化既有改变收入分配,又有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潜在可能性,并将制度因素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即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键是制度因素。有效率的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无效率的制度会抑制甚至阻碍经济增长和发展。 我国在循环经济方面仅出台了少量的法规,大部分领域仍是空白,现有的法规存在操作性差的问题。另外,我国现行的经济制度中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缺陷。例如,我国普遍实行低税制的资源税,使得初始资源价格偏低,纵容企业高耗能、低附加值的粗放经营模式,资源税激励企业的作用减弱。又如我国现行的企业增值税存在同样的弊端,因为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虽然原材料成本较低,但其成本中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故按增值的比例来缴纳的增值税,会使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承担更高的税负。再如,发达国家对分期付款购买回用再生资源及生产控制污染设备的企业,实行所得税、设备销售及财产税的减免政策,很多国家对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实行普通退税甚至特别退税的政策,而我国则没有这方面的政策规定,税收的这种负面作用阻碍了循环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