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社区问题提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1996年以来,中国大城市掀起了一股异乎寻常的社区建设热潮,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行动最早的上海市政府于1996年3月, 在上海市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方案,1998年又改为“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拉开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1998年底,北京、广州相继把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的中心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① 从早期的社区服务到后来的社区建设,表明我们对中国社区问题认识的深化,对中国社会改革认识的深化。当前,和谐社区建设已成为中国社会改革的起点,也成为构建中国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中国的和谐社区建设必须要与中国的社会改革联系起来,必须要以公民的广泛参与为前提,必须要培育一个独立而功能健全的社会体系。黄杰认为社区是公民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其中有三层含义:② 首先,社区是公民社会的结构基础,地域性是社区的重要特征,但共同的价值观念对社区的重要性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出现所谓精神社区和心理社区,如协会、社团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民社会就是由各种形式的社区组成的;其次,社区是公民社会的活力之源,中国传统计划经济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单位。从单位到社区,标志着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在公民社会,单位逐渐成为单一的工作场所,社区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公民的各种活动都在社会层面展开,公民的利益与社区息息相关;最后,社区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的政治资源。在公民社会,社区成为政权建设的基石,成为国家政权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政治势力的角逐和发展都从社区开始。 非政府组织的主要活动领域是在社会基层,为民众特别是为弱势社会群体服务,因而社会基层的民众自助组织和社区组织将是其最重要的依托力量。民众自助组织和社区组织都是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就这一点看它们与非政府组织属于同一类性质的组织。进入90年代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活动的逐步展开,对民众自助组织和社区组织的需要也越来越强烈,在全国各地自发地或者是在政府引导与支持下涌现出了各种形式的民众自助组织和社区组织。这些社会组织的活动,直接同基层民众结合在一起,是为民众服务和维护民众利益的最有效的组织形式。在未来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架构中,基层民众自助组织、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都将是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体制中重要的组织形式。③ 改革开放推动了社会管理的民主化进程,传统计划体制下单一主体的社会管理模式必然向多元主体的社会管理模式转变,使各种管理主体的功能都得以发挥,而社区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谐社区建设热潮是中国城市居民自主、自治、参与意识的首次觉醒,为自身利益奔走呼号的结果,是政府在利益主体由单位而个人、城市由传统而现代、管理由控制而服务之后,主动转变自身,寻求单位、公民与政府新的契合点,向更贴近公民的社区,主动下放权力、主动转变城市管理体制的结果。城市中真正有意义的“公民”、“公民意识”正在形成,正在觉醒,个体公民作为脱离单位的利益主体开始关注社区以及与自身利益有关的各种城市问题。涉及个人综合利益的“公民社会组织”已经出现,居委会和由街道办事处派生出来的非政府组织正在努力扮演着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的中间层。它们借助政府的力量,通过组织各种活动、提供各种服务,规范着社区居民的行为,增进着居民间的互动和互助,培养着公民的参与、环保、互助、公德等现代意识。④ 和谐社区建设既不是一种单纯的政府行为,也不是一种单纯的民间活动,而是各类社区主体、各种社区力量共同参与的过程。在整个和谐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居民三位一体,缺一不可。政府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实施宏观领导,把握总体方向,制定规划;非政府组织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具体操作者、组织者,是沟通政府与居民的桥梁,是政府管理社会实现政事分开的重要载体;居民参与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基础,居民的意愿是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根本动力。和谐社区建设中,“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方面,还明显的存在许多不足,社区组织作为沟通政府与市民的第三部门,与政府组织、营利组织(企业)一起构成社会机制的三大板块,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非政府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居民的桥梁,是政府管理社会,实现政事分开的重要载体;非政府组织走进社区,有利于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向着现代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功能,使社区居民参与资源分享、共建社区文明。社区居民是社区参与的主体,居民参与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基础。居民参与需要一定的组织载体,非政府组织进社区,尤其是志愿性、自治性组织的发展,为扩大居民参与、推进社区管理中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现实途径。⑤ 二 随着中国企业制度、住房制度、福利制度、医疗制度的改革,大多数居民的利益从单位剥离出来,日益走向社区化。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典型的社区组织。在治安管理、环境卫生、化解矛盾和纠纷、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社区有着政府所没有的优势。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文化、卫生、体育、科普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区文明,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社区成员以共同需要为基础,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为特征,主要依靠社区内的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对社区事务进行管理,体现着共治、共享、共有的特征。通过公民自理社会问题能力的提高,减缓日益复杂公共问题所导致的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紧张关系。和谐社区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组织动员社区成员开展互助活动,增强社区的防护能力和治理能力,培育社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社区发展成熟的国家,政府管理处于一个相对超脱的状态,政府主要制定社区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社区内部的管理则由社区自己去实施。⑥ 和谐社区建设为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社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建立现代公民社会,也是建立与中国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模式。和谐社区建设除了政府的力量以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来承担大量的社会事务,它将推动中国社会的发育,促进中国的城市社区逐渐走向自治。由于居委会组织功能、性质的改变,以及对社区服务、各种活动的积极组织和参与,不仅培育、组建了大量新兴的公民社会组织,而且还使居民小区的管理者从一元转向多元,致使城市基层治理方式发生了从集权式控制向多元民主参与式服务的根本性转变。⑦ 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将是一个长期的艰难的过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可以从非政府组织进社区起步,中国和谐社区建设无疑为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