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港衔接谈论最多的是两地间基础设施的衔接、产业衔接、基本服务的衔接,而且这些衔接已经开始,效果也非常明显。然而,深港之间经济运行机制的衔接却是一个难点。 一、对经济运行机制的理解 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应由下列内容组成:(1)市场机制。这是商品经济中的基本经济关系。市场机制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具体机制调节经济运行。市场价格补偿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要求的各个个别劳动耗费;市场价格的波动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在竞争中价格随市场供求变动而变动,从而不断地接近价值。因此,市场机制是市场机制体内的竞争,价格供给和需求等要素之间互为因果,互相制约。(2)资源配置机制。社会各种经济资源在不同部门和地区进行使用和流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内在联系和制约关系,调节着资源配置过程的运转。(3)产品生产机制。它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在资源与需求制约条件下的构造方式及耦合关系的表现形式。(4)收入分配机制。它是实现生产成果分配的全部经济过程、经济方式、经济手段的总和,是社会经济生活运行规律在分配领域的特殊作用形式。(5)金融机制。它是金融要素按一定规律进行运行的表现形式。金融要素包括从事金融活动的各类金融机构和这些机构所掌握的金融变量。(6)财政机制。它是财政要素互相联合,相互制约,并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产生特定影响的运行方式。它是国家财政经济活动规律的表现形式。(7)对外开放机制。它是一国对外经济发展中有机结合着的各种组织或部分与环节通过相互制约,促使经济机体协调运行的内在合作方式。 二、深港经济运行机制如何进行衔接 深港经济运行机制的衔接其实早已开始。深圳的很多政策、法律、法规都是参照香港有关经验制定的,但是,这只是一种初步的衔接,现在需要在更广泛领域衔接。深圳市经历了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为进一步扩大经济运行机制衔接打下了良好基础。 1、深圳市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十多年来,按照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要求,从建立和完善各类市场入手,逐步引入竞争机制,确立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在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探索制定多种市场法规,严格按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初步形成了商品市场、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保险市场。 2、深港基础设施衔接已成共识,运行机制衔接势在必行。 3、深港两地经济联系的紧密性。深圳自成立特区以来,历年利用外资额中,港资占80%。深圳的对外资贸易也主要是通过香港转口走向国际市场,香港的鲜活农副产品等大部分来自深圳。事实上,深港两地的经济已成为一个有机整体,香港经济保持5%的增长速度得益于深圳,深圳经济发展也得益于香港的资金,深港两地在经济交往过程中相得益彰,共同发展。 4、深圳市政府愿意充当深港经济运行机制衔接的主体。两种经济运行机制的衔接,从理论上看衔接的主体应是双方政府,但是深港两地的经济制度及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悬殊,衔接的主体自然向深圳市政府一方倾斜,因为深圳还仅仅是初步的市场经济,香港可以说是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是深圳完善市场经济行机制借鉴的对象。 能否做好深港经济衔接,关系到深圳“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的实施。那么,深港经济运行机制如何衔接,或者说深圳应为衔接做些什么呢?从宏观上讲,应做好几项工作:(1)在经济管理机制上参照香港管理经验,结合深圳实际,制定相应政策。(2)加快立法工作。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无非就是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的集合,没有一整套的经济法规,就无所谓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在具体操作上,应加紧做好几项工作。 1、资金市场 (1)扩大外资银行的外汇结算业务;(2)放开外资银行的人民币存款贷款业务、结算业务、人民币票据贴现业务;(3)实现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相等的所得税税率;(4)放开国内证券市场,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进入,实现A、B股合并。 2、产品市场 (1)在外资企业所得税与国内企业所得税相等前提下,对外商企业产品不做内销限制;(2)逐步取消外资企业原料采购的国产化比率限制;(3)对外资企业进口原料、设备以减免税优惠。 3、服务市场 (1)流通领域:允许信誉良好的外资商社、进出口商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或独资公司,从事商业批发、零售,允许外资运输公司在深圳设立公司,从事运输服务。 (2)旅游业:允许外资旅行社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国内、国际旅游业务。在国内旅游方面允许外资开展价格、航空、旅馆等有关信息服务;在国际旅游方面,允许外资旅行社办理中国公民的国际旅游业务。深圳市应按国际惯例原则,对本市区所有旅游景点包括公共服务场所的住、行、购物等等方面,对外宾应与中国公民享受同一价格的待遇。 (3)信息及中介行业:允许外商在深圳设立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公司并经营国家允许的保险业务;允许外资在深圳开展中介服务活动并享受国民待遇,对外开放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会计及审计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