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将我国关于开发区的理论研究归纳为六个方面,并对研究情况作了综合性述体。 关键词 开发区研究 述评 80年代中期,我国在设立经济特区取得成功之后,为了推广特区经验,扩大开放格局,设立了沿海开放港口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后又陆续设立了保税区、旅游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等其他类型的开发区。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各种级别、各种类型的开发区近700个,其中, 经国务院批准的各种类型的开发区有110个〔2〕,各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有584个〔3〕。 开发区的创立和运行已经十年了。十年来,开发区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开发区的理论研究伴随着开发区的发展也逐步展开。但总体看来,开发区建设的理论研究尚处起步阶段。近年来关于开发区研究的论文以行政式、综合性居多,且着眼点主要集中在开发区内部,鲜见从更大的区域背景进行考虑研究的论文,有关开发区研究的专著主要有四本,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研究和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研究各两本,都做了综合性研究工作。 纵观近年采荆以区的理论研究,大致可以归纳总结为以下6 个方面。 1 开发区现象的解释 部分学者认为,我国开发区急剧增多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干预、公司战略和地方积极性。 国家干预是指由于实行开放的市场经济政策而引发多方面的改革。包括工业结构的重组和再布局,农村工业化,科研成果商品化,房地产开发吸引投资,都市更新和城市化及技术人员的跨地区流动等。 公司战略指各企业布局分厂和下承包商。这是当今资本国际化和国际劳动分工的表现。公司在开发区投资,可使市场扩张、接近廉价劳动力、接近廉价土地及可以汲取资源。 地方积极性表现为地方政府的等待与期望。这里面有潮流效应、新城热、经济繁荣、就业机会、技术转移、舒适和新文化观等因素。 我国开发区目前的形成原因可以从这10个方面来理解:开发区在我国被看作区域政策的工具;指令性的改革,包括计划体制、企业制度、所有制和国际贸易体制的改革等;房地产开发在我国逐渐成为一个重要产业;大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设置分厂;健康的、精力充沛的年轻工人愿意到工资高的新区来工作;开发区是都市更新的工具;开发区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有效途径;开发区是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基地;地方政府和企业自主权、包括投资的权利的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 2 开发区的宏观区位研究 这里的宏观区位条件是指开发区所在城市与开发区建立和发展密切相关的综合条件。研究开发区的宏观区位时,研究者大多采用多因素综合分析的方法。即先用定性分析方法尽可能全面地分析出影响开发区宏观分布的因素,再将每个因素量化成若干个指标,最后运用层次分析方法、主成分分析方法或聚类分析方法进行定量分析比较,从而比较出开发区的宏观区位条件的优劣。 部分研究结果显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宏观区位因素中,智密区高居首位,依次是开发性技术条件、人才、信息网络、完善的基础设施、适宜的生产生活环境等。 在对各开发区的宏观区位比较时,有研究者从政策作用、智力基础、自然条件、工业基础、社会条件和基础设施等6 个影响因素中选取22个指标,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全国27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比较研究。 还有研究者通过归纳总结,认为开发区应靠近交通便利、通讯手段先进、信息灵通、靠近国内外市场、环境优良等区域。 3 开发区的规划研究 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开发区应该依托母城发展,可使其与母城相互促进,并节约建设投资。但就依托的程度,有研究者把开发区按地域分为海岛型、远郊型和近郊型三类。海岛型开发区远离市区,又缺少便利的陆路交通,对母城的依托显得困难,应采取“小依托,大配套”;远郊型开发区和母城虽有陆路相连但距离较远,可采取“中依托,中配套”,近郊型开发区毗邻老市区,交通便利,可完全借助母城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社会服务体系来集中发展工业,应采取“大依托,小配套”。 关于开发区建设的规划期限和规模,有研究者认为远期规划以15—20年为期,然后以5年左右为期编制近期建设的阶段性规划。 结合国外开发区占地规模的状况比较,我国开发区应注意控制起步区的规模,避免土地闲置和浪费。 开发区的规划布局宜遵循同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相协调、市场变化和远期发展的需要以及为完善投资环境创造条件等三项原则。 开发区的规划应主要解决:企业群的分布;管理、服务、科贸中心的位置、形式和规模的确定;独立工业园、转运仓储用地的合理安排和规模确定;居住用地的协调布局;以及内外主要道路系统和绿地系统的布局等问题。 4 开发区产业结构的研究 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方向与国家划定的11个高新技术领域比较,大都集中在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机电一体化、新能源等几大方向上,正形成一种趋同现象。有研究者认为这是由于开发区在发展初期,还没有显示出各区特色;同时、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是高新技术的核心,且三者互相联动。我国各高新技术开发区对这三大技术领域作出共同的选择,也是一种客观必然。 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结构,多数研究者认为应以第二产业为主,同时相应地发展第三产业。但就第二产业内部的行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安排有5 种意见:一是主张根据各开发区的特点,划分应当发展的行业产品;二是主张开发区的行业和产品应与母城的行业和产品序列接轨;三是主张开发区引进的工业项目应有别于母城原有的行业和产品,以利于形成与母城产业结构上的互补;四是强调开发区只能引进和发展高新技术项目;五是主张只要不是“黄、毒、淫、赌”,污染可以治理,能源供给有保障,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都不应该拒绝。以上各主张都有合理性和片面性,因而有研究者提出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的4 项原则:一是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即首先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次要服从母城的产业规划。二是突出主导产业的原则。即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应当是其所在城市的带头产业或支柱产业。三是接高产业关联度的原则。即开发既要考虑引进技术融合度的产业,又要考虑引进产出大、产品附加值高、对母城上中下游关联度大、带动系数大的产业。四是以外向型为主、兼容部分内向型产业的原则。即对于一些国内空白、进口替代的产业,应予以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