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构建起源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国家的“政府重塑”运动,并由此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一场政府治理理念的深刻巨大变革。我国在经历了20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后,正处于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社会阶层的激烈分化,导致社会结构、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利益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从而多元矛盾相互交织互相作用。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政府从政府职能角度提出了一种顺应时代发展的政府治理模式——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这无论是在政府职能配置与政府决策方面,还是在履行这种职能的方式方法方面,都要求政府必须由全能型管理向服务型治理转变。那么,政府在以服务为目的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要想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就势必首先需要坚守正确的治理理念,因而分析服务型政府的治理理念问题则显得意义尤为重大。 一、“优质服务”的治理理念 服务型政府就是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是其首要职责。它是在“公民权利本位、政府义务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公共财政和预算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导向上,一切从民众的需求出发,以民众的意愿为根本宗旨,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己任,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真正关切民众的利益愿望和诉求,为民众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而且以民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最高标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进行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政府无所不能,因而是全能型的。政府扮演了统治者的角色,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角色被淡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政府的职能要转移到提供服务的轨道上来。政府必须明确其首要任务是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在提供维持性公共服务——政府的一般行政管理、司法和国防等——以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作,维持社会的良性发展的前提下,政府还必须提供全面的社会性服务以弥补市场缺陷,满足通过市场机制满足不了或满足不好的社会公共需求,如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和保障、劳动力再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安全和秩序等方面,这些产品的服务具有某种“公民权利”的性质,这也势必促使政府在这些“权利产品和服务”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金。同时,政府也必须为市场经济服务,通过提供合理的规章制度来规制市场行为和规范市场秩序,为各个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平等竞争的条件,以降低市场经济活动的运行成本,增进市场效率,提高市场经济的活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总之,社会和民众的共同需要是服务型政府治理活动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政府必须增强服务意识,把“优质服务”理念置于核心地位,以“优质服务”作为政府最根本的价值诉求和终极目标。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治理理念 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指突破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将私人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引进并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如政府引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生产模式:出租、承包、竞标、公私合作等,为社会生产公共产品,满足民众的需要。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长期垄断导致了政府机构的日益膨胀,组织机构不合理,政府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消极,服务质量低下,政府财政出现危机,严重影响了整个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只有公共服务市场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痼疾。 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是为社会和民众提供优质服务,这一目标只有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才能充分实现。所以,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服务型政府需要将部分服务引入市场,通过市场平等竞争来体现政府的服务宗旨,这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首要特征,即张扬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实现社会主体的平等。将公共服务推向市场可以极大地提高服务效率;可以迫使服务提供者对民众和社会的需求做出快速而准确的反应,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市场的压力下,政府就会更加贴近民众,不断地自我革新,避免组织僵化,并减少政府寻租的领域,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也有助于提高公务人员的自尊心和士气,增强危机意识,改变不良的官僚主义作风;同时还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更好地改善政府职能,进一步提升其服务能力。 综上所述,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不仅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治理成本,自然而然地承担着一定的治理风险,而且也导致其服务效能低下,久而久之,政府将不堪负重。所以,政府有必要把公共服务引入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来提高其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履行服务职能。 三、“成本—效益”的治理理念 传统官僚政府关注的核心是预算最大化。因为,政府的管理活动具有不以直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不能通过市场交换的方式从供给对象中直接获取收益,而是运用公共权威通过税收等行政手段来集聚资金,因而,它没有成本的自律意识,缺乏降低成本的机制和动力。服务型政府则以满足社会的需要为己任,它需要考量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其服务目标。所以,政府必须把成本与收益,投入与效益联系起来,逐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益,在注重行政成本的基础上追求社会服务效益的最大化。 政府需要意识到其运作的高成本与服务的低效能是如影随形的,因而它需要通过合理分配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明确对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限度,来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同时政府也可以利用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提供相关服务,减少政府的施政领域,降低政府治理的成本。在降低政府成本的基础上,增进政府的回应性也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益的重要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电子政府来改变公共服务的方式,利用电子系统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企业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及时做出处置和负责的回应,这样既可以降低人力搜集信息所需的行政成本,又能够提高服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