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1994年元旦朝阳的冉冉升起,现行税制在中国大陆正式施行。作为当时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一个重点,税制改革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一套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以其他税种相配合,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征收的复合税制。税收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广泛而深入的介入至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现行税制基本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现行税制的运行已经进入了第13个年头。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和国际形势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税制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到位之处,在新形势下也更加凸现了与新形势的不相适应之处。进一步改革、完善税制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税制改革必须从这一点出发,注意把握以下原则,用适应新形势的相对完善的税制这只“有形的手”来引导,调控市场这只“无形的手”。 1.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优化经济结构的原则。 2.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原则。这里不仅是指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4大经济板块的协调发展。也要考虑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主体功能区不同功能的充分发挥和跨行政区划的大经济区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经济区的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3.有利于扩大内需的原则。扩大内需、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一直是我国着力解决而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税制改革要解决好扶持弱势群体,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和壮大中层阶层,调节各阶层收入水平方面的问题。 4.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快速稳定增长的原则。不仅要算“死账”,也要算“ 活账”。动态地科学估计税制改革完善以后由于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带来的超收潜能。 5.法治、公平、效能、合理分权的原则。即提高税法的立法层次,力求在总体上公平税负,做到各税种互相配合,发挥税制整体功能,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抓紧税收基本法立法进程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为解决某一方面的社会经济矛盾而设立新的税种或对税法的某些方面作原则性改动,从而破坏或损害税制的整体功能。 6.立足当前,适当前瞻,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税制是为一定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目的服务的。一个完善的税制必然取决于经济基础,符合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现状。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社会经济发展的渐进性和阶段性又决定了税制的阶段性。人们不可能苛求税制改革的一劳永逸。但必须力争在一定阶段内基本符合该阶段对税制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示:“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制改革。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经十届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适当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部分应税品目税负水平和征缴办法。适时开征燃油税。合理调整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目。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进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这些,既是税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又是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我们应该深入调研,抓紧工作,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进。 现在,农业税已经取消,出口退税制度已经作了初步改革,燃油税仍在择机出台。消费税政策也在最近作出了重大调整,扩大了税基,增强了对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调节高消费的功能。但是,这次政策调整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批准联合发文,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的。而消费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虽然国务院不决定不可能批准,这样做在立法程序上也较简便快捷。但以部门规章修改行政法规总有不够规范,下位法修改上位法,法律效力容易引起质疑之弊。类似情况以前也曾多次出现,在税制改革中还是尽量避免为好。此外,对于白酒,出于“寓禁于征”,限制消费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仍然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征收的复合征收办法。白酒行业税负较高。以全国最大的青稞酒生产基地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为例,按降低后的20%和0.5元/斤的税率计征消费税,其税负在30%以上。而其中占销量85%以上,每斤售价在5元以下的低档白酒,税负更高。世居于高寒缺氧的青藏高原的农牧民群众历史上就有饮酒御寒的习惯。白酒,尤其是低档白酒既能满足农牧民消费需求又适合他们消费水平的民族特色饮品。公司如果要满足广大农牧民的特殊消费需求,实际上也就要以亏损为代价为社会作出牺牲。在制度的设计上,似应对低档青稞白酒作出相应安排,如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这实际上并不是针对某个企业或某种产品,而是为满足特定群体特殊需求,分清企业权利义务与社会责任而在一般规定以外作出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