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始终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三农”工作力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十一五”时期财政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发展农村生产力,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落后面貌,推动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所谓“增加投入、引导放活”,就是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原则,既处理好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各级财政都将大幅度增加支农投入,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着力提高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及公益性事业的保障能力;又正确处理政府(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关系,合理划分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投入责任,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农村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增加“三农”投入的积极性。所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就是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既全面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区分轻重缓急,适当集中财力,着力支持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关系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基础设施和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并争取尽快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所谓“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就是坚决防止搞花架子工程,把严格管理、提高效益与增加投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既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又切实为农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带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一、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来源 资金投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证。要按照“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遵循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将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将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将高于上年。从年初预算安排看,中央财政和国债建设资金用于“三农”的支出3397亿元,比2005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4.2%,高于2005年的增量水平。“十一五”时期,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一是切实保证国家财政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法定增长,认真落实2006年中央1号文件“三个高于”的政策要求,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要高于上年。同时,要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确保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各级财政都要增加对“三农”的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增加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投入,同时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市县财政也要逐步增加支农资金投入。三是新增支出要体现向农业农村倾斜。认真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新增耕地占用税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土地出让金一部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耕地开发整理等政策。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四是采取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民办公助、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激励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三农”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二、完善和加强各项支持农村经济建设的财税政策,全面发展农村生产力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一是继续完善和加强粮食稳定发展政策措施。2006年,全国用于种粮农民直补资金142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其中13 个粮食主产区直补资金要全部达到本省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资金40.7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并完善补贴政策。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重点补贴大中型拖拉机等7类机具。积极研究完善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效益。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时期,通过农业综合开发争取改造中低产田1.94亿亩,使全国平原地区60%以上的耕地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丘陵山区按照目前的人口计算,人均达到0.6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70亿公斤。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5亿元,比2005年增加8亿元。同时,继续执行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5亿元,比上年增加30亿元。二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对农业等行业科研院所稳定支持的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农业科研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水平。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支持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推动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继续支持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调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思路,按照政府支持、民办公助的原则,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引导和支持农民自主建设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亿元,比上年增加1倍,对自主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的农民给予补助。三是推动建立环保型农业、生态型农业和节约型农业。2006年中央财政初步安排5亿元,用于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同时, 研究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鼓励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推广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支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四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的力度,通过财政贴息、投资参股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积极稳妥地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财税制度。支持农村流通领域中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改造项目,促进农产品进城,家电、轻纺等工业品下乡,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消费品下乡,逐步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五是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把支持做强特色产业、做大块状经济、做优品牌产品作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举措,把支持农村中小企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载体和扩大农民就业的重要形式,推动农村中小企业转变机制和增长方式。同时,积极研究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