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作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全世界各个领域的经济活动。金融一体化是不同地区、国家通过参与国际金融竞争与合作,形成与世界各国越来越密切的金融合作关系,使得资源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由于世界各国在经济、文化、法律、宗教等方面差异巨大,全世界范围内的一体化难以付诸实践,但是一体化进程在一些特定区域内可以率先实现区域一体化,再通过区域合作的扩大和深入,逐步推动更大范围的一体化进程。 目前,欧洲和北美已经建立了紧密的经济和金融区域合作,而亚洲的区域合作则成效甚微,曾经创造过发展奇迹的亚洲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借鉴欧洲和北美金融合作的经验,探寻适合亚洲金融合作的道路。 一、欧洲金融合作实践及对亚洲的借鉴 以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为起点,欧洲的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发展,1967年欧共体成立,1993年更名为欧盟,1999年欧元推出,2004年欧盟东扩并诞生了第1部欧盟宪法,欧盟已经成为目前世界上最成功的区域合作典范。在这一进程中,欧洲的金融合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本节从货币和金融市场合作两方面回顾其进程,并分析对亚洲的借鉴。 1.欧洲的货币合作 欧洲货币合作的实施主要基于以下三个背景:(1)欧共体成员国之间关税、贸易限制的取消,共同市场的建立,加深了成员国间经济的相互依赖。但由于成员国之间计价货币不同、汇率频繁波动容易导致经济摩擦,因而为了发展共同体内部贸易、巩固关税同盟及共同农业政策,需要推动各国家间的货币合作。(2)二战后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欧共体成员国货币从属于美元,最初有利于各国汇率的相对稳定,能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但随着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实力逐步下降,布雷顿森林体系最终瓦解,导致欧共体成员国货币大幅频繁波动。再加上汇率机制不一,欧共体作为一个整体难以保持汇率稳定,影响了国际贸易及结算和国际资本流动的顺利进行,于是欧共体国家希望建立欧洲货币合作体系以摆脱美元波动的冲击。(3)欧共体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经济情况好转并趋同,各国外汇储备雄厚,为货币合作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物质基础。 欧洲货币合作的进程起始于1971年的《魏尔纳报告》,它首次提出了在欧共体内实现“平行货币”并进而发展为单一货币的构想。1978年12月,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建立欧洲货币体系(EMS)的协定,在这一框架内,创建了欧洲货币单位(ECU),它的广泛使用为最终发行统一货币——欧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89年6月欧共体马德里首脑会议通过了《德洛尔报告》,决定从1990年7月1日起分三个阶段实施欧洲货币联盟。1994年成立欧洲货币局,1998年组建欧洲中央银行,1999年1月1日到2002年1月1日为欧元启动的过渡阶段。 在这一进程中,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为欧洲货币合作做出了巨大贡献。1998年6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正式建立,7月1日开始运作。作为一个跨越国界的组织,欧洲中央银行成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欧洲机构。① 欧洲中央银行相对于欧盟各机构和成员国政府是独立的,不受任何控制和干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在欧洲货币联盟的运行机制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它作为欧元区货币政策的掌舵者,负责了整个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货币工具的操作管理。 2.欧洲的金融市场合作 在1999年欧元正式推出的初期,欧洲金融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美国。欧洲与美国金融市场发达程度差异巨大的原因除了与金融结构的差异有关外,与欧洲各国金融体系、监管体制、税收制度等方面存在市场分割而导致市场效率低下有着密切的联系。大批欧盟企业转向美国金融市场融资,与此同时大量欧盟资金也进入美国金融市场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为此,欧盟对金融市场一体化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采取一系列举措积极推进。 20世纪90年代以前,欧共体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政策与措施初步消除了各成员国之间资本自由流动的障碍。进入90年代尤其是1992年《马约》签署后,欧洲金融市场一体化得到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欧洲国家间证券市场的结盟合并。1998年7月,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和卢森堡3个证券交易所达成联盟协议。1998年11月27日,伦敦、巴黎、法兰克福、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马德里、米兰和苏黎世等欧洲8个主要股票交易所的总裁在巴黎举行会议,就组建单一的泛欧证券交易市场达成了共识。世纪之交,巴黎、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于2000年4月在伦敦公布了结盟计划,组成欧洲第二大股票市场“Euronext”。同年5月,伦敦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再一次宣布其联盟计划,组成“国际股票交易所”(iX)。此外,欧盟内部期权与期货交易所合并不断: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与德国Terminborse交易所(DTB)合作;法国国际期货交易所(NATIF)则与西班牙巴塞罗那交易所(MEFF)联合,以组建欧洲交易所(EUREX)。 进入新世纪,市场一体化成为欧洲金融一体化的主导。1999年5月,欧盟制定了《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 Service Action Plan--FSAP),该计划包括42项改革措施,覆盖了证券、银行和保险业的所有金融机构。2000年3月里斯本欧盟首脑会议正式批准了该“行动计划”,并拟订到2005年全部完成,从而消除欧洲金融市场一体化中存在的所有障碍,为实现欧盟内部金融服务一体化描绘了蓝图。2001年3月,欧盟领导人在斯德哥尔摩特别首脑会议上讨论通过《拉姆法路西报告》,呼吁欧盟尽快改革目前的证券市场管理决策机制,在欧盟范围内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业共同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