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支出绩效的内涵 随着管理实践深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人们对绩效的概念和内涵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但时至今日,人们对绩效这一概念的认识仍然存在分歧。 目前,国外学术界对绩效的界定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绩效是结果;第二种观点认为绩效是行为;第三种观点认为绩效是结果与行为的综合。 “绩效是结果”的认识观是评估行为有效性的重要方法,但其缺陷有二:一是缺少对外界环境的综合考虑,只看结果必然有失全面;二是把绩效作为产出来管理,容易导致短期化,甚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绩效是行为”的认识观在评判上较结果导向相对公平和合理,但其缺陷也是明显的:一是缺少目标激励,容易分散注意力,导致预期产出无法实现;二是往往以规则来评价,抑制了工作创新欲望;三是单纯的行为评判因无有效标准,难以实施。“绩效是行为和结果的综合”的认识观吸纳了“结果论者”和“行为论者”的精华,但其只关注现在应该做什么和如何做,将绩效作为“追溯过去”、“评价历史”的工具,却忽视了对未来的关注。 国内学术界对绩效的理解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绩效是行为主体实践活动的输出结果;第二种观点认为绩效是效率和效益或效能的综合。认为“绩效是输出结果”的观点与国外学者“绩效是结果”的观点如出一辙,其不足也是明显的;认为“绩效是效率和效益或效能的综合”的观点却没有说明其结合的具体形式。 从总体上讲,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绩效的定义有以下共同缺陷:(1)绩效定义未包括其本质特征或本质属性,缺乏上位概念,却包括了由本质特征推导出的其他特征,概念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模糊。(2)绩效定义与绩效的外延不一致,绩效与效率一样是一个中性词汇,效率有高有低,绩效也有高有低,而目前的定义却倾向于有积极效果的“高”绩效。(3)绩效定义普遍重视输出,忽视输入,这是绩效定义的致命缺陷,正如在实现了目标或价值的前提下,低成本下的高输出与高成本下的高输出是截然不同的。由此可见,绩效不可能只是输出的函数,它至少应包含输入和输出两类因素,因此忽视输入来定义绩效必然有失偏颇。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给出的定义是:绩效是指人们在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中“所费”和“所得”的对比关系。这里的“所得”是指输出的有效价值,包含质和量两个方面,具体包括产出及其影响,如目标实现程度、平等性、可持续性、满意度等;“所费”是指为实现“所得”而耗费的输入资源成本,具体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设备、时间和信息等;“对比关系”是指“所得”与“所费”的比较关系,可表示为二者的差或商。 因此,财政支出绩效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发生的财政资金投入耗费与其所带来的实际产出价值之间的比较关系,其基本内涵是指“配置效率”和“技术效率”。它既要体现政府和财政的职能,又要体现纳税人的意愿,也就是说,财政支出绩效就是单位财政支出所带来的对资源配置的优化与否、对收入分配状况的改善与否及对经济发展和稳定的促进与否等,最终体现为单位财政支出给纳税人所带来的满意度。 二、财政支出绩效指标 计量财政支出绩效的前提条件是设置和使用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即绩效标尺,是为计量绩效而设置的,它们必须是特别的、单一的和可以通过一种或其他方式衡量的,并在目标、投入和产出之间起桥梁作用。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的定义,从理论上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应是“成本收益比”,它意指货币形态的财政支出投入资源成本及其所带来有效性净结果的价值之间的比较。由于输出衡量和度量货币化的困难,财政支出绩效往往需要设置一系列的其他指标来间接计量。 (1)投入指标。投入(input)是在预算中安排或在预算执行中实际发生的用于生产产出——服务与商品——所使用的资源,通常可理解为财政支出的数量或资源本身。投入指标具体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设备、时间和信息等绝对数及其与相关指标的相对数,如雇员人数、警车数量、师生比、每百人拥有护士数。从货币价值角度看,投入指标反映的是取得成果、产出所动用的财力(包括用财力测度的人力和物力)。因此,投入的社会价值可通过其成本加以计量。一般地讲,投入指标可以间接地反映财政支出活动是否有良好绩效的基础,但不能说明财政支出的绩效到底如何,而且目前投入是现金制意义上的投入,因此,多数OCED国家的预算管理人员认为投入信息的意义不大。 (2)产出指标。产出(output)是指一项投入资源的活动所生产的商品与服务,如政策文件数、审理案件、逮捕人数、受帮助人数等。产出的社会价值大体上可以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来计量。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如卫生产出的数量指标可以是“接受免疫的人数”,质量指标可以是“因注射某疫苗而免患某种疾病的人员比例”。产出可以看作是投入带来的直接结果,由于产出的特性不同,产出可能易于计量也可能不易于计量,计量绩效不仅要求计量产出,而且要求按应计制计量相应的成本。需要强调的是产出指标并不表明目标被实现的程度或进展。 (3)成果指标。成果(outcome)是由所生产的产出所要实现的目的,它反映的是政府和财政战略与政策的最终目标,如儿童死亡降低率、低的上诉率、较高的识字率、更好的决策等。与产出指标相比,以成果指标计量绩效更有意义,但影响成果的因素很多,并且其中的大多数超出了相应组织所能控制的范围,因此要求单个组织对其成果进行计量是枉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