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世界上比较大的农业国之一,农业在印度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农产品是印度产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农业总产值约占印度GDP的25%,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总量的65%。在印度独立后的五十年中,印度农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食用谷物产量从1950-1951年度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的5100万吨增长到了1999-2000年度的20900万吨;油料作物的产量达到了2200万吨;水果和蔬菜的产量增长到13400万吨。 印度早期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之下建立的,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并没有起到基础性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印度政府已经意识到回归市场经济的重要性并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 一、印度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管理与调控 (一)完善立法 印度农产品市场的设立、管理等各个方面都是在相关法律体系之下进行的,如《农产品流通管理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法》(1952年)。 除了直接针对市场的法律以外,针对各种农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市场流通做了相关的规定,如《植物油控制令》(1947年)、《糖控制令》(1956年)、《水果产品法案》(1965年,1997年)、《棉花控制令》(1986年)、《牛奶和奶制品控制令》(1992年)等。 此外,《农产品(分级和流通)法案》(1937年,1986年)、《产品标识和名称(反不正当使用)法》(1950年)、《商品包装法案》(1975年)、《计量和度量标准法案》(1976年)等对农产品市场的产品分级、商标、计量等做了规定,有利于农产品的市场流通。 (二)培育成熟的市场主体 直销市场主体培育。印度政府意识到农产品直销方式对于减少中间费用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所以大力推进农产品有组织的直销。为了将农户组织起来直接走向市场,政府一方面配备简单基础设施,加强农户直销市场的建设,另外一方面培育直销市场主体。目前活跃在直销市场中的市场主体不仅仅有单个的农户,还有农民自助组织、消费者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失业青年组成的直销组织。政府对这些组织采取了各种支持政策,比如在其起步阶段对其必备的仓储、冷冻运输设施的建设给予补助金和低息贷款,给失业青年直销组织提供农产品商业培训以及资金运营指导。 推动合作社发展。农业合作社在帮助小规模农户走向市场过程中,以及在维护农民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推动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印度政府创造了很多有利条件,如简化合作社成立、登记、注册制度,促使银行和农村信贷社给予合作组织金融支持,鼓励合作社规模化发展等。目前,印度合作社已呈网络状发展,并且其销售额占居各个邦农产品销售的绝大份额。2001年,经过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价值数百亿卢比,其中粮食、蔗糖和棉花占其总销售额的75%。 (三)对一些重要农产品采取价格支持政策 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前,印度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小麦、大米、玉米等粮食作物。随着印度实现粮食基本自给之后,价格支持的对象逐渐扩大到24个品种,其中包括7种谷物、4种豆产品、8种油料作物,以及干椰子肉、原棉、黄麻和烟草等,其目的是为了调节种植业生产结构,稳定市场价格,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执行粮食价格政策的机构是印度粮食公司和各邦的粮食和民用供应部门。这两个机构不仅承担政府的粮食收购任务,而且负责粮食的贮藏、加工和批发供应。一方面,政府通过上述机构及其代理机构(主要是供销合作社)按规定的价格收购粮食;另一方面,政府通过上述机构把政府收购的粮食批发给设在城市和农村的“平价商店”,再由“平价商店”按政府规定的价格零售给持卡的穷人。这种收购和供应不仅是政府保证穷人粮食安全的基础,而且是对生产者进行支持和调控市场粮价的一种重要手段。 (四)注重市场信息体系建设 目前,印度拥有分散在各地的约7000多个农产品批发市场,但这些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很少沟通,难以形成统一合理的全国价格体系。为此,印度政府认识到,有必要通过建立农产品市场网络,来推动农产品价格形成全国统一的体系。 目前,印度国家信息中心的网络与印度克拉拉邦区级机构和马哈拉施特拉邦一个地区的70个村庄实现了连接。在国家层面上,印度信息技术部所属的国家信息中心已经建立了农业市场信息网络。 二、印度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最近改革措施 (一)农产品市场低效率运行 1.存在市场准入限制 根据《农产品流通法》,印度州政府是唯一被赋予规则市场开设权的主体,该规定在市场开设方面排除了私人投资的进入。政府对市场的规划原则是,一个地区只要已经存在一个基础市场,那么其他的二级市场或者集散中心就不允许再建立了。“单一市场”的原则在很多方面造成了垄断。 此外,规则市场中的从业人员,都必须获取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能从事经营活动。这项制度的本意是为了规范市场行为,但在实际运行中,许可证制度却导致了市场流通中垄断行为的存在。在市场中首先得到许可证的经纪人、承运人等,经过一段时间形成了交易垄断组织,这些组织逐步强大,甚至可以影响到政府。在其干涉下,新的进入者一般来讲是很难得到许可证的,即使得到了许可证也难以在市场中开展业务。垄断行为阻碍了自由竞争,增加了流通成本。典型的例子就是,在某些市场中,运输业协会有不成文的规定:协会以外的人不能够从事市场运输业务。由于垄断行为的存在,从这些市场到城市的运输费用比直接从农产品产地运输到城市的费用还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