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对于这种监督的性质、意义和作用,需要党和国家机关及社会各界进一步加深了解、形成共识。 第一、加强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早在新中国诞生前,毛泽东同志就告诫全党,要发扬民主,加强对人民公仆的监督,避免重蹈李自成的覆辙。邓小平同志曾语重心长地指出:“我们热诚地希望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勇敢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我们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他强调,要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无党派人士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就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问题作过一系列重要指示,反复强调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这说明,党中央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视,是始终不渝,一以贯之的。 第二,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从我国现行体制看,党内监督、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政府内的行政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构成了完整的对人民公仆的监督体系。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监督,它不仅监督层次高,监督内容重大,而且是依靠组织的力量进行的,可以下通各界,上达中央,在国家整个法律监督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第三,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1956年,毛泽东提出,民主党派和共产党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982年通过的政协第三部章程正式确立了民主监督职能。中共十六大报告强调“要保证人民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2004年修订的政协章程进一步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既然是一项主要职能,那么,人民政协组织各种民主监督活动完全是权利所在,责任所在,必须尽职尽责,切实履行。 第四,加强民主监督,是新时期新阶段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各级党政组织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全面认识民主监督的目的和意义,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切实履行职能,有效开展好民主监督;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克服不在乎、无所谓、漠视、应付、规避甚至抵触民主监督的糊涂认识和态度,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以积极、诚恳的态度,共同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 民主监督能否得到积极推进,关键在于提高质量,取得实效。这就要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抓好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选好议题,找准切入点。民主监督的议题,必须选准角度,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党和国家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全局出发,从小处入手,小中见大,举一反三。近两年来,湖南省常德市政协组成民主监督小组,选派特约监督员开展活动,就是从具体事务、具体项目、具体个案入手的,通过深入调查,艰苦工作,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借助外力,增强联动性。紧紧依靠党委的重视,努力争取政府的支持,这是政协民主监督有效推进的关键。近几年来,我们开展的监督活动都提前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鼓励支持。2005年4月,常德市政协组织32名政协常委、55名政协委员,分成6个组,围绕事涉“和谐社会”的相关工作,到130个单位和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存在不少影响和谐的问题,及时提出一系列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保持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范围,促进了不和谐问题的整改,人民政协报对此在头版头条以《和谐社会的调音师》为题大篇幅地予以了报道。在实践中,我们还注意加强了同党委纪检部门、政府监察部门、法制部门、新闻部门的配合互动,并吸纳市民参与,借助他们的力量,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增强了监督的整体效应。 ——讲求方法,增强协同感。人民政协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在具体活动中必须做到态度诚恳,思想耐心,讲求方法,把握分寸。要通过主动联系,加强沟通,争取被监督对象的配合支持。说意见提批评,必须依据法律、政策,注重事实,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就事论事,不戴帽子,使被监督对象心悦诚服,从而收到预期的效果。不少单位的同志越来越深刻体会到,政协的民主监督完全是出以公心,出于善意,立足于关心,立足于帮助的,这种监督不是挑刺是支持,不是添乱是解难,不是压力是动力,纷纷主动上门请政协去视察、调研,请政协批评建议,加强监督,促进他们的工作。 ——形式多样,增强灵活性。灵活性不等于随意性,而是根据时间、场合和内容需要,采取不同的形式。近几年来,我们通过组织民主评议、行风评议、专项检查、专题视察、选派特约监督员、听取党委政府情况通报、与党政领导面对面协商、提交调查报告、提案、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网上留言提出批评意见、现场督查提案办理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各种形式的互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