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历程。这一事实本身,即反映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拥有一定的合法性资源。本文将在阐述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特征的基础上,从横向的角度对中国共产党所拥有的合法性资源作一总体性的考察。 一、“合法性”的理论设定 “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① 它是“人们内心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认为政府的统治是合法的和公正的”,其基础是“对统治的同意”。② 而合法性资源是指那些可以证明政治系统统治合法性的有形的物质利益或无形的价值符号。毫无疑问,任何一个既定的政治系统都必须拥有一定的合法性资源,这是它长治久安的重要政治文化条件和政治心理基础。戴维·伊斯顿指出:民众对于一个政治系统的合法性信仰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对系统合法性的一些适度的信奉,任何系统都不能延续,至少不能延续很久。”③ 通观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一个政治系统赖以存在的合法性资源主要有:意识形态、制度规章、统治绩效、领袖魅力等。对于不同类型的政治系统而言,它们对这些合法性资源有不同的需求;即使同一类型的政治系统,在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对上述合法性资源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总的说来,在这些资源中间,它们或共同或其中几个或主要由其中的一个发生作用,以担当起证明这个政治系统进行统治与治理合法性的资格。而当一个政治系统进行统治与治理的合法性资源不断流失,却又未能培育新的合法性资源的话,那么,这个政治系统就会出现执政的合法性危机,严重的则会导致政权的更迭。 上述的理论设定,对于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国家政权同样有效。尽管以前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一直存在着对于合法性问题的曲解或误解,把合法性问题和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直接划等号,而对于我国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合法性问题,一概以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天然合法性”来加以回避,从而在事实上造成了合法性话语和合法性意识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缺失。然而,苏联东欧国家的剧变给我们上了深刻的一课,回避问题不仅于事无补,反而贻害无穷。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国际背景之下,人们才开始对合法性问题的重要性有所体察,才开始有了对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和探索。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特征与资源 1.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特征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因此,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特征具有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一般特征。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特征是和资本主义国家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特征相比较而言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从总体上看,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那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是从体制内产生并实行“竞争性”的政党制度的。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各个政党之间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和平竞争,以和平的方式成为执政党、获得国家权力,并经过法定程序进入国家制度体系、依据法律授权和制度安排来决定和管理国家事务。同时,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各政党中,它们并不把自己的政党理念“与社会伦理、宗教信仰和国家机器一体化,政党理念锚在政党政治的功能范围内”,④ 因此,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各个政党把在选举期间如何赢得选举的胜利和政治领导权看作是它们的主要功能之一,⑤ 但是,它们却基本上无须花费时间、金钱和精力去论证其赖以存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合法性问题。因为这样的政党制度“鼓励公民区别他们对整个政治体系的忠诚和针对你争我夺的政治家们的态度”,“保护国家不受公民不满引起的破坏:抱怨和攻击针对的是那些仍在其位、谋其政的官员,而不是整个制度”。⑥ 这样,对于执政党来说,即使它的统治绩效很差,但这只是证明这个政党的执政能力差,却基本上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合法性问题无多大关联。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可能对该执政党不再输入信任和忠诚,但这并不等于民众对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了怀疑。因此,资本主义国家政权,大体上只存在政府危机,而不存在政治体系、政治制度的合法性问题。 但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却有其独特之处。我们知道,社会主义制度通常是在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的,它们试图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达至社会主义。这种超常规的社会制度的演进,是共产党运用“超前的政治理念”——意识形态、从体制外通过暴力的方式夺取政权而实现的,而暴力夺取政权的社会主义“革命产生了一套崭新的以政党至上、‘民主集中制’及意识形态为合法性基础的体制,有效地巩固了革命所带来的权力集中和权力扩大,并使之制度化。”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就是政党政府的胜利。”⑦ 于是组织结构高度集中的共产党成了唯一的执政党,执政者的轮替不是在基于选举的政党之间进行的,而是在共产党内部产生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列宁曾经这样说过:“党的上层领导就是苏维埃机关的上层领导,这是一回事。”⑧ 他还说:“我们不能不把苏维埃的‘上层’与党的‘上层’融成一片,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⑨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具体建设实践中,则逐渐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政党制度和党政职能一体化的状况。这样一种政党制度和党政关系,就天然地使得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串联”在了一起,亦即党就是国家,国家就是党。有学者明确指出:这样的政党制度和党政关系势必造成“政党和国家的合二为一”,⑩ 而且,政党理念(或意识形态)还存在着一种“国家化”的趋势:政党“不仅把其政治理念上升为历史中的神圣真理,成为一种信仰,而且与统治权力和社会的制度性建制一体化。”(11) 这样,共产党执政中的每一行动,不仅要证明自己执政的合法性,同时还要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也正是因为如此,当共产党的统治绩效保持良好时,人们不仅会对其执政也会对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输入信任和忠诚:而当共产党的统治绩效出现危机时,不仅仅会对共产党执政本身构成挑战,还会对社会主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