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偏大现象是困扰新时期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一大社会矛盾。防止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既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可以运用政府财政政策的“第二次分配”机制,还可以运用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机制。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目前,以社会慈善为主要手段的第三次分配方式被理论界高度关注,并在全国各地形式多样地开展起来。然而,在我国第三次分配调节手段仍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其内涵、功能、运行机理、管理模式在理论界认识不尽一致,现将不同观点综合如下: 一、第三次分配功能与内涵界定 最早提出第三次分配方式的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他在《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一书中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是由市场按照效益进行分配;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扶贫及社会保障统筹等方式来进行第二次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和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① 他认为在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之后,社会发展方面依旧会留下一些空白,需要第三次分配来填补。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作用之下的收入分配,与个人的信念、社会责任心或对某种事业的感情有关,基本上不涉及政府的调节行为,也与政府的强制无关。在现阶段,社会上可能只有少数人自愿转移出一部分收入,从而对缩小收入差距的影响很小,但从长期来看,道德力量对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是会逐渐地(尽管是缓慢地)增大的,因此它的影响是广泛的,它所发挥作用的领域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无法比拟的。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卢汉龙则认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各种各样的利益和需求多元化了。政府不可能提供全能的服务和管理。而且,政府本身就是一个“昂贵”的公共物品,它的再分配作用也是有成本的。它只能保证满足最基本的社会需要,而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就有了第三次分配的需要。第三次分配主要靠的是“互惠机制”。那就是对维护社会关系,表达自己对社会有用和自身价值的一种愿望。这是有别于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的第三种激发人们去行动的机制。他们追求的回报是心灵的满足和自我存在价值的社会认可。因此市场一次分配讲求效率,政府二次分配追求公平,社会三次分配依靠慈善。慈善是市场分配、政府税收分配之后的第三道分配程序,起着调谐社会公平的重要作用,甚至可称为社会保障“最后一道防线”。② 实现社会和谐,就需要让爱心充分涌流,成为激活“第三次分配”的动力。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邓国胜撰文指出:毫无疑问,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是市场经济。正是市场经济通过竞争配置资源提高了效率,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然而,也正是市场经济本身的局限——残酷的竞争导致了贫富的分化。也就是说,市场有失灵的一面,通过市场实现的第一次收入分配并不能有效解决贫富差距问题,而这恰恰是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财政杠杆进行调节,实行第二次分配。客观地说,中国政府在实行第二次分配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短短的20多年里消除了2亿多贫困人口。然而, 从近年来贫富差距的扩大也可以看出政府有失灵的一面。毕竟政府的财力有限,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太多。与此同时,政府还需要兼顾和平衡各个阶层和不同群体的利益。虽然政府在提高税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方面还有潜力,但其阻力与难度也可想而知。而基于民间自愿捐赠实现的第三次分配正可以大有作为。“如果说第二次分配是第一次分配的补充,即政府弥补市场之不足,那么第三次分配则是第二次分配的补充,即民间捐赠弥补政府之不足。基于自愿的民间捐赠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其价值不仅在于它有助于缓解贫困、缩小贫富差距,还可以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融合,提升国家和社会的凝聚力。③ 商文成认为在市场经济和生产社会化及生产专业化条件下,社会竞争较为激烈,社会经济领域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运作,不可能完全顾及“弱者”的利益。政府机制追求的是公民的普遍权利保证,即从最普遍的意义上关怀公民的现实生活,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公民或者某些特殊群体的方方面面。于是,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之间就出现了一定的“剩余空间”,或称“内在缺陷”。在这个空间内,一些弱势群体既是市场所不能顾及的、也是政府无力关注的。另外,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存在资金不足、内容有限、覆盖面狭窄、服务保障薄弱等问题和不足。这些都需要志愿服务来弥补社会弱势群体在物质、服务和精神保障方面的需要。社会公众期盼第三次分配也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郭建新在赞同这一观点的同时进一步认为,道德力量不仅在第三次分配中起作用,而且在整个分配体系中都起着不应被低估的作用。分配制度的公正、合理与配套政策的有效,需要以一定的道德含量作为基础,在分配政策的导向上如果忽略了伦理手段的作用,那么分配问题以及经济问题是解决不好的。现实中出现的决策层的计划、意图在实行过程中被扭曲,或者达不到预期目标等现象正说明,我们除了充分认识第三次分配中道德力量的作用和地位之外,还必须从伦理调节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上对整个经济领域及分配体制的作用和地位进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