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论断,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社会结构的层面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针对我国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贫富差距较大,农业人口比重较大,“未富先老”等特殊国情,构建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社会阶层结构、就业结构和代际结构的和谐。然而,从中国的现实状况来看,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化结构,势必导致城市在自我封闭、自我循环的环境里发展,丧失农村空间的依托和支撑,系统配置受到局限,城市功能难以提升和扩散。更加重要的是,农村集聚的庞大剩余劳力又无法转移,对农业的投入受到限制,农业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农民收入增幅较小。如何改善农村和农业相对落后的状况?笔者认为,首先应当从认识农业投融资现状入手,构建出一套符合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体制。 一、中国农业投融资现状分析 (一)中国农业投融资改革取得的成就。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不可否认是我国农业及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农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1018.4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6117.3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4.6%。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2002年的2476元,年均增长7.2%。(注:此数据引自《中国统计年鉴2003》)无论是从绝对数量的增加,还是增长幅度来说,都可以说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成立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商业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初步建立健全了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驾马车”支农的农村金融体系,全面强化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应该说,国家从理论上、制度上、措施上对农村金融服务作出了较科学的安排。尤其是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仅2004年中央及地方财政对农业的直接投入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二)中国农业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经过改革开放后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农业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三驾支农“马车”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在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进行分析。 1.农村资金流失现象严重,无法构成健康的体内循环。由于我国农民的收入普遍不高以及传统的节俭思想的共同作用,致使中国农民将大部分的收入用于储蓄。这样,很大一部分农村资金流向了邮政储蓄、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首先,由于邮政储蓄只有吸收存款的功能,资金全部上存央行,使得存入邮政储蓄的农村资金形成了一种单向流动,即从农村大量流向城市。据《中国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组2004年对全国100个县的调查结果表明,1984年到2002年,邮政储蓄存款余额的年均增长率53.55%,远远大于其它金融机构的吸存增长速度,2002年邮政储蓄当年净增存款占百县净增存款总额的12.22%,百县由于邮政储蓄而流失的资金达人均99.1元,这部分资金全部从百县直接流失。(引自《中国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金融研究,2004,8)其次,商业银行因其自身资本的逐利性,普遍不愿意在贷款方面与农户打交道。而几家大商业银行又很少在农村发放贷款,大多将资金转移到城市。这也使得商业银行吸收的农户存款流出了农村。百县调查发现,2000年到2002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百县获取的当年存款净增额总额为352.85亿元,当年的农业贷款净增额总额不足4.84亿元,仅占前者的1.37%。再者,掌握着“扶贫”基金分配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包袱沉重,不愿承担风险,相当一部分资金被大量转移用于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或者贷给乡镇个体工商业。部分地区的调查报告显示,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也用于非农领域,对农业的贷款绝大部分也是用于乡镇个体工商户,2002年百县农村信用社当年贷款净增额97.78亿元,而当年农业贷款净增额仅为65.21亿元,用于非农业领域的贷款占到近1/3。 2.农业融资渠道单一,严重制约农业发展。中国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不完善,农民贷款极其困难,资金短缺一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首先,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因其贷款成本较高,不适合小额贷款的农户;中小商业银行由于利益最大化驱使,贷款也多流向中小企业。当年扎根农村的农业银行逐渐淡出农村市场。2000年到2002年期间在百县退出和撤并的金融机构共478个,占金融机构总数的25.6%;2002年百县农业银行净增存款116.48亿元,净增贷款30.31亿元,只占前者的26.02,净增农业贷款3.37亿元,不足农业银行净增存款的3%,仅占净增贷款总额的11.11%,农村已经成为农业银行吸收资金而不是投放资金的阵地。其他的国有商业银行如工行、建行、中行等也大举撤出农村市场。2000年以来,所调查的百县中,共减少了工、建、中等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487个,占其总数的23%,并且这些商业银行在农村的惜贷现象严重。2002年,百县三大国有银行当年净增贷款仅占净增存款的9.7%。净增农业贷款仅占净增存款的0.6%。其次,由于各商业银行基本退出农业贷款领域,农业贷款基本上来源于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多源于吸收存款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而农村信用社由于本身存款规模及金融服务水平的限制,支农方面也难有作为。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支农再贷款不得延期,不允许跨年度使用。而农业生产周期长,支农再贷款期限不合理,难以满足农民调整生产结构的资金需求。再次,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唯一的政策性银行只是在粮、棉、油等商品流通过程发放贷款,且贷款对象为国有企业,在农业贷款中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这也就是说,农业发展银行目前只是在农产品收购力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而没有起到对整个农业,农民的政策性金融作用。因此,种种情况势必造成了农业融资渠道单一和投入资金的缺乏。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不够,严重的影响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民生产、生活中集体参与共享的具有一定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设施或服务。具体包括交通设施,农村电网,农村市场、水利设施、文化教育、科技推广、信息服务、气象预报、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医疗保健、社会保障、各种制度安排等这些基础设施和服务。对于这些基础设施的提供,单纯的依靠中央财政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依靠地方财政,尤其是乡镇一级政府机关自筹资金。据统计,2002—2003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75.4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162.90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24.10亿元,银行贷款45.94亿元,乡村集体,农民群众和扶持企业自筹资金142.46亿元。(《中国财政年鉴(2004)》)。显然,乡镇以及政府在农业投资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经过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乡镇一级政府基本丧失了自筹资金的来源。因此,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无法依靠乡镇一级政府。这样,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的矛盾凸现。此外,农业的投入结构也存在严重的问题。第一,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失修,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目前在全国8.2万多座大中型水库中,40%以上是病险库:17.7万公里的江河防洪土堤年久失修,防洪能力下降:60%以上的排灌设施急需维修,280多万眼机井电机中的大半已到更新年限。第二,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许多河道淤积,防洪排涝能力减弱;许多地方生态环境恶化,土地沙漠化严重,导致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损失。第三,各种农业资源得不到应有的开发,要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必须加大对各种农业资源开发的力度。但由于对农业的投入不足,使荒地的复垦和新开垦工作受到限制,农村的基础教育、农民的技术培训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导致中国农民整体素质低下,文化水平与科学技术的接受能力受到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