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息相关 当《侏罗纪公园》(1992)放映到一大半时,有一个场景:哈蒙德和萨特勒坐在侏罗纪公园饭店里谈论幻想与现实的性质。然而,这一场景却以摄影机观察隔壁的礼品店作为开始。这是一个有点怪异的时刻,因为好像摄影机直到此刻才转过来,对着我们,却是以未来的时态。将背景放在冒险主题公园,影片邀我们一道模仿故事中的游客。就虚构的故事将产生“真实的纪念品”而言,影片自身便是一则绝佳广告:怂恿人们看完影片就去买相关的电脑游戏,小商品和玩具。因此,获悉早在影片发行前6个月,Amblin影片公司就为广告商和推销商出版了侏罗纪公园风格的书,仅印制就花了50万美金,就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了。 在当今媒体世界——按E.M.福斯特的说法——一切息息相关。故事片、主题公园,玩具商店和电脑游戏有许多共通之处:它们彼此滋养又彼此争胜。你只要想想《狮子王》票房收入8千万美金,而录像挣了2.2亿美金,就会明白为什么评论家断言如今电影只不过是及时伸出来的一块大广告牌,专为展示录像带商店和电视重播节目里的明日经典。《侏罗纪公园》也许将媒体间的相互联系展现得最为淋漓尽致,尽管它在影片自身的虚构世界里惟妙惟肖地模仿了这种关联,但同样也说明,如果这一切是息息相关的,却并不意味着随便怎样都行得通。 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确乎好像一切都行得通,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好莱坞从过早夭折到如此的辉煌复出,由老气横秋到脱胎换骨,以至于人们不由得要问,是导演的一呼百应产生了这样的魔力,还是拥有天才经纪人和交易高手的新一代明星使然?还是音乐业,声音设计、特技和数字影像装置等新技术的联合增效使然?对于大多数评论家而言,为什么当代好莱坞电影在全球重又风光一时,其答案一目了然:金钱决定了一切。然而,当你试图搞明白所有这些金钱的盈亏消长时,又似乎恰恰是被金钱迷住了双眼。不仅是因为它以经济或技术决定论操控了你,而且哺育出这一体制的能量、传播的合力、创作的狂热、高超的策划,激励出创作者的灵感,包括激发和吸引观众的想像和幻想,都可以在金钱交易中最便利可能也最乏味地得以实现。但是由软件公司、音乐界、创作机构,以及广播电视公司杂凑在一起的大杂烩处于实现(realizing)的边缘——包括实现(realizing)的双重含义:认识到并转化为现实行动——不仅是经济冲击力而且还包含政治影响力。梦工厂,斯皮尔伯格、戴维·格芬和杰里·卡曾伯格为他们的新电影公司精心挑选的名字,既鲜活生动又冷静超然,活画出这家买卖的实际情况:梦的制造要“活跃”(即不仅“起作用”而且“管用”)。 为了探讨如何奏效,我想看一看除了将当今媒体文化联结为一体的宏观层面的联合增效之外的一些更为内在或微观的联系。如果说宏观层面包含着以利润为本的联系,那么微观层面则包含了以娱乐为本的联系。在宏观层面,可以实现对“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的深入剖析。横向联系——在娱乐和休闲的领域内(广告、消费、时尚、玩具,以及流行文化或每日文化的方方面面)一切息息相关。纵向联系——在商业、工业技术和资金的层面上一切息息相关。泛泛而言,宏观层面指的是存在于电影业和其他现代资本主义运营模式之间的种种关联,在这种运营模式中,国际化策略大同小异,无论它们是生产/销售汽车还是电影,芯片还是电视节目,电脑软件还是明星,带软饮料的快餐还是音像。 另一方面,微观层面,乍看起来更神秘,但是并非如此:我们为什么上电影院,而不是独自一个人看影片?微观层面的愉悦昭示——当然还有其他——这一事实,即作为学者,我们可以在“作为文本的影片”和“作为事件的影片”的区分上患得患失,但是作为观众我们已经非常实用主义地解决了其中一个核心的但又几乎无人问津的电影研究的课题:并非电影究竟是“艺术”还是“娱乐”的问题,而是电影究竟是“产品”还是“服务”的问题。 产品定义:电影是商品还是服务? 电影业谈论金钱和利润,推销和经营,派生物和副产品,第二市场和辅助开发权,既掩盖又突显了不仅是当代好莱坞,而且美国电影业有史以来的核心问题:为定义一种产品而奋斗,为确认它实质上是笔交易而奋斗。好莱坞的历史可以被描述为定位和定义“电影”商品的持续不断的努力,同时不断扩展和重新定义“影院”服务的过程。关于前者,一条赛璐珞,一盒胶片,或“两个小时呆在黑暗里”可以是一种商品,目前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明确无误,不证自明。关于第二点,电影必须屏退并/或与其他同类服务的供应者相竞争,无论我们称它为大众娱乐或表演艺术,休闲活动或流行景观。 在消费者眼里,商品价值既是物质的,又是非物质的,既验证自身,又可用做与他人交流或向他人证明的凭证。例如,轿车,是一件完美的商品:它的物质价值是作为一种人们用于交通的私人工具;但是它的非物质价值是一种身份象征,作为一种身份象征——比如说,一辆宝马轿车——它印证了主人的自我形象,又向他人证明了一系列意义(比如放荡不羁,未婚,30岁上下,手头儿阔绰)。然而,这些自我形象和由潜文化附加其上的含义,并非固定的和永恒的。它们随时间而变化,而且总是湮没于历史和意识形态之中。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BMW(巴伐利亚汽车发动机厂)往往被读做BMWs,意思成了巴德尔-迈因霍夫冒险帮(由德国两大恐怖集团领导人的名字演化而来),因为宝马是他们在频繁的枪战或银行抢劫之后逃离现场时首选的汽车。另一方面,电影,很难被定义为商品,不仅因为电影有别于汽车,它将金钱与文化,商品与艺术独特而完美地统一起来。电影很难被定义为商品,还因为电影实质上消费了一种经验,这种经验就其本质而言是高度主观化和依赖环境的。同样,电影既是物质的又是非物质的,然而又可以视为弥合商品与服务之间鸿沟的一种联合方式,除非将电影定义为“靠商品支持的服务”。去影院囊括了种种享受,而不仅仅是看电影,它假定两种系统的同时共存。第一种,我们现在可以说,关系到将某种经验转化为商品:是将事件活生生地浮现于观众群体头脑中的影片。另一种,关系到提供服务:是电影院,舒适的座位,冰淇淋和软饮料所提供的与朋友或情人消磨时光的恍若奢华的诱人氛围。上电影院是一种娱乐活动,影片仅仅是其中的元素之一,有时甚至很可能不是最重要或最值得回味的元素。影院,一旦人们视之为行业和文化的结晶,就确实是这两种系统彼此叠加,自由联系,或者毋宁说是以彼此串通难解难分的方式相联系。一个系统通过某种期待中的和预料中的愉悦或满足将空间和地点同生来拥有感知能力的群体联系在一起。另一个系统将编剧、导演、制片人、摄影师,演员和投资商等有关所谓拍电影活动的人联系在一起。这两个系统彼此几乎毫不相干,以下事实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一些拍电影的人会拍一些从来不在电影院放映的影片,而一些影片则甚至已经卖给了影院却还没开拍。只要想一想有多少影片在诸如戛纳或柏林电影节上放映,又有几部最终得以公映,就不得不承认,这一系统的巨大浪费,运转失灵。它似乎并不以有意义的理性方式与观众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