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电影《刮痧》,作为2001年度国产精英电影之一,以热门的移民文化主题,传统的叙述手法,引发了国内学界对跨文化主题讨论的热潮。影片展示了一个中国移民家庭在美国生活的一段插曲。许大同夫妇在美国奋斗八年,对美国文化不甚精通,但事业小有成就,并决心融入美国生活。大同之父,一位传统中国老人,在探亲期间替孙子用刮痧疗法治病,引发了一场中美文化关于刮痧的冲突。影片中明显的文化冲突主题受到了国内评论界的追捧,据中国期刊网统计,2002年至2004年期间,全国各类期刊共发表《刮痧》评论文章20余篇,但几乎都是围绕文化差异与文化冲突展开。比如,思齐指出影片展示了中美文化关系的冲突[1];而张伯存认为影片在全球化背景下反映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中国情感主义与西方理性主义的冲突[2];张江艺则坚持文化冲突是由于对人权的文化差异造成的[3] 等等。文化主题的市场热销,不必要地牵制了批评的视角,使得学界对于《刮痧》的理解仅局限在文化冲突。因此,本文从分析刮痧疗法的文化意义出发,运用当代西方后殖民与文化研究理论,超越对文化和文化差异的传统理解,挖掘刮痧在身份政治中的神话意义,探讨文化选择与身份政治的关系,为影片提供一种文化身份阅读的全新视角。 一、刮痧与文化冲突:解读刮痧的文化神话 影片中文化冲突的焦点就是刮痧疗法的合法性问题。从始至终,刮痧问题就是中美文化交流的主要障碍。所有的中国人都明白刮痧是中国传统的医疗方法,但是所有美国人就是无法理解刮痧,而将其视为暴力和虐待。随着全球化对文化交流的影响,美国人可以理解或宽容中国文化的异质部分,比如,美国辩护律师为许大同对医院先救生产困难的爱人的要求做辩护;大同的美国老板虽然无法理解,但至少可以容忍大同当面教训儿子;控方律师可以认识并欣赏孙悟空形象,虽然他在法庭上不得不断章取义,有意丑化中国文化以图激怒大同并打赢官司;黑人法官对大同的中国式爱子呈述尤为感动,然而他们终究无法理解作为医疗方法的刮痧。许大同也无法从西方学界找到任何为法庭所认可的英语资料,用于证明刮痧的疗效。但是西方为什么就不能像对待其他中国文化符号一样理解并尊重刮痧呢?实际上,不是所谓的文化差异引发了刮痧的文化冲突,而是中西方的文化话语决定了刮痧的不可翻译性,使刮痧最终成为中美文化交流中不可逾越的文化神话。 “神话”,学者罗兰·巴特尔认为,是“一个纯粹的表意系统,其形式仍然由表征的概念所决定,但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包含表征的所有可能性”[4]。由此看来,神话不仅是“意指”的符号形式,同时也是表征的意识形态,其意义不完全确定,也无法被穷尽。神话时真时假,“只有神话的读者个体才可能也必须解释其主要意义”[4](P127,P128)。然而,对于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来说,即便是同样形式的神话,也会具有不尽相同的“意指”,表征迥异的文化意义。因此,刮痧作为文化神话,对于中国人来说,它是中国文化的常识性知识,而对于美国人来讲,却代表着文化他者的暴力与野蛮;对于中国移民而言,坚持其合法性和人道性,无异于认同和捍卫中国文化,对于美国人,忌讳和禁止刮痧,意味着排除中国异质文化的影响,巩固其“中心”和“权力”的地位。从这个角度来看,决定中美文化冲突的主要原因,不是中美文化在认知方式上的差异,比如说,中国文化崇“感”尚“度”,而西方文化重逻辑和推理,不是因为中国传统医学重视“阴阳调和”概念,而忽视西方的“解剖”和“外科”实践等等,而是中美两种文化对刮痧神话解释权的争夺,是美国“东方主义”话语和中国“汉化”意识在刮痧问题上的一次正面交锋。 美国文化对刮痧疗法的态度,似乎非常公正和理性,只要求许大同能从英文资料中证明刮痧的效用,便承认其合法性。实际上,对刮痧的指控过程中,毫无公正可言,只有知识与权力的共谋和彻头彻尾的话语运作。关于知识和权力的关系,福科解释道:“权力生产知识,并不是说权力以简单的方式鼓励知识的产生,而是由于知识侍候着权力,或者运用着权力;权力和知识直接关联;没有脱离相关知识领域的权力关系,也不存在离开权力关系的任何知识形式。”[5](P127) 由此,刮痧的合法性便成了权力运作的焦点。刮痧疗法,用许大同父亲的话来说,在中国被用了几千年,已经成为了中国人的文化常识,但是为什么一来到美国就违法了呢?仅仅是因为它是中国的医学实践,未曾为西方医界所承认;仅仅是因为无法从英文资料找到证明材料,而西方医学也未有刮痧实践,刮痧就被认定为非人道的虐待;只是因为刮痧在美国医学界没有知识记录,美国法律就认为刮痧不合法。事实上只要美国法律禁止刮痧在其境内的实践,刮痧就永远不可能获得应有的学术地位,更不用说是合法地位。刮痧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且必须要在深有成见的美国文化的规则和指导之下,这是典型的“军规22条”的逻辑,荒唐的逻辑,毫无逻辑的逻辑。 这种对异质文化的边缘化,在肖哈特(Shohat)看来,反映了“主流群体的一种幻想,认为其自身是普适或精英的美国民族,超越任何其他少数族裔”[6](P215)。为了将美国中心与文化他者区别,巩固中心的权威地位,美国主流文化早已从本体论和方法论方面对“东方”和“西方”做出明确的界定。多元文化政策,鼓励文化的多元发展,尊重个体的文化选择,但是无形之中,对文化差异的关注也得到了加强。尽管多元政策提倡主流和族裔文化的和平共存,但它并不能消除“中心”与“他者”的二元对立逻辑,也不能彻底改变族裔文化的边缘化状态。如果某些异质文化符号能被美国主流文化所理解并消化,它们就会改头换面进入并装饰美国文化;如果它们像刮痧疗法一样,超出美国文化知识范围,并对其文化中心地位造成威胁,那它们无疑会被驱除出境或遭到压制。回顾全球化与多元文化主义的发展,西方主流文化总是在借助经济文化力量,介入知识系统的建构。东方主义意识便是其特殊产物。东方主义,源于区别“我们”和“他们”的方法论需要,演变成民族中心主义甚至种族主义的特殊形式,成为西方中心统治并控制东方他者的知识工具。因此,怎样理解刮痧神话,决定了美国文化对中国文化的话语建构。很显然,是美国文化的东方主义话语,而决不是刮痧本身的含义或者文化的差异,决定了美国文化对刮痧神话的理解,对刮痧“虐待”情节的认定。在权利和知识的运作过程中,刮痧和中国文化作为“无力的”他者,根本不能给自己做实体的界定,只能成为一个浮动的能指符号,等待美国中心文化的知识介入;而美国主流文化,控制着对中国文化的知识建构,像一个超级的能指符号,决定任何相关知识的有效性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