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制作是艺术和商业的结合。” ——杰克·瓦伦蒂(前美国电影委员会主席) “你知道声望是什么意思吗,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了,就是不挣钱的电影。” ——美国电影《长丝袜》台词 美国《综艺》(Variety)杂志曾对好莱坞2002年以前的100部总收入最高的电影做过一项非正式调查,表明大多数电影都是从以前的作品中获得灵感。 在好莱坞,大约50%的电影是改编自电视节目、漫画书、戏剧或电子游戏,也有一些影片是给以前成功的影片拍续集,或者搞旧片重拍,新瓶装旧酒。 一些人说,好莱坞是不知道创新为何物的城市——这一问题在业内外已引起了注意。电影制作方依赖不断回炉的想法来拍片,已成为一种趋势。 不过就算是被多次使用的创意也是创意。那它们都是从哪来的呢?——有的是来自制片厂内部的制片人、经理、作家或者是导演,有的则是来自外部。 剧本交易中的衍生业务 开发内部创意的方式相对简单。制片厂买下一个文学著作的所有权,然后雇一个剧作家。这个作家在制片厂项目开发人员的指导下准备剧本(至少是第一稿)。 如果制片厂从外部的剧本市场获得一个剧本,情形则比较复杂,其中有一些起重要作用的机构和人物。 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在剧本交易中起中介作用。典型的代理公司的职责主要是协商用工合同,购买剧本,帮助寻找资金,或者在需要项目合作的公司之间做中间人。代理公司的标准佣金是10%,所以《综艺》杂志干脆把这些机构称为“百分之十”。有些电影将来有可能拍出其他版本,比如电视版。如果这样,代理机构会得到版税或重播酬劳。 加利福尼亚州依照该州《人才代理法案》来对这些代理机构颁发执照和进行管理。代理机构由同业公会颁发证书,或者是这些公会的签约方。一些代理机构为业内工作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另一些代理机构则专门经营某些领域,比如只为演员或剧作家服务。代理机构在业内的影响举足轻重,它们的无形资产难以估量。 代理生意自20世纪末期开始显现其强大的实力。麦克尔·奥维兹于1975年成立的创作人员代理公司(Creative Associates Agency)极大地扩张了代理生意的市场。最初它是组织电视节目拍摄的重要机构,后来又扩张到电影、投资银行和广告业,由此成为好莱坞重要的代理机构。20世纪80年代,该公司还承揽了几个好莱坞大片的销售业务。此外,它还成功组织拍摄了《雨人》、《侏罗纪公园》等影片。 经纪人公司 最近经纪人和管理公司已发展成为好莱坞的重要角色。与代理公司的作用相似,不过经纪人公司的佣金更多,有15%或者更高,目前它们正积极地侵入代理机构的领地,有的甚至获准开发和制作影视项目。这样就能在更大范围上为自己的客户服务,在这一点上它们比代理公司更具优势。 娱乐律师 好莱坞不是每个人都有代理机构或经纪人,但很多位高权重的人物,都聘用律师来跟日益复杂的娱乐市场打交道。有一些专攻电影法律的律师,大多在洛杉矶、纽约和其他电影业务繁忙的地区独立工作。过去几年里,跟好莱坞打交道的律师数量激增。200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洛杉矶地区有400多名娱乐律师。 在电影的制作发行过程中,要签署很多协议和合同。因为在好莱坞,一个创意很快就成为一种资产。又比如,剧本中描绘的某个人物引起联想,就有可能被指控侵犯隐私和毁坏名誉。 电影名的选择也有可能会引起诉讼。尽管保险赔偿包括这些范畴,人们还是想通过法律途径尽量避免这些问题。美国电影委员会有一个电影名注册局,电影制片厂甚至在开拍一部电影之前就把电影名注册上了。制片厂之间达成协议,避免跟已注册的电影名字相近。如果一个电影名极有可能商品化,就有可能被注册成商标。不过这种现象并不多见。 综上所述,代理机构、管理公司、娱乐律师等机构和人物是在好莱坞剧本市场上起重要作用的角色。那么电影剧本是怎样到制片厂手里,并被开发出来的呢? 多级开发的剧本市场 好莱坞剧本市场比较复杂,因为剧本来自不同的渠道。一个创意或者一个完整的电影剧本可能出自一个剧作家之手,也可能来自一个代理机构、一家制作公司,或某位经纪人、制片人、导演甚至制片高级主管。有鉴于此,在好莱坞,剧作家的定义比较含糊。因为每个人似乎都在提出创意,导演或制片人兼剧作家是很正常的事。 说不好好莱坞有多少人声称自己是剧作家,更难说有多少人在这个行当中靠写作维生。美国剧作家公会(Writers Guild of America)的数据显示,4525名会员在2001年上报了收入,而8841名会员在这年的至少一个季度里公布了收入。 在2001年,一个原创剧本的价码最低在29000美元左右。通过讨价还价,往往能得到更高的价钱。剧作家做故事处理、改第一稿、重写、润色现有剧本都能得到报酬,每次电影重映剧作家也能得到一些收入。另外还有版税。2001年,美国作家公会西部办公室的数据表明,剧作家总收入达7.821亿美元。25%的剧作家在这一年的收入只有2.8万美元多一点,55%的剧作家的年收入则超过56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