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6)03-0004-04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七类发展目标,涉及到经济增长、增长质量和效益、自主创新、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民主法制等方面,前三类是经济发展的目标,后四类是非经济类发展目标。职业教育发展成功与否,直接或间接关系到“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的质量与效能。为此,2005年11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职业教育“十一五”期间的“四大工程”、“四项改革”和“四个计划”发展战略目标和重要任务。笔者认为,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主要问题不在于满足“量的增长”,而在于如何“实现目标,确保目标的‘含金量’”,确保职业教育发展增长的可持续性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发展目标的指标化与定量化之思考 “十五”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概念是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这是对西方科学精神和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融合的结果,是一种“智慧的发展观”。“发展”起初并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一个答案,一个用来回答“匮乏”问题的答案。匮乏是相对于需要而言的,而需要是有高低之分、新旧之别的。因此,《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增长为核心”的发展也是一个涉及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合法性的“硬道理”与“战略目标”。 《决定》和“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基于我国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两个大的变化,一是社会劳动力就业需要加强技能培训;二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更多的高级技工,因此,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对于把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使我国经济建设切实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具有重大意义。《决定》提出的“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目标,具体包括“四大工程”、“四项改革”和“四个计划”,其要旨在于:首先,进一步审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即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视为: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作为振兴经济、增强国力的战略选择;其次,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力求做到“四个必须”,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再次,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质量;最后,面向市场、整合社会资源,多元化办学,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现在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依据《决定》提出的发展战略目标框架,合理科学地设定全面和具体的规划目标体系,尽可能将这些目标指标化、定量化,即提出的绝大多数的目标是有明确的指标,可定量的、可测定的和可评估的。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职业教育成功经验证明:发展目标的指标化和定量化,有助于体现职业教育“绩效责任制度”(accountability systems)的建立。所谓“绩效责任”,就是通过管理(management)取代行政(administration),籍由市场(markets)、契约(contracts)替代官僚体制(bureaucracy)。职业教育绩效责任的内涵,也就是要回答:谁(who)?应该负责什么(what)?以及对谁负责(whom)等问题。正如经济学专家胡鞍纲在《尽可能将发展目标指标化定量化》一文中指出的那样,“发展目标的指标化和定量化,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他认为,发展目标指标体系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市场经济转型和开放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区分三种不同的作用,即政府与市场的各自不同的作用和它们之间的互补作用。根据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混合产品的不同类型产品和服务,来划分三类不同的领域:由政府提供或干预的非竞争性公共服务领域;私人产品和服务竞争性市场领域;由政府适当干预、指导并利用市场机制的混合产品和服务领域。为此,他提出发展目标的指标体系包括:责任性、预测性和指导性等三类。 《决定》中提出的“四大工程”目标,即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性人才培训工程和城市职工继续教育与再就业工程,而其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各级政府责任性(如政策保障、投入问题、基础建设、教育资源整合和社会环境等)、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的力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重大问题的效度和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优先政策与措施等。《决定》指出,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主要在地方。而地方政府的指标,主要体现在执行力和创新发展力两大方面,具体包括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地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规划和人才培养规格、类型、层次的规划以及就业服务体系的完善。 二、发展目标的主体地位之思考 现今世界职业教育可分为三大模式,即学校职业教育模式、企业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模式和双元制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模式。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职业教育经验和特征对我国职业教育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和实践的借鉴意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国家立法和政策优惠确定的,政府和企业、行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起主导作用,国家通过立法和优惠政策对政府和企业均有明确的要求和引导,规定职业教育方面的投入,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实习场所和条件,否则需要支出经费请行业内相关的企业代为提供培训岗位,一方面保障职业教育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履行主体地位的法律义务,即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承担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