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挑起的“201条款”钢铁保护措施争端,自2002年3月起,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构(DSB)中,兴讼长达21个月,为举世所瞩目。经过本案专家组“第一审”(注:" See:The Final Reporte of the Panel on Unite States-Definitive Safeguard Measures on Imports of Certain Steel Products ( hereinafter " ROP/DS248~259" ) , 11 July 2003, pp.A-1~H-4, at http://www.wto.org/english/traptop-e/disput-e/DS248.并参阅:《美201钢铁案水落石出》,杨国华:《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背景及专家组裁决》(以下简称“杨国华文”),分别载于《公共商务信息导报》,2003年7月16日第1版,7月28日第2版。) 和上诉机构“第二审”,于2003年11月10日作出终局裁断:“被告”美国败诉。(注:Sce:Report of the Appellate Body on United States-Definite Safeguard Measures on Imports of Certain Steel Products ( hereinafter " RAB/DS248~259" ) ,10 Nov.2003, at http://www.wto.org/english/traptop-e/disput-e/248-259-abr.-e.doc.) 审结报告认定:美国自2002年3月20日开始实施的“保障措施”,违反了美国自己参与缔结的WTO《保障措施协定》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相关规定,因此,建议WTO争端解决机构责成美国迅即取消其原有的单边主义措施,遵守美国在上述WTO多边国际协定中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注:Ibid, pp.169~174;并参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确认美钢铁保障措施违背WTO规则事发表谈话》,2003年11月11日,at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200311.) 至此,单就本案而言,可谓“尘埃落定”,是非胜败已泾渭分明。不过,本案之中所蕴含的原则碰撞和法理冲突,却尚待进一步深入发掘和认真探讨。俾便“以史为鉴”,催人清醒。 此次争端的发生,并非突如其来,也非孤立自在。它只不过是十年来美国单边主义与WTO多边主义先前两次大交锋的继续与发展,而且与先前两次交锋同出一源,如出一辙,具有同等的实质,因此不妨把此次争端称之为“美国单边主义与WTO多边主义大交锋的第三回合”;而此次争端的结局,远非WTO多边主义大获全胜,更非从此“天下太平”。充其量,只能把它视为WTO多边主义前此两次“败北”之后的“初度小胜”,对其发展前景,实在不宜过度乐观。 本文采取“倒叙法”,从此次争端说起,粗略地回顾晚近十年来美国单边主义与WTO多边主义交锋的三大回合,从宏观上综合探讨其中蕴含的原则碰撞和法理冲突,并大体预测其今后可能的发展。 一、美国单边主义对WTO多边主义的第三次大冲击:“201条款”争端(2002~2003) 早在2001年6月下旬,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依据1974年《美国贸易法》的“201条款”,就外国进口钢铁对美国钢铁行业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调查,历时约半年之后,于同年12月19日将调查认定的结论和有关措施建议提交美国总统布什。布什于2002年3月5日正式宣布:自3月20日起,对于某些外国进口美国的10类钢铁产品采取“保障措施”(safeguard measures),分别加征从8%至30%的额外关税,为期3年。(注:See:Proclamation No.7529 of 5 March 2002, " To Facilitate Positive Adjustment to Competition from Imports of Certain Steel Products" , Federal Register, Vol.67, No.45, 7 March 2002, p.10553.) 美国政府宣称:之所以采取上述“保障措施”,是由于全球钢铁产量严重过剩,世界市场供过于求,且其中许多产品大量进口美国,导致美国钢铁产业受到严重影响和损害。通过采取上述“保障措施”,可以为美国钢铁业提供时间和机会,对本产业进行“积极调整”(positive adjustment),以适应和对付进口货的竞争。但是,国际舆论认为:美国钢铁产业整体的低迷现状,其主要症结在于美国国内钢铁产业的结构落后,大型综合钢铁厂技术更新缓慢,成本太高,敌不过美国本国诸多小钢铁厂采用高新技术、节约生产成本、降低售价的同类产品的强劲竞争,致使大厂的许多钢铁工人就业困难。而布什政府在2002年3月此时此际采取这些“保障措施”,除了经济原因之外,还追求一项政治目的,即为了向国内的大量钢铁工人“示好”取悦,以便在2002年11月举行的美国国会中期选举中,为布什自己所属的美国共和党争取更多的工人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