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38(2006)01-0007-03 进入新时期,邓小平带领全党在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性问题的不断探索中,对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问题做了大量的理论阐述。 一 1.“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 新时期到来之前,由于长期“个人迷信”和“个人崇拜”的恶劣影响,“一言堂”、“家长制”作风盛行,党员和人民群众言论权利得不到保障,思想僵化、半僵化现象严重。因此,在1978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提出了两个关系密切的命题,其一,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实现四个现代化。“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1]其二,只有发扬民主,才能解放思想。“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真正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我们需要统一集中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如果没有充分的民主,“好的意见不那么敢讲,对坏人坏事不那么敢反对,这种状况不改变,怎么能叫大家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四个现代化怎么化法?”他还特别强调:“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2]在邓小平看来,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保证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言论权利,形成全党、全社会畅所欲言的民主气氛,才能使全党、全民的思想从教条主义的思想束缚中解脱出来,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才能使各种小道消息不攻自破,使无政府主义现象得以克服,才能形成广大党员和群众统一的意志,形成党和政府正确集中的决策,才能实现四个现代化。 2.“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兴起了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高潮,但也有一些人从资产阶级“人权”、“民主”观出发,诋毁、攻击无产阶级专政。1979年3月底,在中央理论工作者务虚会上,邓小平对此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指出:其一,在理论上,无产阶级专政本身就是“民主”和“专政”两位一体的统一,把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对立起来是毫无道理的,认为“万恶之源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极其反动的;其二,在实践上,应当承认我们在民主方面做得不够,并且犯过错误,尤其是“文革”当中,林彪、“四人帮”一伙搞法西斯的“全面专政”歪曲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本来面目。“文革”结束后,我们党已经坚决纠正了过去的错误,并采取措施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所以,不能因为过去的错误就放弃对社会主义民主的追求,模仿照搬资产阶级的民主,更不能把“全面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划上等号;其三,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已经不再存在阶级之间的斗争,但是无产阶级仍然需要动用“专政”的手段与敌对分子进行斗争,这同社会主义民主不但并不矛盾,而且还是它的重要保障。邓小平得出结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3]这就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上升到了社会主义本质层次加以认识。 3.“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 新时期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总方向、总目标就是要充分发展人民民主。在1978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就针对党内高度的个人集权体制和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党政体制提出了尖锐的批评。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指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4]党的十二大,尤其是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全新阶段,迫切需要对政治体制进行深入的改革。1986年6~11月间,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做了深刻的说明,他强调:“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我们要精兵简政,真正下放权力,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把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5]“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6]他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的依据是:其一,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运行规律的基本观念出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经济体制改革的必需、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三者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其二,从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出发,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其主体,只有把亿万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而要调动起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必须充分发展人民民主,就必须改革现行的高度集中的权力体制,精兵简政,真正下放权力。 总之,在新时期,邓小平认为,只有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才能保证重新确立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才能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根本转变;只有发展人民民主,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真实性,才能保证现代化建设的完整性;只有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才能真正地建设人民民主政治,才能使人民积极地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去。 二 1.民主是“各种利益的互相关系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现” 作为一种特定的政治形式,“民主”的本质是什么?列宁认为:“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7]毛泽东也曾经指出:“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归根结蒂,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8]在他们看来,“民主”的本质在于社会的经济利益关系。邓小平承接了经典作家的基本观点,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利益关系变化的客观现实,从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入手,对“民主”的本质做了更为详尽而深入的说明。他强调:“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同时,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局部和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些利益关系归根到底是一致的,所以,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它们进行调整。如果违反了集体、整体、长远的利益,而追求个人、局部、暂时的利益,那么势必两头都受损失。“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归根结底,就是以上所说的各种利益的互相关系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现。”[9]邓小平从利益关系出发揭示民主的本质,不但在理论上丰富了列宁和毛泽东关于民主本质的阐释,而且在现实中纠正了极“左”时期,特别是“文革”期间“空头政治”的影响,启迪了人们对民主本质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