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地农民的总体状况 (一)失地农民的数量 除了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和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亩。国家统计局2003年在全国开展了失地农民的调查。调查以人均耕地面积0.3亩以下的农户为主要对象,共调查了2942户。从调查的情况看,43%的调查户完全丧失了耕地。在这2942户中,共有家庭人口12170人,其中劳动力7187人,平均每户4.14人,劳动力2.44人;原有耕地13740.15亩,平均每户4.67亩,平均每人1.13亩。从2000年至今,这些农户的耕地共被占用9400.15亩,平均每户被占用3.2亩。现在尚余耕地4340亩,平均每户1.48亩,平均每人0.36亩。其中,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上的有442户,约占调查总户数的15%;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有1237户,约占42%,完全丧失耕地的有1263户,约占43%。目前,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每年约250万~300万亩,如果按人均1亩地推算,那就意味着每年大约有250万到300万农民失去土地,变成失地农民。1987年至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共3395万亩,多数研究者估计,至少3400万农民因此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 这里讲的非农建设使用土地数量,是指依法使用的耕地,不包括违法占用的耕地。为了保护耕地,中央政府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了保障这一战略的实施,中国对农地转非农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用地,采取了许多变通性办法,违规征占土地屡禁不止。据卫星遥感资料,违规用地数量一般占用地总量的20%~30%以上。许多专家估计,如果考虑违法占用耕地,目前失地或部分失地农民的数量可能高达4000万~5000万人。2000年至2010年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是1850万亩,2000年至2030年计划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如果计划用地指标突破,违规用地得不到控制,失地农民还要大大增加。 (二)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的郊区,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失地农民人数较多 近20年以来,上海市共征用、使用土地约144万亩,其中以征用土地为主,征地、租地之比大约为7∶3。目前上海市失地农民的总数已超过百万。自1993年以来,北京市失地农民累计达33万。江苏无锡市在2000年至2002年的三年中共有20.83万亩农田被征用,造成11.39万农户的36.76万农民失地,其中完全失去土地的有8.99万户,人均土地不足0.2亩的2.37万户。浙江省绍兴县被征地农民累计达17.2万人,占农村人口的28.2%。 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状况 (一)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失地农民采取了“谁征地、谁安置”的原则,要求由企业自行安置征地农业人员,但已安置的征地劳动力相当一部分实际处于失业状态 上海市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征地劳动力负责就业安置。截止到2002年第一季度,全市累计安置征地劳动力45万余人。截止到2001年底,北京近郊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农转非”人员共计20.5万人,其中劳动年龄人口11.4万人,获得就业安置的为5.3万人,占46.49%。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企业为减少冗员而实行下岗分流,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使获得就业安置的征地农民首先受到冲击。目前,在上海全市已安置进各单位的征地劳动力中,有近30%的人实际处于离岗状态。北京丰台区卢沟桥乡太平桥村,1993年土地被征用时,实行招工安置的有3个队,1100余人。从目前情况看,除少数安排在环卫、公交和房管部门外,其他获得就业安置人员90%以上都已下岗、失业。 (二)20世纪90年代以后,各地普遍采取征地时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谋出路的失地农民,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很容易陷入失地又失业的困境 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征地数量增加,征地用途和就业市场也发生了变化,征地用于市政、房地产、土地开发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非生产性项目的越来越多。这类项目单位没有能力安置征地农民,因而沿用多年的“谁征地、谁安置”的原则事实上已经难以执行,各地开始探索新的安置模式,即征地时一次性地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这种安置方式被称为货币补偿。按政策规定,凡采取这一方式安置者可以领取1.5万~3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费。自谋职业这一政策在推出之初,曾受到了征地农民的普遍欢迎。上海市先后共有8.32万征地劳动力自愿采取了这一安置方式,占征地安置劳动力总量近1/4。从全国来看,在近几年各地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中,采用货币补偿办法的占90%以上。失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缺乏非农就业技能,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自谋出路的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困难,目前相当一部分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无锡市失地农民中处于劳动时间段的有21.07万人,其中有固定工作的12.58万人,占59.7%;有临时性工作的5.33万人,占25.3%;没有工作的3.15万人,占15%。其中没有工作或只有临时工作的共有8.49万人,占失地劳动力总数的40.3%。国家统计局对全国2942个失地农户的调查表明,这些失地农户共有7187名劳动力,其中征地时安置就业197人,仅约占劳动力总数2.7%;外出务工1784人,约占24.8%;经营二三产业1965人,约占27.3%;从事农业1807人,约占25.2%;赋闲在家1434人,约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