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要作用,是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助推器”,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加速器”。2004年11月份以来,龙湾区在蒲州街道、永兴街道、沙城镇开始试点,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共有68398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以上。试点的镇(街道)的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的医疗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初步探索了新形势下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新路子。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现状及存在问题,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我们对前期试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一、前期试点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1、深入调研,制订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切实可行、具有较强操作性的《龙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镇(街道)试点工作方案》、《龙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原则、目标、要求和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打好先决基础。 2、完善机构,建立运行机制。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龙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专设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日常工作。3个试点镇(街道)也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区合作医管办派出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合作医疗日常业务工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度实施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3、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为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造浓宣传氛围。把农村合作医疗目的讲清、政策讲透、内容讲明,为农民群众解疑释惑,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健康发展。 4、健全机制,确保运作有序。重点健全三大机制。一是服务机制。制定了《龙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暂行办法》、《龙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操作流程》,做为报销依据和操作规范,并尽可能方便农民报销。规定除镇(街道)合医办有专人负责住院农民医疗费报销外,每个村指定一个村干部(报帐员)作为专门联络员,负责代理本村医疗费报销工作。二是管理机制。根据《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试行)》和《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制定了《龙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设立了龙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只用于对参合对象大病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为方便农民结报,镇(街道)合医办同时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区合医办分批预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镇(街道)农村合作医疗办向参合对象发放报销费用。镇(街道)合医办每月同区合医办核对报销材料及基金使用情况后,将基金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分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监督机制。区、镇(街道)合医办定期向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监督的机制。各镇(街道)成立由相关部门与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要求审计部门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开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整个运作过程规范透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为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组织引导支持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表现出的热情并不是很高,在我们深入基层调研过程中,感受尤为强烈,抽样100户农户满意度调查,满意的19.7%不到,基本满意37%,其他的是无所谓,由此可见我们的工作仍同群众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从调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好处认识不足,前期宣传主要以镇(街道)、村委会为主,宣传方式内容比较单一,力度和频率不够,宣传材料入户率不高,有的是因为村干部上门收钱时才知未知此事,未参保农户心中普遍存有疑虑,对政府信任度不高,怕政策变卦,有种观望现象。一些参保农户因为是由村集体统一出资,由于村两委工作简单出资了事,参保农户认为是村集体的事情,更没有真正了解有关制度、政策,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认识比较模糊,对涉及切身利益的规定和制度把握不清。报销程序和手续不明,报销时票据和证件材料不全,增添了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烦,工作效能低下,造成抱怨情绪。调查显示仅有30%农户知道医疗费报销所需要手续,47%农户根本不知道,对报销医药费金额是怎么计算的,70%以上农户回答有点不清楚或不清楚。甚至发现许多上门做宣传的村干部自己也不清楚,简单解释“交钱后看病就有报销”。对于报销的比例、门诊和住院的区别,还有就诊不同医院、报销比例也不同等等问题造成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的期望值与实际报销额之间产生超乎想象的差距。还有的农民担心参保后生病住院不能按章兑现补偿,担心资金被挪用,担心小病不能受益,这些因素均影响了农民参保积极性。虽然表面上参保率较高,但实际上由于是大部分集体出资的,隐盖了农民参保的真正积极性和实际参保率。 2、基金来源不够稳固。从基金筹集情况来看,在各级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工作开展比较顺利,从3个试点镇(街道)的情况看,大部分村的农民个人出资部分都由村集体统一支出,参保率较高,但与农民自愿出资要求不相一致,也不能培养村民的互助共济意识。同时,这也给部分经济薄弱的村、家庭收入偏下的农民带来较大的压力,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另外,从农民心理角度分析有病的争着参加,无病的“自愿”不参加。还有部分外出经商、办企业或务工的,不便或无法享受此项制度带来实惠,从而降低了他们及其家庭成员的参保积极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原则是:财政拨一点、集体出一点、农民支一点,其标准为每人每年53元以上,其中个人出资20元以上,村集体5元以上,镇(街道)补助5元以上,区财政补助10元,市财政补助8元,省财政补助5元,并且逐年增长。但运行半年以来,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够理想,个人支出仅占30%左右,大部分为集体经济支出,直接弱化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