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 1.法律因素。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往往会影响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和支付能力。如果一家公司决定将所有的资产都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那么将使得企业的债权人一无所有。因此,各国对股份公司的股利的分配往往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条件主要包括:第一,上市公司发放现金红利不能侵蚀资本;第二,股利来自上市公司的盈利。上市公司只能从当期和过去累积的留存盈利中支付,且不能超过以上两项之和。在美国,“股本”和“资本公积”不能用来支付股利。在我国除规定“股本”和“资本公积”不能用来支付股利外,“盈余公积”也不能用来支付股利。 2.契约性因素。公司通过长期借款、债券、优先股、租赁合约等形式从外部筹资时,常常需要受到借款协议、债券协议等契约的限制,接受一些有关股利支付的限制性条款,不能因股利的发放影响债权人的权利。 3.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股利分配有重要的制约作用:第一,盈利能力。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好,则派发现金的能力就越强;第二,现金流能力。公司的现金状况和流动性越好,公司就越有能力派现;第三,筹资能力。公司的筹资能力(主要指借款能力)强,表明资金运作具有较好的弹性,公司可以随时得到所需资金以补充因派现而导致的资金短缺。 4.股权结构影响。股本结构是指各种类别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受到股权结构的影响。股东往往从各自利益出发,利用其所持股份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施加一定的影响。大股东持股比例较大的公司,常常采取高股利政策;法人互相持股占主导地位的上市公司,更注重长期发展,则往往采用低股利政策。 5.投资因素。公司股利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投资机会的左右,如果公司投资机会较多,则往往采用低现金股利、高留存盈余的股利政策。反之,如果公司投资机会较少,则很可能采取高现金股利、低留存盈余的股利政策。因此,就成长型公司而言,由于其获利能力不强,负债比率较高,所以可动用的现金就比较紧张,从而支付较少的现金股利。就成熟公司而言,由于其获利能力很强,负债比率较低,所以可动用的现金相对宽裕,从而能够支付较多的现金股利。 上市公司制定股利政策外,除了考虑以上几个因素外,还要考虑股东的赋税、投资机会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等其他因素。 二、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特点 1.股票股利在股利分配形式中占有重要地位。出于维护公司控制权和保持公司每股收益稳定增长的考虑,西方发达国家的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现金股利而很少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而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公司没有必要考虑企业的控制权问题,其高度关注的则是实现股本扩张,以便为将来的再筹资创造有利条件。2000年以前,上市公司以送股为主要的股利分配方式,进行派发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很少。2000年以后,派发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才逐渐增多,但股票股利仍在股利分配形式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的送红股从本质上讲更类似于国外的拆股,投资者并没有获得任何实质性的回报,直接的效果只是摊薄了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相反,上市公司的利润却从可分配利润项目上转移至注册资本,投资者失去了对利润的分配权利。而国外的送红股,普遍是上市公司将其拥有的库存股票拿出来送给投资者,送股前后总股本不变,不进行除权,投资者则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而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允许持有自己的股票,类似于国外的送股政策难以实现。 2.股息支付率偏低,较多上市公司派现不充分。2000年底,由于证监会要求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必要条件,许多公司才改变了一毛不拔的惯例,开始对投资者派现。2001年开始,派现的上市公司家数骤增。2004年12月,中国证监会明确将再融资资格与现金分红直接挂钩。2004年上市公司掀起了派现热潮,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 2000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派息分布情况 年度 派息 平均每股股息 (0,0.1) [0.1,0.2] [0.2,0.3] [0.3,0.5] [0.5,1] >=1 家数 (元) 2004年411 0.176 81 166 93 52 17 2 2004年预派息 320 0.114 144 117 37 19 3 / 2003年635 0.140 212 261 86 63 12 1 2002年637 0.132 215 260 103 50 9 / 2001年698 0.118 292 265 99 35 7 / 从2001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派发现金红利的分布情况看,虽然派息家数及平均每股股息呈上升趋势,但其中推出象征性分红的上市公司也在增加,如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派息在0.1元以下,扣除红利税后,对中小投资者而言,这种派现几乎毫无意义。2004年度派现的上市公司中有23家的股息支付率(每股股息/每股收益)低于0.1,93家的股息支付率低于0.2,这些上市公司仅拿出不到10%或不到20%的净利润回馈给投资者。 3.再融资行为成为左右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重要因素。在西方发达国家,公司的股利政策与再融资行为没有必然的、本质的联系。但在我国,情况却迥然不同,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再融资行为所制约。 为了能够实施再融资方案,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将现金分红作为再融资的“跳板”,即先实施派现方案,然后再推出大规模融资。由于现金股利分配可以降低公司的净资产,从而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因此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内通过调整现金股利的分配数量,减少年度公司的净资产数额,这样在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就能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从而达到证监会规定的再融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