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利益结构的急速变化、利益关系的矛盾和冲突。当前社会利益格局的失衡源于社会权利制度的失衡,造成贫富差距悬殊的根本性原因,是社会中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方面的能力差异与失衡,其实质也就是社会制度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如果回避甚至否认利益结构多元化及其均衡的必要性,会使社会弱势群体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从体制外寻找获得自己利益甚至是谋求生路的途径。这种局面的形成,不仅会使社会的和谐程度大幅度地下降,甚至还有可能造成社会的混乱和动荡。在这个问题上,“东亚现象”和“拉美现象”是最好的诠释。到上世纪70年代上半期,东亚几个国家和地区,以及拉美几个国家人均GDP超过了1000美元。但以后,这两个地区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拉美几个国家中间经历了“失去的十年”,至今贫富悬殊,社会动荡不安,人均GDP不到3000美元,东亚国家及地区执行了比较好的社会政策,贫富、失业等问题都较好,人均GDP超过了10000美元,有的超过了20000美元。因而,创设和建立具有均衡性的利益制度与机制,成了调整利益结构进而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本质性要求。 我们已经基本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所有制结构、分配形式和利益主体都已多元化。由此,提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即如何通过观念、政策和制度的创新,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中形成一种利益均衡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根本性的保证,这也正是和谐社会的本质所在。 (一)构建市场分配的利益均衡机制 现在在政府及理论界都有不少人认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利益分配公平,只能政府通过再分配来实现,即“市场分配讲效率,再分配讲公平”。笔者不赞同这种看法,再分配固然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但市场分配也不是唯效率。不错,市场经济社会是利益高度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在这样一种经济社会中,由政府统一安排社会成员的收益,使全社会利益大致均衡的条件已不复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利益均衡是能力相对均衡的社会力量之间博弈的结果。但中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之所以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迅速扩大,形成贫富悬殊的格局,最深层的原因是什么?就是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产生了很大的失衡,而这种能力的失衡,折射的是社会权利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因此,构建市场分配的利益均衡机制,不是要由政府来进行利益分配,而是要求政府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的制定和贯彻,来扭转权利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增强相对弱势群体在利益诉求上的能力。 1、继续加大对民众创业的鼓励、扶持力度,营造一个激励人们创业的文化和政策环境。我们认为,鼓励、扶持一切有创业愿望并有创业潜能的人实现创业致富,是扭转资源配置不公平,改善贫富悬殊的利益分配格局最有效的措施;更是破解我国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如何在强调利益分配公平的同时,不影响经济发展的效率与速度的最好办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利益均衡,不能把其仅仅理解为在现有的蛋糕上重新分配;最有效的办法是把蛋糕做大,使原先多得者不至于减少(当然,这里的前提是这种“多”是合法的),原来少得者获得更多,这才是经济学所追求的“帕累托改善”,也是和谐社会之所以“和谐”的真谛。 要使更多现在还比较贫困的人们走上创业之路,应当在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 第一,突破传统文化的障碍,塑造现代市场经济文化。 我们现在习惯于喊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但现实中往往又存在诸多与思想、观念有关的不如意。究其渊源,实质就是传统的“官文化”、“正统文化”、“计划经济文化”的积淀还在顽强地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观念。要促进民众创业,就要突破传统文化的束缚,要象浙江那样,崇尚义利并举,构建一个现代市场经济的文化氛围。 现代市场经济的文化精神,就是鼓励追求自身利益,但也尊重他人和社会利益。浙江人提倡的义利并举,就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文化精神。我们要大力鼓励创业,发展民营经济,就要在全社会培育一种既追求自身合法权益,又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的现代文化意识,这一文化精神的培育实质上是以先进文化替代落后文化的过程。 要培养现代市场经济的文化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要破除政府本位、以政府为中心的传统文化心理,确立现代民本文化。以民为本,既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又是发展市场经济必须的社会文化基础。这里极其重要的,是要使我们的各级政府官员明白: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核心的问题是“还权于民”,给民众以行使自己法定权力的充分自由;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继续弱化政府对社会微观活动的控制权,消除少数部门和干部权力寻租的制度基础。要以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政府官员的主要标准。 第二,创新政策实施路径,给创业者提供切实的政策扶持。关于支持、鼓励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已经出台不少了。我们认为,现在需要研究的重点不是继续出台何种政策,而是要认真研究如何使现有的政策得到切实地贯彻,也就是要研究政策实施的路径问题。这里暂且不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作风及工作方式导致的政策得不到切实贯彻现象,我们着重来研究一下对创业者的资金支持问题。应当说,“要在资金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这一句话,上至中央文件,下到各地各级党委、政府的文件中都有。而问题是创业者普遍感到最渴望、而又最难得到的就是资金支持。问题在哪里,我们的看法是思路上出了偏差。我们过于迷信市场、迷信银行。殊不知货币市场从来就是“嫌贫爱富”的,创业者几乎没有任何可让银行接受的抵押物,银行怎么可能给其融资?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大都由政府的特定部门来给创业者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其原因是创业者的创业,减轻了政府负担,扩大了社会就业,承担起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我们是否应当从中受到启发。政府财政是否可以拨出专款,专门给创业者提供创业资金贷款;或者财政拨款,设立创业保险基金,为创业者融资承担风险;对一些重点地区的扶贫,要将救济性的扶贫与扶助创业相结合,以扶持创业为主。过去几年中,各地政府为了“培大培强”,对一些企业给予了大量资金支持,我们并不一般地反对这种做法。现在,为了鼓励民众创业,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政府也完全有理由在资金上支持创业。这一点,在经济薄弱地区特别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