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调整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划分 改进省以下财政体制要把税制改革放在重要位置,本着“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 严征管”的原则,逐步健全、完善地方税体系,不断提高征管水平。一是取消面向农业 独立设置的农税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税制一体化。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和简化税制的前 提下,可探讨对农业流转收入开征增值税;对城乡、内外统一开征土地使用税,并对农 业用地实行优惠税率,保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对农户开征个人所得税,在 起征点的设计上实行成本扣除政策,从而体现政府对农民的公平和优惠。二是在税收政 策上与国际惯例接轨,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对各种国别和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 实行国民待遇,在税收上一视同仁、政策优惠上透明规范,从而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提 供良好的环境。三是取消屠宰税、宴席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过时税种,在简 化税制的基础上减少行政成本。四是将房产税和城镇房地产税等合并为物业税(不动产 税),并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环保税、教育税和遗产及赠与税。在税制改革的进 程中逐步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收入范围及征管权限。中长期看可将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 集中的部分专项收入按不同的性质和责任分别下划到县级,分别设置省税和市县税,将 税基较广、收入稳定、流动性不大的税种作为市县级政府的主体税种,改变目前县级没 有主体税种和共享税过多的局面。 可考虑在改革之后,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社会保障 税、关税和证券交易税等涉及国民经济稳定、统一市场运行、调节收入分配以及流动性 较强和分布不均的税种;其收入总量应控制在全国收入比重的55~60%之间。省级财政 的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环保税等涉及社会结构调整和环境改善方面的税种;其收入 总量应控制在全国收入比重的15~20%之间。市县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不动产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遗产及赠与税、教育税和契税等流 动性较低、信息要求较细、适宜由基层掌握的税种,以及其他国税、省税以外的较小税 种;其收入总量应保持在全国收入比重的25~30%之间。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等成长性 税种和保护性税种可作为各级政府的共享收入,具体分享比例由中央财政根据各级政府 间的财力状况合理划分。在中期,增值税可继续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以维持大格局的 稳定。 在财力分配上,要大力向基层政府倾斜,降低上解比例,取消困难县的上缴任务,共 享税的返还部分要尽可能多留给县级财政,使基层财政能在涵养财源的基础上休养生息 、正常运转,从而真正担当起基层财政的职能。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调整转移支付结构 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自我完善,同时也是 公共财政框架下调节地区差异、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因 此,规范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必须在改革、创新的基 础上,重点加大以“因素法”为主要方式与手段的均等化转移支付的力度,尽快构建与 分税体制体制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一)要在确保中央财政财力分配主导地位和调控能力有效发挥的基础上,强化中央财 政的再分配功能,把规范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从现行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看,中央财政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约占全国财政支出的30% 、中央财政支出的50%,这样的规模与现行体制及中央财力基本适应。其中主要的问题 ,是转移支付的制度不规范,均等化程度低。因此,必须大力改进转移支付制度与方法 、手段,争取较快增加用“因素法”转移支付的数量和覆盖范围,使保证既得利益的“ 税收返还”等比重下降到相当小的份量之后,便可以取消增值税返还、基数返还、体制 补助和地区间的不平等政策,有效纠正历史上继承的不合理因素,主要根据政府财力和 地区间财力的不平衡程度,合理确定转移支付的结构、资金比例和计算方法。 在转移支付的结构安排上,一是要根据地区间人口、经济、财力和支出标准等综合因 素,科学测算“标准支出”和“标准收入”,确定标准支出的范围和计量方式,根据客 观因素,设置一般均等化转移支付项目和指标;二是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目标和 阶段性任务,设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指标;三是要根据区域间经济、财力的不平衡程 度和省以下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设置横向均等化转移支付项目和指标。从体制上扼制 地区间差距拉大的趋势,有效实现全国地区间财力横向均衡的调节目标。 在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比例和计算方式上,用于一般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比重以保持在 转移支付资金总量的50%以上为宜,专项转移支付及横向均等化转移支付两项资金之和 不高于50%。同时必须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规范化的分配手段,并使转移支付的资金 和项目与各级政府的预算相衔接,把转移支付的资金和项目纳入整个预算体制和财政体 制通盘考虑,在全国构筑一个主体明确、层次分明、纵横交织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在 提高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增加转移支付科学性和透明度的基础上,使财政转 移支付制度真正贯彻均等化的导向和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