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形成的股权结构 在调查所涉及的改制企业中,只有31%多的企业通过改制把企业的控股属性从国有改为 非国有,改制对企业主要的产权属性的改变并不太大,尤其是中央企业,90%左右的改 制企业仍保持国有控股。相比之下,地方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力度要大,将近38%的 地方改制企业让国有产权退出了企业的控股地位。 改制形成了不同的第一大股东控制企业的产权模式,其中包括政府及其部门控股、民 营企业控股、职工持股会控股等九大类不同的控股模式。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作为第一 大股东的改制企业最多,占51%,另外两类国有性质的控股模式也占到17%。民营企业和 外资企业合计占8%,经营层和职工持股会合计占14.63%。自然人和其他控股类型占8%多 。具体来说: 国有控股的结构。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大约合计为652家,占全部改制企业的68%左 右。具体分为三种: 一种是政府及其部门作为第一大股东,这类企业仅有43家,占全部改制企业的4.5%。 这类企业的平均资本股权接近2亿,平均持股比例大约为70%,表明政府对于这些大企业 具有很高的直接控股权。 另一种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或投资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这类企业有123家,占全部 改制企业的近13%。一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或投资公司仅仅是作为政府所有者的代表 ,实际并不行使什么实质性职能,这种控制的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往往“虚置”的程度更 强。这类企业平均资本股权规模大约为1.8亿,平均持股比例约62%。 第三种是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这类企业达到486家,占全部改制企业的 51%,可以说是形成了目前改制的国有企业的主流部分。这类企业的控股母公司基本上 都是由原先的企业主管部门转变而来,其中一些主管部门进行市场化转变比较彻底,形 成了较有市场实力的母公司,另外一些则只能称之为“翻牌公司”,没有什么市场竞争 力。不过,它们都是具有双重职能的机构,既承担一定的市场化商业运作职能,同时还 承担许多政府职能,例如改制、再就业、社会统筹保险等。这些集团控股企业的平均资 本股权约为8182万元,股权集中率平均约为63%。 经营层或职工持股会控股的产权结构。改制企业中,非国有第一大股东最多是职工持 股会和经营层控股的企业,两者合计约为139家。其中,职工持股会控股的有91家,企 业经营层控股的有48家。职工持股会的平均资本股权规模为1043.5万元,控股比例62% ,经营层控股的企业的平均资本股权规模为774.6万元,控股比例为33.16%。因此,虽 然经营层为第一大股东,但是至多只能是相对控股,而无法绝对控股。 可见,企业职工持股会和经营层控股的改制模式,是仅次于国有控股模式的较为普遍 的一种形式,其占全部改制企业数量的14.63%。它们的规模不仅小于那些政府或国有集 团控股的企业,也小于民营企业控股的改制企业,但是大于一般自然人控股的企业。由 此可见,从政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到民营企业、企业内部 管理层和职工持股会,再到自然人控股的企业之间,似乎形成了一个规模从大到小的递 减梯度,各种改制模式在其中都能发现自己的大致位置。也就是说,企业的改制模式大 体上是与其规模大小相对应的。 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国有控股的结构。在全部改制企业中,第一大股东为民营企 业的共有64家,平均资本股权规模约为2690万元,控股比例为65%。这类民营化的企业 仅占全部改制企业的6.74%。第一大股东为外资企业的共有13家,平均资本股权规模为1 522万元,控股比例约为61%,仅占全部改制企业的1.37%。第一大股东为境内自然人的 企业合计约为63家,平均资本股权规模约为267万元,平均股权集中率为57%。 从改制企业的股权集中率来看,国有控股企业的平均股权集中率(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 的总和)大都在90%左右,民营企业为第一大股东的企业的平均股权集中率达92%。外资 企业的股权集中率也接近90%,职工控股会的企业股权集中率约在82%,自然人和其他控 股权的企业为75%左右。最后是经营层控股的企业,前三大股东的集中率仅在58%左右, 刚好达到绝对控股状态,这类企业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足够的稳定性,职工持股会 也有类似的问题。 多元化的混合股权模式 政府及政府部门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企业,其第二和第三大股东多数仍是国有资产经营 、投资或管理公司。为数不少的企业职工持股权也在这类企业中占据重要位置,通常占 有大约20%左右的持股率。民营企业、自然人和其他各种经济主体较少能够跻身其中的 股权,外资企业和管理层在其中的股权甚至为零。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或投资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企业具有较大的开放性,较多的民 营企业和其他非国有企业能够进入,职工持股会也具有更多的持股率,少量的管理层和 外资企业也能得到一定的股权。 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企业最多,其股权的开放性也相对最大。在这类 企业的股权结构中,虽然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仍然占有较大份额,但职工持股会作 为第二大股东的企业数量,已经大大超过了它们。如果把作为第二大股东的经营层加上 ,企业内部人作为第二大股东的企业数已经占了1/3之多。自然人作为第二或第三大股 东的企业数量也不算少,这些自然人有相当部分可能也是分散的企业职工。不过,只有 大约8%的企业有民营企业的较大介入。至于外资企业的介入就更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