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1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赣内153(2005)01-0104-07 2003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出现过热势头,中央开始了新一轮的宏观调控。经济学家对于应否实施宏观调控问题已经达成共识,但对如何调控问题的讨论则不断升温。经济过热主要表现为总需求的过渡扩张和经济增长过快。然而,从我国经济发展现实表现来看,讨论各方对我国经济到底是全面过热还是一些行业过热形成瓶颈,经济是否需要软着陆等问题看法不一。我们认为,此次投资过热现象的出现,看似经济问题,实际上暴露出了我国仍存在着诸多的经济和非经济的不健康因素,包括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有待转变,以及某些地方政府为推进城市化建设,发展本地区经济所运用的不正确的行政干预手段等,需要全面治理;因此,此次宏观调控的深刻意义在于它将是我国深化体制改革的推进动力,借以消除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不健康因素,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 一、宏观调控概念阐释 宏观调控是政府行为,主要是中央政府为实现科学的经济发展目标而采取的促使宏观经济总量平衡的各种调节和控制措施。调控手段通常以经济手段为主,附之以一些行政手段。常见的调控手段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以及行政手段等等。这些调控手段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宏观调控的出发点源自于市场失灵,原义是弥补市场自发调节的缺陷。过去,人们通常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对供求关系进行自动调节。事实上,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着功能缺陷,如对公共物品的提供、环境污染的治理等等都难以满足;自发调节使公平竞争转入垄断,形成非公平竞争;因资源禀赋及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同使社会收入差距拉大。市场对供求关系的自动调节本身也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因需求旺盛而盲目大量投入导致过剩,因出现过剩而盲目大量减少投入又导致供给不足,周而复始,永远滞后,自我不能克服。其结果是导致经济总量失衡,大起大落。所以单靠市场调节配置资源始终不能保证国民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经济可持续、稳定增长。因此,凯恩斯经济学诞生后,人们懂得,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双手齐下。 现代的宏观调控不再局限于弥补市场自发调节的缺陷,也并不满足于出现瓶颈时被动调控,或为防止出现瓶颈而主动采取一些措施,使调控仅仅发挥一个简单调节器的作用。对于宏观调控,我们应当理解为,它是为实现国家科学的经济发展目标而采取的经济总量平衡的调控手段,是一种主动的和连续的行为,既是调控器又是监管器,按照科学的经济发展目标,始终监控着国家经济的总量综合平衡。当局部出现瓶颈时,可及时进行调节。因此,宏观调控不能狭义理解为“紧缩”、“收紧”、“治理”等等。当经济过热时可以收,经济萧条时可以放,局部出现瓶颈时可以治。而且,宏观调控的效果又往往引发社会效应,正确的调控能促使社会进步。因此,宏观调控也不是仅考虑就经济而调控,它应当是社会改革的推进力量,是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还处于初级阶段,既无先例又不能照搬西方国家。这需要我们根据社会主义国家的特点对其进行理论上的深入研究和实践中的探索创新。 二、我国当前宏观调控与深化改革的关系 (一)我国实施宏观调控的历程回顾 当前,专家学者对我国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宏观调控的意见略有不同。有人认为,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就有了宏观经济调整这样的概念,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有了数次的宏观经济调整,目的是治理经济过热,事实上就是宏观调控。也有人认为,1992年之后的宏观调控,才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此前尽管有过多次宏观经济调整,当时也称宏观调控,但并不是市场经济意义的宏观调控。本文赞同后者。1992年之前,经济调整仍然是计划经济管理。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开始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指明了方向。加之1986年我国申请“复关”以来根据谈判进程所做的市场化努力,尽管在1993年底乌拉圭回合结束前我们没有如愿“复关”,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近七年的谈判也促进了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各项改革,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基础。因此,我们说1992年至今进行的三次宏观调控才具有市场经济意义。 1993年开始的宏观调控是基于一个特殊历史时期,计划放开而市场又无约束,一时间“百废待兴”。股票、集资、经济开发区乃至房地产“蓬勃发展”。工业生产高增长,高投资、信贷高投放、重复建设,以及在数量上浅层引进外资等,造成经济发展与原材料、能源、交通和资金紧张的瓶颈,导致物价急剧上涨,出现了经济过热现象。如果不加以控制,容易引起高通货膨胀,宏观经济总量严重失衡。因此,中央决定实施宏观调控。在调控中遵循“适度从紧”的原则,运用经济手段,采用了货币、财政双紧政策等措施。至1996年底到1997年,经济成功实现了“软着陆”。 1997年开始的宏观调控是基于经济行将进入不景气状态下实施的。前一时期的宏观调控虽然取得了成效,需求上升,供需总量趋于平衡。但突如其来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始料不及,国际市场疲软,内外需不足,外资紧缺,导致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因此,中央决定实施扩张性宏观调控,利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扩张的货币政策,放松银根,扩大内需。到2003年上半年,调控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当前宏观调控的起因 2003年下半年开始的新一轮宏观调控起因于部分行业投资过热,主要是钢铁、水泥和电解铝等行业(注:本文采用了部分行业经济过热的观点。)。动因是汽车、房地产等生产建设为这些行业提供了巨大的需求发展空间,引发了投资的快速增长。但投资过快又引起了行业的投资过热,与国家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不相协调,2003年下半年起能源紧张问题开始显现,出现了发展瓶颈。同时,与投资形成鲜明对比,消费市场增长乏力。“投资热,消费凉”,反映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失衡,凸显经济总量和结构的矛盾,因此必须得到有效遏制。但与前两次宏观调控相比,这次调控显然应当是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