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体制性障碍,是最根本的原因。我国农村改革至今天,只有从体制上创新,才能取得新的突破。而深化体制改革,不仅涉及农村内部体制和机制问题,还涉及城乡关系的调整问题。这就决定新阶段的体制改革,是不能单项突进,必须综合配套,整体推进。 一、进一步向农业广度深度进军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的变化。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由长期供给短缺转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这是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基本特征。随着城乡居民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和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用于食品支出的比重将逐步下降,食品消费结构将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使农产品供给的增长在受到资源约束的同时,越来越受到市场需求的约束。当前困扰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农产品能不能生产出来,而是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能不能卖掉,以及能不能卖个好价钱。连续多年的农产品价格低迷态势,给数量型农业敲响警钟。这意味着现阶段的农业必须从数量型转变为质量型。与此相联系,必须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向农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不断开拓农业增效增收的空间。要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继续调整农业区域布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完善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及质量认证体系,开展农业投入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试点,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当农业还仅仅停留在初级产品生产,通常被视为一种效益低的弱质产业。但从产业的整体效益看,其综合经济效益并不低。只是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它被分割为若干个环节,综合效益不能返还广大农民,导致这个基础环节效益低的状况愈来愈严重。这就必须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在于把现代化的大型工商企业引入农业开发领域,作为产业化的龙头、核心和推动力。简单地说,就是用工业化理念办农业,把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成有机统一整体,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并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而平均利润是连结产业链内各构成主体的纽带,体现着农业产业化的本质特征。农业产业化就是使农业能够获得平均利润,唯有如此,农业才有可能成为独立的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目的就在于把资本技术密集型生产活动(企业)与劳动密集型生产活动(基地)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基地将分散的农户形成规模生产、实现规模效益。这不仅有利于带动农业现代化,还可以把加工、流通环节上的增值效益返还一部分给农民,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因势利导发展乡镇企业 我国农民增收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就业结构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不协调,即农业劳力所占的比重没能随着农业占GDP比重的下降而同步下降,因而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效益的低下。2003年,我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已下降至14%,但农业劳动力仍然占全部劳动力的50%。这是我国农民增收困难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原因。当前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方法很多,但始终无法回避由于农业人口过多而导致农业劳动力严重过剩、人均占有资源过少、农产品商品化需求不足而限制农民收入的增长,以及转移支付由于人口基数太大而形成的财政压力等。因此,关键在于加快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及以此带动农产品商品需求,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从增加非农业就业和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两个方面,来增加农民的收入。 发展乡镇企业是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的重要途径。只要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要“三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只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乡镇企业的作用就是不可忽视的。2003年末,我国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135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超过28%。2003年乡镇企业支付劳动者报酬9000亿元,农民人均910元,占农民纯收入35%。浙江省是全国乡镇企业发展速度较快的省份。2003年。浙江省乡镇企业已吸纳农村劳动力的45.65%,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工资收入已占人均纯收入的52%,乡镇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88.21%。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我国乡镇企业之所以能够得到迅速发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短缺经济条件下,乡镇企业依靠其所固有的体制和机制优势,赢得了迅速发展的空间。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市场结构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乡镇企业的发展因此明显减缓。这就存在着一个如何推动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调整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加快技术进步,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农村集体企业改制成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改善农民进城条件 目前,我国农民收入构成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比重已接近一半;工资收入比重已超过三分之一,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多。来自非农产业和进城务工的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00—2002年这3年,农民收入增量中有47.8%来自外出打工收入。2003年,河南省外出务工超过半年以上的就有1300多万人,其中向省外输出600多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8%左右,劳务收入总额约528亿元,占河南省农村非农收入的40%左右。2003年,全国在城市第三产业就业的农业户口就占57.6%,有些行业更高,如加工制造业占68.2%,建筑业占79.8%。农民进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构筑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客观上要求必须因势利导地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