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以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的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十分重要而尚未解决的问题之一,改善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对我国经济持续增长至关重要。据统计,目前国有经济所占用国家的资源达70%以上,占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等流量资源比例更大,但对国家经济增长所做的贡献不到20%①。国有企业的困难制约了我国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首先,国有企业发展面临着结构性的矛盾;企业组织规模小而散,专业化水平低;产品结构不合理,多数行业生产能力低水平过剩;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其次,企业产权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完善,产权关系没有完全理顺,权利不够明确;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多于实际,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退出通道不畅。既不能轻易破产,国有股的减持也难以进行;另外,企业的社会负担非常沉重,企业富余人员多,隐性失业较为严重,企业办社会的职能所占比例较大。这一切都成为国企改革发展的主要困难。要改变当前国有企业的困难局面,必须要对国企进行战略性重组,在竞争领域做到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对垄断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型国企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引进外来资本,实现国企产权多元化,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推动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们看到,无论在竞争领域国有资本的退出还是在垄断基础设施领域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都需要非国有资本的介入。据最保守的估计,仅在竞争行业中经营性国有资产数额的测算都在2.5万亿元以上。我国的民营资本发展时间短,规模比较小,面对如此庞大的国有资产,要使其产权结构多元化,非国有投资者的投资能力显然不足,我国更缺乏能够进行大额投资、在大型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占有显著份额、从而能够从维护自己资产收益的角度真正关心企业效率改善的非国有投资者,现阶段的我国民营企业的自身竞争力还不够强,且资本市场结构的单一,融资渠道的狭窄,也成为了阻碍我国大多数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瓶颈。在这种形势下,引入有实力的外国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重组的影响角度来看,国外战略投资者所带来的大量外资流入,有利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的完善,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重组,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企业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管理不善和缺乏市场等问题。 二、战略投资者的内涵界定 “战略投资者”概念是个国际上广泛应用的概念,“战略投资者”的称呼来源于国外的证券市场,是相对于上市公司发起人的称呼,指的是能与上市公司大股东长期“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机构投资者。中国证临会在1999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中,首次引入了这一概念,是指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招商银行将战略投资者定义为:与招商银行建立了紧密的银企合作关系、或与其重要业务拓展有密切联系,社会形象好、规模较大并愿意大比例、大额、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企业法人。其战略投资者符合的条件包括:公司或企业成立距今已经三年以上;根据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其总资产在30亿元以上或其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经营优良、有良好社会形象的大型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今后愿意与发行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并不断扩大业务量的企业。 按中国联通给战略投资者的定义,它们是与发行人有业务联系、符合发行人长期商业利益、与发行人不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并承诺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总资产30亿元或净资产10亿元以上的企业。 华能国电在首次发行新股时公布,战略投资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最近一年内向本公司提供燃料及运输服务一次性交易总额在3亿元以上的法人;2.自公司成立以来向公司一次性收购或出售资产(或股权)经评估或审计确认的交易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法人;3.自公司成立以来在证券市场与本公司发生重组、购并等资本运营行为一次性交易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法人。 此外,一些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规划经济布局的时候,赋予了其认定的“战略投资者”内涵。如江苏淮安市认为,战略投资者就是能够通过注入雄厚资金、带来现代化管理方式、使某个行业或产业的总体运行质量产生质的飞跃的投资者。 可见,不同的引资主体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界定其“战略投资者”内涵,但总的来说,战略投资者是与目标企业共同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具备投资长期性、业务关联性、结构互补性等特性的企业法人。国际战略投资者一般包括跨国公司、国际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欲在中国占领市场的专业性产业集团等。 尽管国有企业在进行改革重组吸引外资加入面临许多共同的问题,但不同资产规模、资产质量、不同行业甚至不同从属类别的企业在选择国际战略性投资时一定会有不同的出发点和标准。因此,理想的战略投资者应当是最适合自身需要和改革目标的合作伙伴,也就是说引资要务实,不可务虚。对于国有企业重组,一个理想的国际战略投资者应具有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