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外资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了巨大作用,但是同时,也应当看到外资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有几个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GNI与GDP差额越来越大,中国可能出现“增产不增收”后果 GDP和GNI是两个不同的统计指标。GDP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GNI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即国民总收入。GNI不包括外国企业在我国取得的收入,包括我国企业在本国以外的收入。 1992年前各年份,中国的GNI与GDP数量基本持平,有时略大于GDP。但是从1993年起到2003年11年间,中国GNI数量年年少于GDP,而且GNI与GDP差额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这一差额表明,中国国内创造的价值有一部分(每年约1000亿元人民币)并没有成为中国国民收入,而是流向国外变成外国国民的财富。1993年以来,恰恰是我国吸收外资规模扩大的时期,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收获期,外国投资者从中国获取的收益还将增加。 GNI和GDP差额反映了一个国家对外经济发展战略的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一个国家处在欠发展阶段,经济系统缺乏与外部资源的交换,这个阶段GDP和GNI几乎没有差额。 第二阶段,经济系统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当外商直接投资增加到一定规模,外资企业开始取得比较大的收益时,经济系统的GDP开始少于GNI,而且差额越来越大。 第三阶段,经济系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本地企业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基础上开始对外投资,从国外获取利润。随着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和经营收益增加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收益增加,经济系统的GNI逐步增加,取得GDP和GNI的平衡,甚至超过GDP。 上述三个阶段的发展,实际上是从封闭到开放,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发展过程。这三个阶段也是本国企业从自我发展到与跨国公司在国内合作发展,再到国际范围竞争合作发展,成长为跨国公司的过程。 由于大量吸收外资而导致GNI少于GDP,是我国必然经历的一个发展阶段。从历史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我们不应对此过于担心。只要我们在“引进来”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走出去”,随着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规模扩大,经营收益增加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收益增加,GNI会逐步增加,最后与GDP平衡。 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技术进步的负面影响开始显现 有学者认为,从1992年以来,中国积极实施了“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但结果不尽如人意。在当前的外来投资中,外资控股和独资企业已占绝对多数,这就令中国更难通过开放市场获取先进技术。尽管外资在华企业不少从事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开发,但这与中国自行掌握这些先进技术完全是两回事。外资企业不会主动外溢技术,培植自己的竞争者。不少人期望在外资企业工作的中国人通过对外国技术和管理“耳濡目染”的接触和感受,来搭建未来国内企业的技术平台,不过是一相情愿而已。外资企业里的中国员工固然可以学习并掌握部分生产技术,并参与某些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却无法掌握控制在外资企业母公司内部的核心技术。中国员工独立创业尽管在理论上构成外资企业技术“外溢”的一条重要途径,但新创立的企业不具备品牌优势,而且,国内弥漫的崇洋媚外的社会心态也导致新企业培养市场认知度的成本过高。因此,外资企业里的中国员工以自主创业方式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前景十分渺茫。 这方面的批评特别集中在汽车工业。入世三年来,中国汽车市场极其火爆,轿车销售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中国轿车市场走红的几乎清一色都是外国品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各个大型汽车企业都与跨国公司合资了,但这些合资企业没有自主开发能力,也没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 2003年科技部调研室委托的一个课题研究报告分析了跨国公司是如何在“合资陷阱”中阻碍中国汽车工业自主开发道路的发展的。这个报告认为,“在现实过程中,中国汽车工业的合资企业不仅没有新产品开发的经济动力,而且出于任何原因而进行开发的努力都会遭到外方有意识的遏制”。 报告认为,外方遏制合资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主要有三个手段: 首先,在合资企业引进了外方的产品技术,合资带给中方的绝大部分是外方产品的生产许可权,而不需要产品开发活动。合资企业没有产品设计确认权,因此合资企业难以对引进的产品技术进行任何修改和创新。 第二,由于引进新产品的主导权被外方掌握,所以合资企业不可能进行违背合外方母公司利益的创新活动。 第三,在外方主导产品权的情况下,合资外方很难容许在合资企业中存在一个活跃的研发组织。中国企业与外方合资过程中,原国有企业的研发力量大量流失。 据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调查,彩电、计算机、DVD和手机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主要产品,这4种产品的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多数不在我国企业手中。例如,在DVD57项关键技术中,我国企业只掌握9项,还都是非核心技术;在个人计算机114项关键技术中,我国企业掌握专利的有69项;在彩电114项关键技术中,我国企业掌握专利的72项,其中包括10项非核心技术;在手机65项关键技术中,我国企业掌握专利的有3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