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与性质 按马克思的设想,社会保障基金积累是通过社会总产品进入分配之前的扣除来实现的。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社会总产品不是如拉萨尔主义者所鼓吹的“不折不扣”,而是通过一些“在经济上是必要的”扣除,“有折有扣”地进入分配领域。这些扣除,除掉用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以及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其余都是用于社会保障的,比如“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加”的“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这些基金“至于扣除多少,应当根据现有的资料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当根据概率论来确定”,[1]即根据生产规模、生产力水平、社会需要和可能来确定。 这种为了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而进行的扣除,不论在资本主义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必需的,是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的一部分,如恩格斯所强调的,“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所不同的是,这种通过扣除而成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是特权阶级——资产阶级的财产,资产阶级政治上对人民的统治是和这一财产联系在一起的。当然,资本家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绝不会从自己身上掏腰包,因为这项费用“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一项非生产费用,但是,资本知道怎样把这项费用的大部从自己的肩上转嫁到工人阶级和下层中产阶级肩上”,[2]而“即将到来的社会变革将把这种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特权阶级的支配中夺过来,并且把它们转交给全社会作为公共财产,这样才真正把它们变成社会的基金”,[3]从而在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作为社会成员的生产者谋福利。这说明,任何社会形态的发展都要有相应的保障基金,不同的无非是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基金与资本主义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不一样罢了[4]。 总之,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保障既有本质属性各不相同的一面,也有某些具体方面相类似的一面。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为高级的社会形态,有理由、有必要建立合理的、科学的社会保障制度。当然,应当看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在批判资本主义,论证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论及社会保障的性质、资金来源等问题的,加之在他们的时代,资本主义的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制度还没有确立,社会主义社会形态还未诞生,因此,他们关于社会保障的思想尚是较为原则的,有些还只是一些设想。比如对社会主义社会为应付不幸事故、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的保险基金、后备基金等等,究竟如何“扣除”筹集,他们还不可能拿出具体方案。长期以来,资本主义社会在不改变本质属性的条件下,其社会保障措施也不断在调整,对缓解社会矛盾确实起到了安全阀作用,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保障在不断发展、完善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建立科学、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是需要我们长期研究的课题。 二、社会保障筹资的意义 (一)筹集足够的社会保障基金是实现国民社会保障权利的物质基础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项目的实施,意味着大量的养老金、医疗费、失业津贴、工伤给付等资金流动和实物、服务援助。筹集到足够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正常运行,否则社会保障制度就会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 (二)拓宽社会保障筹资渠道可以缓解政府财政风险 从各个国家的实践来看,由于社会保障观念的变化和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障基金的需求都呈现出不断攀升的趋势。以往解决费用负担的方法一般是提高基金筹集标准即征缴率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而提高基金筹集标准会直接削弱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加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所以受到广泛的抵制,于是另一个途径——政府财政的压力日趋沉重。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就是要在不对个人和企业产生普遍影响的前提下,减轻政府财政的压力,缓解财政风险。 (三)大量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可以调节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其对资金的进出和有关政策的变动比较敏感。关于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讨论时日已久,普遍的看法是社会保障基金进入证券市场可以为资本市场补充资金,创新产品,同时社会保障资金也得以保值增值,从而产生双赢的结果。 社会保障在多大范围内筹集基金,确定哪些项目、按什么标准筹集基金,会对个人的工作效率和消费行为、企业以及整体经济的竞争力产生极大影响,而且所筹集的基金的运用也可直接作为调节宏观经济的工具。 一般情况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减少职工的支出预期,有利于职工把收入投向当期消费。因为有了明确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职工消除了“后顾之忧”,就可能多花钱。特别是对于低收入阶层,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还将增加他们未来的实际收入,对刺激他们的当前消费作用更大。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变革的情况与西方国家典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很大不同。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其特点是国家出资、单位管理、主要覆盖国有企业职工。20世纪90年代初中央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出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改革目标,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改变国家包揽的供款制度,实行国家、企业、职工三方负担。这样,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必然要增加职工个人负担,例如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将从不缴费逐步提高到按工资的8%缴费,还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目前改革方案,职工个人的总缴费率将逐步提高到本人工资的21%。同时,还明确要减轻政府负担,较大幅度地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设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等。因此,对于国有单位职工来说,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增加了他们的边际储蓄倾向,减少了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再加上住房和教育改革的影响,这种倾向性变化就明显了。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通货膨胀严重,职工工资增长过快。那时改变国家包揽过多的社会保障供款办法,增加职工的社会保障负担,不仅有利于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减少社保障基金的浪费,还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1997年以后,我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通货紧缩趋势,物价连续三年下降,职工工资增幅下降,低工资收入阶层还出现了收入绝对下降的情况。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加重职工负担,增加职工支出预期的一些具体措施及其实施力度没有得到适当调整。